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已捉住夫婦二個,解送回府。黃三郎具告於孫御史衙門,將用中監繫獄中。其時用中之父已聽調於河北,親友故人散離東京,無得顧視,受苦萬千。麗娘要送些衣食與之,又不能通透。三郎要將女孫嫁與趙指之子,已受了聘禮,意要謀死用中,遣人將金帶一副、珍珠二斗,密送與孫御史,令他打死用中。孫御史已受其賄,就問用中死罪,吩咐獄卒結果之。
獄卒不忍,為他報之其父。
其父聞知訊息,即來開封府投告於包太尹。及獄中取用中根勘,已見其形體羸瘦,危困甚苦。當堂供招前情。拯又恐未實,再拘店婦問之,訴說與用中相同。勘審明白,差公牌喚得黃三郎到衙,責之雲:“汝孫女初未嫁人,潘用中不曾納婦,雖兩下有不待父母之微愆,其為匹配,亦相當矣。汝何得重賄官物,要致人於死地?自得何罪?”三郎低首無語。拯令將此一干人監下。次日奏知仁宗,仁宗旨下:“孫御史是重任衙門,受著私物,國法舊例,罷職為民;黃麗娘仍前與潘用中為婚;黃三郎造意不善,雖未得行,罰金五千緡。”拯依擬判訖。黃麗娘與用中竟諧伉儷,夫婦甚感包公之德,都下宣傳此事,以為奇遇也。
…
第五十五回 斷江儈而釋鮑僕
斷雲:
奸惡謀財禍及彼,包公明鑑竟伸冤。
昭昭天理逃難跡,一鞫黃氏已獲全。
話說江州在城有二鹽儈,皆慣通客商,延接往來之家。一姓鮑名順,一姓江名玉。二人雖是交契,而江多詐,而鮑敦實。鮑儈得鹽商抬舉,置成大家,娶城東黃億女為妻。黃氏賢惠善處,饋中飲食,不拘長幼皆得均勻,以此內外都歡悅,隨其所令。過鮑門二年,生有一子,名鮑成,年將十歲,不事詩書,專好遊獵,父母禁之不止。
一日,鮑成領家童萬安出打獵,潘長者花園裡,見柳樹上一黃鶯,鮑成放一彈打落園中。時潘長者眾女孫在花園遊戲,鮑成著萬安人園裡拾那黃鶯。萬安進前,見園中有人,不敢入去,成雲:“爾如何不撿黃鶯還我?”萬安答道:“園中有一群女子,如何敢冒進?需待女子迴轉,然後取之。”鮑成遂坐亭子上歇下。及到午時女子迴轉去後,萬安越牆入去,尋那鶯兒不見,出來說知鮑成:“沒有鶯兒,莫是那一起女子撿得去了?”鮑成大怒,擘面打去,萬安鼻上受了一拳,打得鮮血迸流,大罵一頓。萬安不敢作半聲,隨他回去,亦不對主人說知。
黃氏見家童鼻下血痕,問之雲:“今日令爾與主人上莊,去也未曾?”萬安不應,黃氏再問,萬安只得將打獵事情、因失落鶯兒被責之事說了一遍。黃氏怒雲:“人家養子要讀詩書,久後方與父母爭得氣,有此不肖,專好遊蕩閒走,卻又打傷家人!”即將獵犬打死,使用器物盡行毀之,逐於莊所,不令回家。鮑成深恨萬安,常要生個惡事捏他,只是沒有機會處,遂忍在心。
是時江儈雖亦通鹽商,本利折耗,做不成家。因見鮑儈富貴,思量要圖他的金銀。一日心生一計,前到鮑家叫聲:“鮑兄在家否?”適黃氏正在廊下裁衣服,聽見有人喚丈夫聲,連忙出簾外來看,卻是江某。黃氏揭起簾子相見道:“江叔叔,請入裡坐。”江某答雲:“要見鮑兄商量一經紀事。”黃氏雲:“適與鹽商入江口,少刻便回。”道聲才罷,鮑恰歸來,入見江某,不勝之喜,便令黃氏整酒禮待之。筵席已備,江鮑對席斟酒,二人席上正說及經紀間事,江某笑雲:“有一場大利息,小弟要去,怎奈缺少銀兩,特來與兄商議,需會著財本而去,方能入手。”鮑問甚事,江答曰:“蘇州鉅商有綾錦百箱,不遇價,願賤售之回去。此行得百金可收其貨,待價而沽,利息何啻百倍?”鮑是個愛財之人,聞知歡然,許同去。約以來日在江口相會。江飲罷辭去。鮑以其事與黃氏道知,黃氏甚不樂,而鮑某意堅難阻,即收拾百金,吩咐萬安挑行李後來。
次日侵早,鮑攜金徑出門,將到江口,天色微明,江某與僕周富並其侄二人,備酒先在渡中等侯,見鮑來即引上渡。江雲:“日未出,露氣彌江,且與兄飲幾杯開渡。”鮑依言不辭,一連飲十數杯早酒,頗覺醉意。江某務勸其飲,鮑以早酒不消許多。江怒雲:“好意待兄,何以推故?”即袖中取秤錘投之,正中鮑目,昏倒在渡。二侄竟進搏殺之,取其金,投屍於江回來。比及萬安挑行李到江口,不見主人所在。等到日午,問人皆道未有,萬安只得回來,見黃氏雲:“主人未知從哪條路去,已趕他不遇而回。”黃氏自覺心動,怏怏而已。
待過三四日,忽報江某已轉,黃氏即著人問之,江某道:“那日等候鮑兄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