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普遍現象。什麼豐收祠、龍王廟、土地祠、山神廟、城隍廟等等,紛紛拔地而起,在幾年間在各地遍地開花。這些組織由於各地風俗不同,規模和信仰也不同,間接和和直接控制著各地一些信眾。光是每一年的會費和香花錢的收入也相當可觀,更何況哪個組織沒有一些灰色收入?所以這些組織其實十分有錢,一些神棍和神婆可以說是成為了有錢有勢的人。
這些人本來就是一些沒有多少文化的農民,而且靠著自己的膽子大敢做事情才發了財。所以他們不但不知道約束自己的行為,而且幹做出無法無天的事情。這些人有嚴重的仇富和吃喝玩樂的思維,他們窮的時候痛恨有錢人,自己有了錢只知道享受,依然看不起窮人。他們在大眾面前道貌岸然,私下只會拼命享受和撈錢,有了錢之後膽子大了社麼違法亂紀的事情都敢做。這些人成為了地方士紳的爪牙,甚至於成為了新的地方惡勢力。他們利用信眾對他們的尊敬和信任,騙財騙色不說,甚至於害得信眾家破人亡。利用信眾對他們的好感,破壞或者詆譭反對者,害得對方家庭破碎的事情比比皆是。例如萬安縣縣衙曾經收到過這麼一份狀告,富戶張某因不願繳納豐收祠的香花錢,說了幾句不好聽的話,被豐收祠的廟祝以不敬神明的罪名下了詛咒。不久之後大量信眾衝進張某家中,見東西就拿、見人就打,張某夫妻被這些人打傷。沒有大夫敢去為他們治療,不久之後夫妻兩人雙雙死去。他們的唯一女兒巧兒也沒有逃脫災難,被一群人趕出了家門搶走了家產。半個月後巧兒出現在了一家妓院,她成為了一個被人玩弄的**。才十五歲的巧兒在妓院裡面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求告無門沒有人可以幫助她。一個倒夜香的老婆子雖然十分同情巧兒,但是她沒有能力救巧兒。巧兒求老婆子為她去衙門告狀,她要狀告豐收祠的廟祝。因為這個廟祝親口對她承認過,這一切都是他主使的,她的家是被這個廟祝破壞的,她也是被這個廟祝霸佔了**。可是這份告狀衙門沒有受理,因為證據不足,再加上老婆子不是受害人,巧兒也已經在老婆子答應為自己告狀後自殺了。其實衙門是不敢得罪這個豐收祠的廟祝,所以才把這件事情壓了下來。光這一年裡面,萬安縣接到的狀告豐收祠廟祝的案子已經不下十五起,其中告廟祝侵吞他人財物的七起,霸佔他人妻女的六起,還有兩起是人口失蹤案。這種事情萬安縣普遍,這種組織在萬安縣有七八個,這種事情在全國各地都經常發生。地方官府有的不敢管,有的想管管不了,更有一些管了沒有用,衙門對於這些人敢怒不敢言。他們平時不顯山不露水,一旦有事的時候不但態度強硬,而且他們會很團結,甚至於幾個組織的人聯合起來,逼衙門把案子不了了之。
第三回 轉世天師三
這些組織其實並沒有特殊的手段和方法,不外就是“跳大繩”、“開話”、“請神”等等把戲。這些把戲說破了其實騙不了人的,但是一旦相信了真的能讓一大群老百姓相信這種事情。事後有人總結過,第一,是因為老百姓大多數都是一些沒有文化的人,他們對於神靈有一種說不出的虔誠和畏懼。這些神棍和神婆就利用這一點,針對信眾的虔誠和畏懼,才使大家相信他們。第二,這些人或多或少學了一些手段,一些讓人看不懂的本事,這樣才可以讓大家相信他們是有神通的人。例如“徒手油鍋撈錢”、“操控紙人”、“吞鐵針”、“刀槍不入”、“隔空取物”、“隔空看物”等等。第三,這些人在公開表演之前做了不少的功課,例如打聽當地的重要新聞,或者是打聽某個人的**等等。在公開表演的時候,拿出這些新聞或者秘密說事,博取信眾對他們的信任和支援。第四,他們私下勾結地方混混或者買一些人當手下。這些人既可以為神棍打聽訊息,也可以幫神棍對付一些頑固分子。又是“耳朵”,又是“打手”,有時候兼任“殺手”,幾乎每一個神棍身邊都有這些人存在。這些人明知道神棍的真相,但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他們還是願意把那個神棍害人。有時候這些人還要在大家面前充當信眾,為神棍的行為搖旗吶喊,真的是物超所值。第五,這些人會融入社會高層,利用信眾讓地方貴族相信自己,再利用打聽到的資訊迷惑更多的老百姓。他們其實就是“雙面間諜”,他們出賣情報給官府,又把貴族的資訊散播給老百姓,加深老百姓和官府矛盾的同時取得雙方的信任,得到更多更有用的情報。第六,有了地盤有了勢力後,他們利用信眾更大影響力,逼迫更多的人聽從和服從他的領導,打擊和迫害不服的人。逼一些知道真相的信眾不得不繼續跟隨他,為他變成說謊騙人的人。
這些神棍雖然信仰不同,但是手法幾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