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法律條款,至少在最高法院為理查德和米爾德雷德·拉芬站出來之前沒有。在教堂裡舉辦婚禮是一件美妙的事,但是在美國,它並不是合法婚姻的必要組成部分。在這個國家裡,合法的手續才是至關重要的,你和你的另一半登記後,還必須到州政府去註冊。道德只是你和上帝的事,而必要的法律檔案才是你的婚姻在俗世生效的保證。畢竟,在美國只有法院才能判定婚姻的合法性,而不是美國的教堂,也正是在這些法庭上,同性婚姻最終會得到解決。
坦率地說,考慮到婚姻對社會大眾的積極的意義,以及大多數完整家庭的婚姻模式,那些社會保守主義者依然極力地反對一切,我覺得這多少有點不正常。我這麼說是因為仍然有人對婚姻疑慮重重。不過說真的,正是因為它的約束力,法定結婚是每一個有序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我的確不相信婚姻對每一個人來說都同樣的幸福,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毫無疑問,婚姻可以使社會更加穩定,而這對孩子們來說是極其重要的,雖然我個人對此並不以為然。
請原諒我在這裡插一句。因為接下來我要說的事情非常重要,也非常複雜。當社會學家說,“婚姻對孩子們很重要”的時候,他們真正的意思是,家庭的穩定重於一切。事實已經證明,孩子們在不安定的環境下無法茁壯地成長——比如說,媽媽或者爸爸的新戀人在家裡晃來晃去。婚姻確實可以促進家庭的穩定,但也不盡然。例如,一個未婚的瑞典家庭(法定婚姻已經漸漸地成為過去,但家庭關係依舊相當穩定)的孩子,比一個出生在美國已婚家庭(婚姻依然受到尊敬,但離婚時有出現)的孩子有更大的可能同親生父母生活一輩子。孩子們需要長久和熟悉,婚姻可以促進家庭的穩定,但它不是保險。未婚夫婦、單親家庭,甚至祖父母都可以在婚姻之外創造適於兒童成長的平靜而穩定的環境。我只是想把這個說清楚,抱歉打斷你的閱讀了,謝謝。
如果我是一個社會保守人士,也就是說,如果我關心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繁榮,甚至一夫一妻制,那麼我希望儘可能多的同性戀伴侶合法地結婚。我希望每一類的情侶都能夠終成眷屬。我知道,保守派們擔心同性結合可能會破壞和腐蝕婚姻的制度,但也許他們也應該意識到,在這歷史的瞬間,正是同性戀夫婦在挽救著婚姻。看清楚吧!在世界的各地,結婚的比率都在下降,人們結婚的年齡越來越晚。而即便他們結婚了,也保不齊會在外面弄出個私生子,也許他們對整個婚姻生活產生矛盾甚至敵視(比如我)。我們不再相信婚姻,我們中的許多人對獨身習以為常。我們也不再談婚論嫁,甚至不相信自己還需要它。我們認為好像可以永遠地捨棄它。所有這些想法使古老的婚約如寒風中的落葉一樣漸漸凋零。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為結婚禱告一輩子吧(11)
當婚姻逐漸喪失了地位,變得像小腳指和闌尾一樣可有可無,即將因為缺乏社會認同而慢慢黯淡之時,同性戀人出現了,他們要求被社會所包容!是的,包容!事實上,他們正在極力為自己爭取被認同的權利,而這對社會是非常有益的,儘管很多人(還是比如我)對這種權利只是覺得憋悶和老套,而且無關緊要。
諷刺的是,在過去的幾個世紀裡,同性戀者一直以一種*不羈的方式生活在社會的邊緣,而現在又急切地要求融入主流社會。當然,不是每個人都能理解這種迫切的心情,即便是在同性戀者中間也一樣。電影製作人約翰·沃特說,他總是認為身為一個同性戀者,唯一的好處就是不必去服兵役,也不必結婚。不過,更多的同性夫婦想要充分地融入這個社會,他們希望承擔社會和家庭的責任,納稅,建立自己的小圈子,為國效力,成為受人尊敬的已婚公民。那為什麼還要將他們拒之門外呢?為什麼不讓他們驕傲地成為社會的一員,把陳舊的婚姻制度從一群像我一樣對婚姻冷漠的、愛理不理的異性戀手中拯救出來呢?
離婚,曾經在西方社會極其罕見的現象,從19世紀中葉開始大幅增加,幾乎就在人們開始根據愛情來選擇自己的配偶之時。自從婚姻變得越來越缺乏“制度化”(建立在更廣大的社會需求的基礎上)和越來越“個人化”(建立在你的需求之上),離婚率也隨之日益增長起來。
這樣的說法看起來有些巧合,卻是真實的。因為這裡有我在整個婚姻史中見到的最有趣的現象:在全世界的每一個角落,每時每刻,只要保守文化被更具活力的文化所替代,只要那裡的人們不再包辦婚姻,而是開始按照愛情的標準來選擇自己的配偶,離婚率就會節節攀升。你甚至可以為它制定一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