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部分(3 / 4)

67億畝,總數達到7。85億畝。雖尚不及洪武時期,但亦相當可觀。土地總數一多,自然就實現了“民不加賦”而財政吃飽的目的。

聰明人聰明辦法,笨人笨辦法,歷來如此啊!

到萬曆九年,清丈大功告成。張居正認為,帝國的家底既然已經摸清,全面改革賦稅制度的時機也就成熟了。於是,他下令在全國推廣著名的“一條鞭法”(也稱“條編法”)。

“一條鞭法”這個概念,現在已和張居正的名字緊緊掛勾,其實這並不是他本人的發明。他的功績,就在於將其推廣到了全國,解決了大明賦稅制度上的頑症。

這麼大個帝國,全靠稅收養著;稅收制度要是長了瘤子,帝國肯定要患營養不良。

大明帝國的賦稅,分為田賦與徭役兩大部分。田賦制度的改革,在嘉靖時期已經實行,基本趨於合理。現在的問題在於徭役。

作為向國家納稅的一種方式,大明的百姓都要服勞役。以裡甲為單位進行攤派。

裡甲就相當於現在的居民組,110戶為一里,下轄十甲,一甲含10戶。擔任里長的,是其中田多丁多的十戶。每年由一名里長率一甲服役。服役又分為正役和雜役兩種。正役是替政府催徵、解送糧錢,傳達法令這類事。雜役是給官府和官員提供服務,包括門子、廚役、膳夫、獄卒、馬伕人、水手、腳伕等等,無所不包。

這裡面的問題在於,由於江南一帶徵發稅糧的任務太繁重,裡甲的原先的每十年輪一次正役,漸漸變成了每一年輪三役,百姓不堪其苦。雜役方面也有問題,因為是按丁攤派,官紳可以免二丁至三十丁的雜役,這麼一來,負擔全壓到了那些無田而靠勞動力謀生的百姓身上。

有權有勢的,可以免稅免役;無權無勢的,負擔反而越背越多。

於是富的就越富,窮的當然也就越窮。

誰說蒼天有眼?哪有?

孔聖人只說過一句真理:“苛政猛於虎”!

在苛政之下,彼為刀俎,此為魚肉,何來“民為貴”?

不過,在大明的官員中還是有正直的,並未被“利益”的豬油矇住了心。從嘉靖初年起,就有人不斷對這種“不均”提出抗議。

徐階執政後,畢竟是老成謀國,知道這問題的利害,便有意改革賦稅制度的弊端,他大力支援巡撫龐尚鵬在浙江推廣一條鞭法。

一條鞭法是個什麼東西?好處在哪裡?如何就能便民?

簡言之——

一,就是勞役折銀,老百姓交錢頂勞役,謂之“丁銀”,官府拿這個錢另外僱人應差。同時增加有田戶的丁銀,減少無田戶的丁銀,使賦役有所均平。

二、將差役與田賦“合編”在一起,簡化了手續,減少了官吏與鄉紳從中作弊的機會。

三、將田賦中的大部分實物納稅變為貨幣納稅,也就是“田賦折銀”。把糧賣了再交錢,促進貨幣流通,有助於刺激當時的商品經濟。

其中最關鍵的,是徵稅由“度人而稅”,變成了“度地而稅”,達到了“輕重通融,苦樂適均”,不再是富人歡樂、窮人愁了。

隆慶三年,海瑞在南直隸也開始推廣一條鞭法。次年,江西緊接著跟進。兩地效果都不錯,“從此役無偏累,人始知有種田之利”;江南一帶“田不荒蕪,人不逃竄,錢糧不拖欠”(《天下郡國利病書》)。

看來農民種田養不活自己,很少是因為種糧種菜賣不出錢的,關鍵就是徵稅太重。

這道理,有人不知道,有人知道了也不說。

徐階時代,推行一條鞭法的阻力極大,有人說該法大有問題,建議廢除。徐階是個中庸的人,沒下令取消,也沒有再擴大推廣。

到萬曆初年,又有人舊話重提,說一條鞭法“害民”、“不便”。屁股決定腦袋定律,在此看得很清楚。張居正此時態度比較謹慎,他在觀察。

一直到萬曆五年,推行一條鞭法的地區沒有什麼“不便”。這一年,山東東阿知縣白棟也開始推行此法。這是第一次在北方實驗,反對者眾聲喧譁。張居正派人調查後,認為 “法貴宜民,何分南北”。遂下了決心在全國範圍推廣一條鞭法。

一條鞭法的實行,首先是小老百姓高興。人稱“蓋自條編之法行,而民始知有生之樂”。為政者一句話,就解民於水火之中,有如再生。百姓之草芥命運,真是令人感嘆。直至20年後,于慎行還說,他的家鄉東阿至今“邑民皆稱其便”(《與宋撫臺論賦役書》)。

張居正死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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