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商界的影響,招募商股。朱其昂、朱其詔兄弟也是會辦。至於盛宣懷,也是個會辦,與徐潤他們平起平坐。李鴻章如此佈局,自有他的道理。因為要舉辦這樣一個投資幾十萬、上百萬銀兩的大型企業,話雖好說,而集資殊難,沒有錢萬難總其成。公款有限,只能出二十萬兩。盛宣懷牛犢出山,初涉洋務,在集資上難有號召力。而唐廷樞、徐潤、朱其昂等,已有多年的洋行和商場經驗,在商人中號召力極大,他們本人還能帶大筆投資進來。權衡下來,李鴻章只能再委屈一下盛氏。
盛宣懷不情願當這個“牛後”,而李鴻章偏偏要他當這個重要的“牛後”。於是有了這樣的分工:唐廷樞、徐潤主管攬載、招股等輪運各務,代表商方;朱其昂、朱其詔兄弟主管漕運事宜,代表官方;而盛宣懷地位非常微妙,要兼管漕運和攬載二事,等於兼了“官”、“商”兩個方面的角色,說具體也具體,說架空也架空,實際上是個非常重要但是有點尷尬的位置。李鴻章老謀深算,目的是要透過他察看和掌握輪船招商局的一切。盛宣懷畢竟不是小肚雞腸之人,儘管不情願,還是走馬上任了,後來果真開創了響噹噹的局面。
唐廷樞任總辦以後,憑藉他個人在商界的影響力,招商局資金匱乏的局面一下子改觀了,從不足二十萬兩一躍而為一百萬兩,其中徐潤一個人就投資二十四萬兩,為企業輸了血。唐廷樞的辦法原則上與盛宣懷是一致的,只是唐更多地強調了“商”的利益,而盛則更強調“公私合營”,即官督商辦。這在輪船招局初辦之時還看不出多大優勢,然而時間一長,尤其是面臨外商激烈競爭時,“官”的力量就成了可靠的後盾。在這一事關前途的大政方針上,盛宣懷絕不是一般商人能望其項背的。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第三章 洋務巨擘(3)
1873年年底,輪船招商局已經有天津、漢口、長崎等十九個分局,該局的“伊敦”輪已經能駛往日本長崎、神戶、菲律賓、呂宋島等地了。1874年7月,招商局公佈了第一屆結賬,盈餘兩千一百兩銀。1875年7月第二屆結賬,已能結餘兩萬四千兩銀,首次分發花紅六千七百餘兩。全域性上下自是皆大歡喜。
1875年秋天,盛宣懷奉命督辦湖北煤鐵局,同時另外還有其他實業要辦,暫時離開了輪船招商局。可是非常奇怪,盛宣懷一離開就出了問題,第二年(1876年7月)結賬結下來,居然虧損三萬五千兩銀。
他雖在湖北辦礦,但招商局的要緊的事情還是過問的,比如收購美國旗昌公司的事情,他仍是主謀之一。
“水線”之戰
1880年秋,李鴻章又委派盛宣懷舉辦電報事業,統籌全國各地電線電纜的鋪設,建立國家電報局,把洋人非法在我國鋪設的“水線”,該拆的拆,該買的買,以爭回電報自主權。這件事“創行之始,人皆視為畏途”,因為這不同於辦一般的實業,前面虎狼成群,先得在談判桌上“推磨”,掃除了障礙,事才能辦成,這是一場政治、外交和個人膽識的較量。
早在19世紀60年代,英、美、法等國就數次向清廷提出,要在中國設立電報線。清廷出於維護自身利益,一次次地加以拒絕。當時的江西巡撫沈葆楨講得好——“倘任其安置飛線,是地隔數千裡之遙,一切事件,中國公文尚未遞到(那時朝廷的聖旨是靠五百里快騎、六百里快騎、八百里快騎馬上傳遞),彼已先得訊息,辦事倍形掣肘。且該線偶值損壞,必歸咎於官民不為保護,又必叢生枝節。”“外洋之輪船捷於中國之郵遞,一切公事已形掣肘,若再任其設立銅線,則千里而遙,瞬息可通,更難保不於新聞紙中造作危言,以駭觀聽!”可惜那時該巡撫大人雖然看到了電報如此神通廣大的作用,卻沒有建議清廷自辦電報,而只是一味限制不讓外國人辦。在這種思想指導下,官府見有外國人私自鋪電纜、架電杆了,就暗中鼓動百姓去拆電線、毀電線杆,進行阻撓。
1870年,清廷作出了外國“電款線沉於海底其線端不得牽引上岸,以分華洋旱線界線”的規定,對他們進行限制。但是他們既然已被允許鋪設海底電纜,就必然得寸進尺,想方設法把線頭牽引上岸,他們總不能把電報房設在海上吧。
最能跟清廷搗亂的是丹麥人。19世紀70年代初,他們派出一條船,在沙俄軍艦的護衛下,悄悄駛出海參崴軍港。船開得很慢,一邊行駛一邊拖著一根長長的“辮子”。原來這是一艘丹麥通訊工程船,正在向海底鋪設“水線”(即海底電纜)。他們的目標,首先是到日本長崎,然後再伸到上海吳淞口,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