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部分(1 / 4)

小說:上午咖啡下午茶 作者:換裁判

曾經透過“夢蓮”的玻璃窗去看馬路對過,便覺自己與那些坐在路沿上吃排檔的有所分別;而從咖啡館出來得知飯貼是僅夠弄堂口的盒飯的,便覺自己也與另一些人又有分別。於是就又想到一塊錢的誤會,想到在咖啡館吃午飯夾帶英語短句的白領,並聯想到某些非常話題,比如“一國兩制”,不禁莞爾,覺得去咖啡館吃日常飯,就像蓄了一筆錢到香港幾日遊。

去“夢蓮”的人很快就少了,當然“夢蓮”裡面的白領依舊,只是本單位同事去咖啡館午餐的熱情淡了,理由是想換換胃口,但見垃圾堆上的一次性飯盒一頓就堆出些規模來。

終於有一天,單位來了位陌生的中年婦女,是個下崗女工。訊息靈通者把腦袋探進編輯部,喂,領導正和她談話呢,是新來的燒飯阿姨。

咖啡午餐小建議:

1。如果你一個人逛街逛到吃中午飯時,正好可借用餐的時間歇歇辛苦的腳,進到快餐店軋鬧猛,或自己又得拎著東西又得端著托盤跑來跑去,顯然很對不起自己,而到像樣的飯店裡一個人坐下來點菜又覺尷尬;

2.如果有很久你已沒有飯局,沒有男朋友約在酒店靠窗的位置上等你的浪漫,你可以用買一支便宜口紅的錢,去換一頓午餐的環境,也換一份心情,沒準還有一個意外的邂逅;

3.如果你約了朋友或客戶在午間會面,你的Office附近恰好有一間咖啡館,就可以不吃公司裡難吃的客飯,花不多的錢還顯得體面;

4.如果你同別人為你介紹的女朋友初次見面,約在電影院門口或某一個拐角,實在是太老土也太鬼祟,而大酒店雖然派頭夠足但破費也不會小,而況你根本吃不準見了一面是否還值得見第二面,那麼找一家安靜的咖啡館,兩個人50元就搞定了;

5.如果幾個女人碰碰頭,卻又不想由誰做東,到咖啡館吃套餐最適合AA制,免得碰了頭回去一肚子的不開心,小肚雞腸算來算去不合算;

6.如果你怕自己的時裝被用餐的環境弄髒,怕你秀髮上新鮮的海飛絲和出門時噴灑的毒藥(CD的一種香水)或詩意(蘭寇的一種香水)染上飯菜的油煙味;

宇秀:喝卡布基諾的女人(5)

——如果你恰好有一項符合了以上的一個“如果”,那麼你就該去用咖啡午餐。OK!

王世彥:泡咖啡館其實就是泡故事(1)

之一

那時候,中國大陸還沒有什麼咖啡館。

那時候,我剛剛發表了第一篇小說。

那時候,我渴望成名,對那些已經成名的作家一見傾心(只要他長得不要太醜)。

於是,在一個筆會上,接到一個有著動聽的男中音的國家級的作家單獨邀請我出去走一走時,我覺得我似乎生來就是為了等待這個時刻的到來。

我們約好了午飯後在賓館門口的白玉蘭樹下碰頭。

我和他一起漫無目標地在南方城市的街上走著。走著,走著,就走進了咖啡館。

我想那應該稱為咖啡館,雖然聞不到咖啡香,也沒有喝到什麼“卡布基諾”之類。我至今都不清楚我到底坐在裡面喝了什麼。

十幾年過去了,惟一記得的是我們談了很多話之後,他問我:你愛我麼?

我沒有回答。

他盯住我的眼睛,又問:Yes or no?(這是當時的原話)我仍然沒有回答。

沒有回答是因為不知要回答什麼好。

答案只有兩個,要麼Yes,要麼No。

但是這兩個答案都不符合我當時的心態,他功成名就,我是無名小卒。他有妻有兒,我形單影隻。可為什麼他要問我這個問題?他是不是一定認為我將回答Yes?他為什麼不說他愛我與否?

於是,沒有回答之後,咖啡館的故事就不再繼續了。

後來,筆會結束,他說:我們還是不再見面的好。我說:對,不再見面。他說:這就是永恆了。我說:我希望我也這麼想。

在悉尼,我曾寫過一篇短文《花開花落》。出自他送我的一句話:永恆是生生死死,永恆是花開花落。

今天,舊事重提,是因為近來常和朋友去泡咖啡館。

我是很喜歡喝咖啡的,可惜在這方面我還完全沒有心得。單說那上百種不同的咖啡,就令人眼花繚亂。還有那些煮咖啡的器皿,龐大而複雜。另外咖啡做好後,往裡面所加的成分,白蘭地?威士忌?奶油?牛奶?口味完全不同。

然而,咖啡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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