力之前,董明珠對營銷完全是個門外漢,一竅不通。可是她看到很多人都在下海,就想別人都能做營銷,為什麼我就不能做?到了格力,負責人覺得她的工作背景更適合搞企業行政,或者到其他地方做一些相關的職務。但是董明珠有自己的想法:既然下海了,就要從基礎做起,要做就做營銷人員。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個看似偶然的決定,實際上改變了董明珠的一生。假如她不做營銷人員,她就不可能得到一個令她的才能完全展現的舞臺,沒有這個舞臺,她就得不到領導的賞識,也就不會有後來的平步青雲,一步步走上公司高層領導的職位。
世間之事往往如此,一個很小的決定,可能就會改變一個人的一生。當人們都在認為董明珠後來的種種傳奇經歷造就了她的人生輝煌時,卻忽視了她這個看似不起眼的決定。
或許有運氣的成分,即使是偶然的決定,董明珠也總是能得到正確的結果。
董明珠最初的理想,並不是做銷售,而是想做一個教師,或者醫生。她出生在一個很普通的家庭裡,家裡有7個姊妹。由於最小,家裡所有的成員都可以指責她,董明珠不服氣,就和她們頂嘴。突然有一天,董明珠想出去闖一闖,於是就來到了深圳一家生產化工產品的企業搞管理。後來一個偶然的機會,到珠海的一個朋友那裡,結果被珠海寧靜的環境吸引住了,就來到了格力。
董明珠做夢也沒有想到,這個偶然的選擇,會讓她在以後成為中國家電行業的風雲人物。
“我永遠是對的”,包含著董明珠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對的管理理念。
“第一次做對”,這幾乎是每個企業對員工最基本的要求。但在工作中,有時即使是最簡單的工作,還是有人一錯再錯。比如,某廣告公司的員工就犯過這樣的一個錯誤,在為客戶製作的宣傳廣告中,將客戶的聯絡電話中的一個數字弄錯了。當他們把製作的宣傳單交給客戶時,客戶由於時間緊,第二天就要在產品新聞釋出會上使用它,因此沒有詳細稽核就接收了。直到新聞釋出會結束後,在整理剩下的宣傳單時,才發現關鍵的聯絡電話有錯誤,而這樣的宣傳單已發放了5000多份。
客戶一怒之下,要求廣告公司鉅額賠償。由於錯在己方,而且客戶召開新聞釋出會的費用的確巨大。無奈之下,廣告公司只好按照客戶的要求進行了賠償。但事情並沒有就此結束,這件事情傳開後,廣告公司便在客戶中失去了信譽,漸漸沒有生意可做了,因為沒有人再敢把自己的業務交給他們去做,害怕再出差錯給自己造成麻煩和損失。
我永遠是對的(3)
一次小小的失誤,就把一家本來極有前途的廣告公司打垮了。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假如廣告公司的員工在工作中能細心點兒,能一次就把事情做對,那麼,這樣的現象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也許有人會說:“第一次沒做對不要緊的嘛,我可以做第二次,做第三次。”是的,第一次沒做對時可以重新做第二次,甚至是第三次,但是這樣做既浪費時間又會浪費精力,假如沒有及時發現錯誤,就會像上文中的廣告公司那樣,給自己和他人都造成了損失。
由此可見,不僅僅是員工應樹立“第一次做對”的觀念,企業的經營者同樣也應重視這個觀念,無論是在做一件普通的工作,還是像經營一個企業這樣的大事,都要抱著“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對”的態度,唯有如此,才能儘量避免錯誤發生,才能儘量減少經濟損失。
倔強的董明珠肯定沒有意識到,她在說“我永遠是對的”的時候,已經達到了“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對”的境界。對於普通員工來說,達到這種要求可能看不出對企業的影響力,但作為一個企業的領導,每一個戰略決策都決定著企業的發展方向和生死存亡,董明珠的這種“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對”的影響力也就顯露出來了。
有的員工認為“第一次就要把事情做對”這個要求過於苛刻,有點不近情理。“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既然我們都是凡人,怎麼可能不犯錯誤?
但是,在很多成功的企業裡,“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對”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須的。比如,在麥當勞,炸雞腿、雞翅的時間是用秒來控制的。少一秒,雞肉沒熟透,多一秒,雞肉會顯老。也就是說,無論多一秒還是少一秒,都會影響雞肉的口感。因此,每個麥當勞員工都必須一次做對,因為顧客還在服務檯前等著呢。福特公司也如此要求員工。在整條流水生產線上,每一個零配件生產出來之後,馬上就被送去組裝,因為沒有庫存,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