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3 / 4)

小說:神諭之夜 作者:蒂帆

想法。從那以後我就不記得自己走到哪裡了。接下來三四十分鐘裡,我像個瞎子一樣在大街上游蕩,與其說是走在曼哈頓,還不如說是走在堪薩斯城的地下室裡。我一點沒留意周圍的事,直到發現自己來到了哈得遜大街,大步走過白馬酒館的櫥窗時,我的腳才停住。我發現我已經培養好了食慾,一意識到這一事實,注意力馬上從腦轉移到了胃。我可以坐下來吃午飯了。更重要的是,現在又多了格蕾絲的夢。早上聽她講的時候,我就被它和我寫的故事之間的相像處震住了,沒去想這兩者其實也有很多不同。她的房間是兩個人的庇護所,一個小小的愛慾天堂。我的房間則是個陰森的地窖,只有一個人,唯一的野心是逃跑。可如果我把羅莎·萊曼也放進去會怎樣?尼克已經愛上她了,如果他們被一起困在那房間裡任意長的時間,她也許會開始回報他的愛意。羅莎是格蕾絲的精神加物質的雙重複本,那麼她應當有著格蕾絲一樣的性趣味——一樣的魯莽,一樣的沒拘束。尼克和羅莎會在一起朗讀《神諭之夜》裡的章節,彼此袒露心跡,做愛,就這樣打發時間。只要有足夠的食物讓他們活下來,他們憑什麼還會想離開呢?我以前來過白馬很多次,但是有幾年沒來過了。推開門的一剎那,我很高興看到什麼都沒變。還是過去一樣煙霧繚繞的木製噴水孔,一樣有劃痕的桌子,搖搖晃晃的椅子,地板上一樣的鋸木屑,北牆上一樣的大鐘。所有的桌子都有人,但酒吧裡有兩個空位。我穿過去坐在其中一個凳子上,要了一個漢堡和一杯啤酒,我很少喝酒,但白馬勾起了我的懷舊情緒,想起我十幾二十歲時在這裡度過的光陰,我決定為過去喝一杯。我向服務生點完單之後才轉頭看了一下產生自己已經被活埋的感覺,那樣任誰都會發瘋,我最不想做的就是把葆恩的困境變成一次對恐懼與瘋狂的研究。我把哈默特拋在身後,但這不意味著我打算把弗利特克拉夫特的故事改換成一個新版的“早夭”故事。那麼,就給尼克一點光,讓他保留一小片希望。就算火柴和蠟燭都用完了,就算手電筒電池沒電了,他還可以開啟冰箱門,讓白色釉盒裡亮著的小燈泡在房間裡投射一點光線。這是我穿越西村的街道時完成的一點狂想。可還在腦子裡演繹它的時候,我就明白這裡面有嚴重缺陷。格蕾絲用她的性夢啟發了我,似乎展現了一些誘惑,可儘管如此,那只是另一條死衚衕而已。如果羅莎能進來,那麼尼克就可以出去。一有機會,他就會毫不猶豫地離開。可問題是他走不了。我給了他一點光,可他仍被鎖在可怕的小間裡,沒有合適的工具來挖通道,他最終會死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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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諭之夜》10(2)

坐在我右手的男人。進酒館時我就從後面看到了他,一個穿棕色絨線衫的瘦子,俯身對著一杯飲料。他的姿勢讓我想起點什麼。是什麼我不知道。是認識的人?也許。也許更加模糊:是關於多年前一個穿同樣棕色絨線衫,以相同姿勢坐在同一個位置上的男人的記憶,來自久遠的小人國的碎片。這個人低頭看著杯子,裡面是半杯蘇格蘭威士忌或波旁威士忌。我只能看到他的側影,還被左手和手腕遮住了一部分。可毫無疑問,這張臉屬於我以為再也見不到的一個人:張生。“張先生,你好嗎?”我說。聽到有人叫他名字,張生轉過身來,目光朝下,也許有點醉。起初他似乎沒記起我是誰,接著他的臉慢慢放出光來,“啊,”他說,“希德尼先生,希德尼·奧爾先生,好兄弟。”“我昨天去你的店了,”我說,可是什麼都不見了。出什麼事了?”“大麻煩。”張生回答,搖頭啜了口酒,顯然是快要哭出來了。“房東要加房租。我告訴他我有租契,可他大笑著說如果到星期一錢還沒到他手上,他就會和城裡的黑幫來搶貨品。所以我星期六晚上就打包離開了。那片街區到處是黑幫,如果你不聽話他們就會開槍打死你。”“你可以請個律師帶他們上法庭。”“沒請律師,要價太高。我明天找新地方吧。也許是皇后區,或者曼哈頓。再也不去布魯克林了。紙品宮殿徹底泡湯了。美國夢也破滅了。”

我也許不該心生憐憫。可他請我喝一杯時,我沒忍心拒絕。在下午一點半的時候攝入威士忌是違反醫生為我設定的治療方案的。更糟的是,現在張生和我成了朋友,正談得投機,我覺得有必要回敬他一杯,因此又點了一回。這樣個把小時裡我喝了一杯啤酒和兩杯威士忌。這些還不足以讓我大醉,但已經有點飄飄然了。平時的矜持慢慢消失,我問了張生一些個人問題:他在中國的生活,怎麼來的美國,如果沒喝酒我肯定不會問這些。他說的大部分事情都讓我迷惑。他的英語表達力也隨著酒精的攝入慢慢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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