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部分(3 / 4)

考李攀龍惟以詩名,不以經術見。其《墓誌》、本傳亦不雲嘗有是書。豈諸家書目或有以攀龍之名同,因而誤高為李者,彝尊未及考核,誤分為二歟?

△《春秋辨義》·三十九卷(浙江巡撫採進本)

明卓爾康撰,爾康有《易學》,已著錄。是書大旨分為六義:曰《經》義、曰《傳》義、曰書義、曰不書義、曰時義、曰地義。持論皆為醇正。其《經》文每條之下,皆雜取舊說排比詮次,而斷以己意。每公之末,又各附以《列國本末》一篇,舉系於盛衰興亡之大者,別為類敘,亦頗有體要。中間如甲戌己丑陳侯鮑卒,以為是甲戌年正月己丑,史官偶倒其文。不知古人紀歲,自有閼逢、攝提格等歲陰、歲陽二十二名。其六十甲子,古人但用以紀日,不以紀歲。又如五石、六鷁謂外災,何以書?為其三恪,且在中國。不知晉之梁山崩,宋衛陳鄭災,豈皆三恪乎?又天王狩於河陽,謂晉欲率諸侯朝王,恐有畔去者,故使人言王狩以邀之。其心甚盛,無可訾議。尤為有意翻新,反於理有礙。此類皆不可為訓。然如謂“鄭人來渝平”當依左氏訓更成,其以為墮成、不果成者,文義皆誤;又解“戎伐凡伯於楚丘”,謂一國言伐,一邑亦言伐,一家言伐,一人亦言伐,《公羊》以伐為大,乃不知侵伐之義,強為之辭:則皆明白正大,足破諸說之拘牽。

在明季說《春秋》家,猶為有所闡發焉。

△《讀春秋略記》·十卷(兩江總督採進本)

明朱朝瑛撰。朝瑛有《讀易略記》,已著錄。其學出自黃道周,頗不拘墟於俗見,而持論不必皆醇。是書輯錄舊文,補以己意。所採上自啖助、趙匡,下及季本、郝敬,大抵多自出新義,不肯傍三《傳》以說經者。朝瑛之所論斷,亦皆冥搜別解,不主故常。如謂甫父二字古文通用,為男子之美稱,孔父之字嘉,猶唐杜甫之字美。此與程子以大為紀侯之名,援欒大為例者何異?又力斥《漢書·五行志》穿鑿傅會之非,而於“恆星不見”一條,乃引何休之說以為法度廢絕、威信不行之驗。與胡安國不談事應,而星孛北斗大辰仍採董仲舒、劉向義者亦同。

至於論隱公三年“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乃三月非二月,“夫人子氏”為隱公之夫人而非仲子,亦未嘗不考證分明。大致似葉夢得之《三傳讞》,而學不能似其博;似程端學之《三傳辨疑》而論亦不至似其迂。其於二書,蓋皆伯季之間。

置其偏僻,擇其警策,要不失為讀書者之說經也。

△《春秋四傳質》·二卷(湖南巡撫採進本)

明王介之撰。介之字石崖,衡陽人。是書取三《傳》及胡安國《傳》異同,斷以己意。其“無駭卒”一條雲,《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間,事屢變,文亦屢易。

四《傳》各成其說,而斷以義,則胡氏精而《公》、《穀》尤正;質以事,則《左氏》有徵為可信也。蓋作書大旨如此。其中有本舊說者,如隱公元年闢胡《傳》元即仁也之說,本楊時《答胡康侯書》;闢胡《傳》建子非春之說,本熊朋來說是也。有據一《傳》而去取互異者,如“王正月”為大一統,從《公羊傳》,而闢其王謂文王之說是也。有就四《傳》互質之者,如文公逆婦姜於齊,四《傳》異說,舍《左氏》、《公羊》、胡《傳》而從《穀梁》。有專據胡《傳》而亦不盡從者,如定公從祀先公,取其昭公始祀於廟之說,而闢其事出陽虎而不可詳之說是也。俱頗有所見,不同剿說。至於桓公,“公即位”,《公羊》以為如其意也,介之誤作胡《傳》,而詆其巧而誣。文公,“公四不視朔”,《左氏》、《公羊》以為疾,《穀梁》以為厭政,胡《傳》從《穀梁》,介之誤作三《傳》皆以為疾,而胡氏辨其無疾。亦未免時有舛誤。然明之末造,《經》、《傳》俱荒,介之尚能援據古義,糾胡安國之失,亦可謂拔俗千尋矣。

△《左傳杜林合注》·五十卷(左都御史崔應階進本)

明王道焜、趙如源同編。案朱彝尊《經義考》,載宋林堯叟《春秋左傳句解》四十卷,引鄭玥之言曰:“堯叟字唐翁,崇禎中杭州書坊取其書合杜《注》行之。”又載此書五十卷,引陸元輔之言曰“王道焜,杭州人。中天啟辛酉鄉試,與里人趙如源濬之共輯此書”云云。今書肆所行卷數與彝尊所記合,而削去道焜、如源之名。又首載《凡例》,題為堯叟所述,而中引永樂《春秋大全》,殆足咍噱。蓋即以二人編書之《凡例》改題堯叟也。杜預注《左氏》,號為精密。雖隋劉炫已有所規,元趙汸、明邵寶、傅遜、陸粲、國朝顧炎武、惠棟又遞有所補正,而宏綱巨目,終越諸家。堯叟之書,徒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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