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的母親也不會死去!
7。 進一步講,也許佘祥林一案正是由於人民陪審員的努力,使佘祥林根本不成為犯罪嫌疑人,至今仍堂堂正正地在他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家庭和睦,事業有成,孩子成才!
當然,那一切都只是假設和也許。但我體會到,這可能正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的本意;也可能正是黨和政府建設社會主義*和法制的意志表現;也可能正是落實國家憲法第三十三條第三款“國家尊重和保障*”的具體措施之一。想到這些,更感到現在當一名人民陪審員肩上的責任與擔子。
在我以自薦的形式被任命為人民陪審員的訊息傳到單位後,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馬上在一次黨委會上宣佈:全力支援馬蔣榮同志擔任人民陪審員工作!當這個決定由領導告訴我時,我十分的欣慰和感動,因為我知道,我的自薦行為雖然合法,取得了政府的認可,但這麼順利得到自己單位的重視和認可,我真有些出乎意料。這就更說明了*與法制建設和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重要性和深入人心,使我再一次感到了作為人民陪審員身上的責任和光榮。為此,從我第一次參加培訓到現在每次參加合議庭工作,單位都是以公出的形式給予考勤,而且我自己工作部門的領導更是每次都會關照小車班長,用小車直接送我到法庭,真的非常支援和關心。
一個“老三屆”接受普法教育之路(5)
四 參加合議庭
2005年5月20日是我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