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轉移支付
轉移支付是財政資金在政府間的再分配,是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處理各級政府間財政關係的有效手段,主要包括中央政府透過國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將其一部分財政收入單方面無償地讓渡給某些地方而發生的支出,以及地方財政資金(透過中央政府)向其他地方的橫向轉移支付。區域的財政收入規模是與其經濟發展水平密切相關的,但按現代政府的施政理念,各區域(居民)應平等地享有基本的教育、醫療、文化娛樂、市政設施等,其財政支出規模與其經濟發展水平的相關性則較低,因此,不發達區域財政往往入不敷出。為實現各級政府財政的基本平衡,中央政府需要透過轉移支付,調整中央政府與各級地方政府之間的財政縱向不平衡和地區之間的財政橫向不平衡。在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財政轉移支付以實現各地政府的公共服務均等化為目標,而在發展中國家,財政轉移支付則以支援不發達區域經濟發展為直接目標。
3。優惠與補貼
優惠主要指稅收優惠,是指對特定區域內的企業(包括個體業主)或居民進行經濟活動的應納稅收的減免、退返等。補貼是對特定區域內企業或居民的特定經濟活動給予的資金補助。優惠與補貼是區域經濟政策中最普遍採用的透過吸引資本與勞動力流入從而支援區域發展的政策工具,其作用機制一是透過優惠與補貼提高區域企業的平均利潤率水平,從而吸引外地企業的投資,二是透過提高企業的利潤水平從而提高其積累能力,並激勵其將所得利潤進行再投資。
4。課稅與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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