狹隘化地理解為情人之間的交往了。不過,需要指出的是,這龐大的利益增加,主要是由於每個人專業生產,然後交換。不談生產而單論交換,利益還是有的,但比起有專業生產的存在,其交換的利益少得多,甚至微不足道。
分析到這裡,本文開頭提的問題的答案也就水落石出了。蕭灼基先生與那些古代詩人其實對分工誤解了。當然,勞動人民和地主階層收入分成的比例如何確定,需要具體分析的。這如同徵稅中的拉弗定理一樣,在一定條件或範圍內,稅收對經濟發展是有利的,超過這個點,則走向反面了。列寧也說過,真理再向前邁一小步,就變成謬誤了。統治階級之所以殘暴,是因為將分成的比例確定得偏離實際,以至於百姓慘遭壓迫。香港大學張五常教授的博士論文《佃農理論》,討論中其實也包含了這一點,比如說臺灣當初的“三七五”減租,就是透過政府管制,將佃農上繳的比例降低,加上競爭的作用——佃農之間的競爭、地主之間的競爭、佃農與地主之間的競爭,結果,生產效率得到提高。
當然,討論這個問題,不得不提到漢朝時期的減租問題。西漢初期,從“十稅一”減為“三十稅一”。從短期看,這項政策是成功的,“文景之治”就是明證。但是,長期看,這個政策是失敗的。為什麼?歷史學家錢穆的答案是:當時無法遏制土地兼併問題,特別是王莽時代(參見《中國曆代政治得失錄》)。錢穆先生的看法不完全合乎當時的現實,也在邏輯或經濟規則上解釋不通。從現實與邏輯上看,根子在“管制”與“壟斷”。政府管制人們的產業轉移,抑制工商特別是商業,從而限制了產業結構的自發調整,進而扼殺了分工的發展;特權壟斷(包括地主在內),導致農民生產利潤的低下。這些從反面表明了分工的意義。
200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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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別“廣積糧時代”(1)
告別“廣積糧時代”——兼與盛洪、秦暉、姚景源等先生談蛛網理論之誤
蛛網理論只是教科書中出現的情形,它在農業領域從來沒有實證的檢驗。退一步講,即使認為蛛網理論是正確的,也沒有采取價格管制的必要。隨著農產品期貨市場的發展,像蛛網理論所說的那種市場價格大幅波動的機率已經很小。
當大林編輯告知“糧食收購、糧食市場、糧食價格有可能在明年全面放開”的訊息時,我心中非常激動:早就盼著這一天了,早該有這一天了!
我們也許還記得,20世紀90年代初期,美國學者布朗撰寫了一篇題為《誰來養活中國?》的文章。當時,從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到學術界、新聞界等,可以說是舉國上下,發出一片###聲。後來,這種現象被稱之為“布朗旋風”。是的,在中國,沒有比糧食問題更讓各界關注的了。連續幾代國家領導人都把糧食問題擺在工作的首位,政府工作報告中首先提及的往往也是糧食問題(本文不打算追溯其緣由)。於是,包括價格支援、財政補貼在內的各種管制政策紛紛出臺,也就順理成章了。但是,管制的結果是損害了農業的發展、農民收入的提高,財政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一言以蔽之,我們為糧食管制政策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糧食管制的代價
1996年初,我查核了國內外的相關資料,發現保護政策固然在特定時間下可以獲得良好的效果,但若作為長期政策,則是違背經濟規律的。因為,第一,這種政策是不具備順利實施的前提條件的,因為中國的市場化程度不高,自然經濟、半自然經濟和初級市場經濟等並存,農業人口又過多,政策實施的結果只能是越管制越落後;第二,中國的糧食價格自1994年以來,就在向國際市場上的糧食價格靠近並有部分超過,管制政策的結果是使得中國糧食在國際市場上失去競爭力;第三,管制政策使財政背上沉重的包袱,而中國的財政赤字自改革開放以來逐年增加,有違背持續發展原則之虞;第四,中國存在區域經濟差距,管制的結果是形成苦樂不均的局面,造成一定程度的區域摩擦;第五,管制政策會破壞市場規則,因為它會致使資源扭曲配置,抑制競爭,直接降低了農業的生產效率。1996年6月份,我把相關理論的文章投到國家計委的機關刊《宏觀經濟管理》,編輯部回函說,他們對此缺乏研究,將文章轉給農價司研究,但一直沒有下文,直到1996年10月,一家大學的學報將該文發表了。
隨著時間的流逝,糧食管制政策的弊病也日益顯現。中國為糧價管制政策付出了沉重代價,且不論財政是否不堪重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