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之下,各種槍支齊射的巨響和俘虜群中傳來的垂死呼號聲混在一起,長江邊簡直成了叫喚地獄,阿鼻地獄。……
齊射持續一個小時,直到俘虜全部倒在地上。這時天已黑下來。”
這裡有一點是值得注意的:前面平林證實從上元門營房押至江邊僅一公里左右,因而證明集體屠殺這批俘虜的地點是魚雷營,而不是草鞋峽。現在慄原又說是“四五公里,頂多六公里”。會不會由此否定這批俘虜被集體屠殺的地點不是魚雷營呢?不會的。魚雷營在上元門之北。而慄原則說“向西迂迴,繞過丘陵,來到長江邊”。這就明顯地成了直線和曲線的兩種不同說法,而地點則是一致的。且來看看草鞋峽的集體屠殺,對上述的理解也會有所幫助。
(23)草鞋峽的集體屠殺。
草鞋峽集體屠殺在南京大屠殺中很具典型性,一是屠殺人數之多令人膽寒;二是並非單純地屠殺,而是在屠殺之前進行迫害,喪盡天良地令屠殺物件凍餓幾天幾夜;最後,屠殺後在屍體上澆上煤油,焚屍滅跡。
對於草鞋峽的集體屠殺,南京淪陷前在首都警察廳工作的魯*3,作為目睹者對其經過作了如下陳述:
倭寇入城後,將退卻國軍及難民男女老幼計57418人,圈禁於幕府山下之四五所村,斷絕飲食,凍餓死者甚多。16日夜間,作鉛絲兩人一紮,排成四路驅到下關草鞋峽,用機槍悉於掃射後,複用刺刀亂戳,最後澆以煤油縱火焚燒,殘餘屍骸悉投入江中。在此大屠殺中,有教導總隊馮班長及保安隊警郭某,將綁紮掙脫,佯臥地上,拖屍蓋身,因而得免。惟馮班長左膀上被刺刀戳傷,郭某脊背燒焦,逃至上元門大茅洞,具結人(即魯*3)覓便衣更換,偷偷渡至八卦洲始脫險。
魯*3與敵巷戰中被敵炮彈炸傷腿部,匿於上元門大茅洞內,與圈禁被俘軍民之村落和屠殺場地很近,居高臨下,目睹了慘狀。抗戰勝利後,1945年12月7日,首都地方法院檢察處和書記官陳光敬先生,親自深入到下關等地調查,完全證實了魯*3所提供的事實。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時,也提到了首都地方法院檢察處所提出的報告:
敵軍入城後,將準備退卻的國軍和男女老幼難民共57418人關在幕府山附近的四五個村莊裡,斷水斷糧。凍死餓死者頗多。到1937年12月16日夜間,日本軍用鉛絲將倖存者兩個兩個捆在一起,排列成四行,驅集到下關草鞋峽。然後用機槍對這些人進行掃射。又用刺刀亂戳,最後在屍體上澆上煤油焚化。燒後,把屍骸一個個地拋入揚子江中。(轉引自《大屠殺》第41至42頁)
有人對魯*3提供的“57418”這個數字,提出這樣那樣的疑問是自然的。問題的關鍵在於他怎麼知道是“57418”人的?應該肯定,魯*3在首都警察廳工作,因職業的關係,他平時可能很注意人的數目,自有一套簡便的統計方法。同時匿於大茅洞內,居高臨下,時時都會注意村莊裡敵人的動向,更會擔心同胞們的命運;時間又有那麼長,為憂慮中的他提供概算人數的可能。再一個是:他見到馮郭來洞,三個人不可能不交換看法,其中對被慘殺的同胞不可能不進行估算。否則,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就會那麼輕意地認可嗎?
家住下關寶塔橋橋東的何守江也證實了草鞋峽的集體屠殺。他說:
1938年陰曆正月初四,我從江北的卸甲甸過長江到草鞋峽(現在的金陵船廠),看到遍地都是屍體,全是日本兵用機槍掃射死的。
第二部分第20節 鐵證如山(12)
日本方面對下關一帶集體屠殺的慘況也有詳細的描繪。已故南滿洲鐵道公司南京事務所所長西義顯在《悲劇的證人》中說:
昭和12年(1937)年12月13日,日本軍全部佔領南京,17日,以軍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將為首舉行了入城式。在這5天內,穿上了軍服的日本民族成了一大群惡鬼羅剎和妖魔鬼怪,窮兇極惡,慘無人道,兇暴到了極點。其殘酷的發瘋程度,在歷史上是空前的。不要說掠奪和強姦,就連收容在城外下關的數萬名俘虜也被機槍掃射,遭到了屠殺。下關的街道被澆上了汽油,燒得精光。呼救聲,響徹大地,一片垂死掙扎的哭叫聲,火舌把天空染紅,汽油燃燒冒出陣陣黑煙,機槍在咆哮,死屍在散發了惡臭,著名的南京古城到處血流成河,揚子江的混濁江水也染得血紅。(轉引自《大屠殺》第273至274頁)
上述中西義顯雖未直接提到草鞋峽的集體屠殺,但完全證實了日本軍“窮兇極惡,慘無人道,兇暴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