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他的話讓我發笑,但後來我生氣了。他以為我是什麼樣的人?難道他不知道他是我丈夫,是我的生命伴侶?我氣憤地說:我不會把人往外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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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2)
現在已經10點了,我正在喝第二杯曼哈頓酒。理查已經忘了我今天去探望過他。他以為我們錯過了前往普羅維登斯的火車,現在正在生悶氣。我無法想象,生活在像他那樣的地獄是什麼滋味。我只能勉強拿我在明尼阿波利斯機場弄丟包包的那次經驗來做比較:一開始覺得很震驚,接著就得面對弄丟機票、身份證和錢所帶來的不便。但再來,我發現自己最懷念的不是信用卡,不是駕照,也不是手機或錢,甚至不是口紅。我最懷念的是我肩上揹著包包的感覺,那種亂翻包包的安全感,我手指會摸到一大串鑰匙、幾張面紙、舊香菸盒裡有一根擠歪的香菸,這兒一點、那兒一點的小東西,證明我還活得好好的。這是票根、這是商店收據、這是支票已經用完的支票簿,但支票簿後面有我寫下的幾行潦草的字,這幾個字才是我真正的支票。沒了包包,我就沒安全感,沒法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