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3 / 4)

小說:南京大屠殺之鐵證 作者:匆匆

極點”。

從掩埋屍體的情況看,也證明草鞋峽集體屠殺是鐵的事實。

日偽南京市衛生局抄報草鞋峽

農民金國楨掩埋屍體呈文

(1938年)

草鞋峽農民代表金國楨呈報:寶塔橋、草鞋峽、濱江一帶屍體暴露,臭氣四溢,請求掩埋。經呈准經費,飭蕭財源領掩埋夫四名,募臨時夫20人住宿該處。由6月13日至7月6日工作24天,共收瘞及遷埋屍骨3575具。選定地勢較高,離江較遠之地作大型土墳一座,並豎碑一方,以資紀念。又掩埋男女屍12具,孩屍37具,施大棺12具,小棺一具。

日軍在魚雷營和草鞋峽集體屠殺我被俘軍民數萬人,大部分屍體當時被焚燒後拋入江中。日本軍這樣做的目的是毀屍消滅罪證。但是這樣大規模的屠殺,不管日軍事先和事後計劃如何周到,也不可能做得乾乾淨淨,不留下任何痕跡。正因為如此,事後,紅十字會仍掩埋屍體24000餘具,作8個合葬墳墓。墓前石碑上書有“民國廿六年草鞋峽無主孤魂墓”字樣。抗戰勝利後,曾拍照作為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的罪證報國際遠東軍事法庭。而金國楨等掩埋的3575具屍體只是紅十字會漏埋,或是由上游衝來,或是散落在偏遠地方上的屍體罷了,僅是魚雷營和草鞋峽集體屠殺屍體中一小部分而已。

(24)燕子磯的集體屠殺。

燕子磯的集體屠殺一案在遠東國際軍事審判時,中國方面未曾向該法庭提出,其原因大致有三:一是認為證據暫時不足,待搜查確切證據再行呈報;二是被屠殺的人數有爭議,一時統一不了;三是當時未能找到燕子磯集體屠殺中的倖存者或是屠殺現場的目睹者。鑑於慎重的原因才未輕易向該法庭提出。或許還有人認為:燕子磯集體屠殺一案無論呈報與否都不會影響南京大屠殺的定性,因而被忽略。我們先來看看有關燕子磯集體屠殺的資料。

軍事科學院外國軍事研究部編著的《日本侵略軍在中國的暴行》一書中說:

燕子磯地處南京城東北角沿江邊處,是南京風景勝地之一。

南京陷落前,這裡集聚幾萬難民,想由此逃往江北。但因缺乏船隻,無法渡江。日軍侵入南京的前一天,燕子磯江面已被敵艦、敵機封鎖,並向沿岸難民襲擊,死傷無數。日軍入侵南京後又把難民趕到沙灘,圍禁起來,然後架起數十挺機槍,向難民掃射。(引自《暴行》第132頁)。

燕子磯的集體屠殺史料的記載是有根據的,經得起論辯。對此目睹者郭國強作了證明。郭在1936年參加88師,日軍進攻上海時曾參加抵抗日軍的進攻。撤退下來後,在句容又和日軍打了一仗,隨後退到南京,參加保衛南京的戰役。他說:

1937年12月,我和二、三百名“中央軍”穿著便衣,逃到燕子磯三臺洞附近。親眼看到日軍在燕子磯江灘進行大屠殺的情景。當時日軍用機槍掃射了一天一夜,有兩萬多名已經解除武裝的“中央軍”喪了命。我們躲在三臺洞裡,後來被日軍發現,我們佯說是開山的農民,並拿出開山工具才免於一死。之後,我尋機逃到八卦洲下壩村,在這裡定居下來。

郭國強說“有兩萬多名已經解除武裝的‘中央軍’喪了命”。被屠殺的人數到底是多少我們暫且不管,先來弄清被屠殺的人中有無一般難民。這個問題唐廣普可以作證。

唐原在中央陸軍軍官學校第10期預備班任公役。一年多以後,參加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教導總隊二團三營,在營部當勤務兵。他說:

12月13日,日本兵從中華門侵入南京,我跑到下關,無船渡江。就跑到燕子磯。燕子磯滿街是人,抱木板、盆楹爭相泅渡長江。

唐廣普證明“燕子磯滿街是人”,這個人當然指的是穿著便衣的人,是逃難的難民,其中難免夾有象郭國強說的“已經解除武裝的‘中央軍’。”毫無疑問,日軍在燕子磯的集體屠殺中屠殺的多半是難民。

南京大學歷史系編著的《日本帝國主義在南京的大屠殺》最早系統地揭露了侵華日軍在南京的大屠殺,為史學工作者提供了難得資料。其中對燕子磯的集體屠殺記載如下:

燕子磯:這裡有許多古廟,也有一個鄉鎮,鄉鎮附近數里的地方統稱燕子磯,鄉鎮前有一座小山崗,登崗四矚,長江在望,是南京古蹟名勝之一。

第二部分第21節 鐵證如山(13)

這裡在南京淪陷前,聚了十萬多難民,希望由此渡江,逃往江北。但因缺乏船隻,無法渡江。日軍侵入南京前一天,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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