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悉尼,我去了不知多少家了。從Double Bay到Glebe,從Circulay Quay到Parramatta。朋友中有愛喝咖啡的,只要他們說哪兒有好咖啡館,我立即響應,說,去!去!記憶中有一次和朋友一起在Clebe的一家咖啡館裡喝到大碗咖啡。當咖啡端上來時,我笑得像孩子一樣。很大很大的碗,比我們家裝飯的碗還要大,簡直就像北京前門的大茶碗。同去的朋友們看著我傻乎乎地面對那個大碗,也覺得十分有趣。(惟獨我點了這款咖啡)那碗實在太大,我到底沒有喝完。
但是,我覺得咖啡館不完全是讓人品嚐咖啡的。大家一起去時,嘻嘻哈哈,亂侃一陣,誰也不講究咖啡的滋味。一個人獨坐時,也常常是不知其味,藉著那咖啡想從前,想今日,再把所想的事情一點一點咀嚼過來,咀嚼過去。那杯咖啡也該涼了。
所以,泡咖啡館應該是泡故事,不管是自己的還是別人的。
十幾年前的那段故事,沒有繼續,也沒有結束。去年見到從法國來的高行健,到底還是忍不住,問可知道他的情況。因為他們住在同一個城市裡。
這大約就是永恆了。
再一想,永恆的應該是咖啡館。
之二
1989年,我和幾位朋友一起分租房子。其中有個男孩子長得高高大大,說一口漂亮的京腔國語,尖頭皮鞋、黑西裝一穿,頗有點007似的風采,他自己也很得意這副長相。那時我們這些留學生既無身份又無錢,豈知這小子竟然暗戀上了一位出生在黃金堆裡,自己也事業有成,長得如出水芙蓉般的澳州籍的單身女士。那位女士與此時的我們根本不是一個等級,不是一個等級的人要相識是有些困難的。而英雄救美這種電影片段也只有出現在電影裡。他一陣揪心抓肺的述說和請求,導致我們同情地答應為他想想辦法。功夫不負有心人,我們找到了一位湊巧與這位女士有些生意來往的朋友。於是,大家商定了一個計劃。由這朋友約該女士某月某日某時到某一個咖啡館見面,自然是生意方面的事。到時,這朋友掛一個電話到咖啡館,說十分對不起,有些急事纏身,臨時來不了。這時,候在一邊的他就走過去,說:小姐,我可以請你喝一杯咖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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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彥:泡咖啡館其實就是泡故事(2)
為此,男孩子事先走遍了市區的所有咖啡館,最後挑中了即不太喧鬧,又不過分安靜的一家。為此,男孩子自己不惜血本地去喝過幾次,把“卡布基諾”等咖啡名背得滾瓜爛熟。為此,男孩子把他那惟一的一雙皮鞋擦了又擦。那套平時不輕易穿的黑西裝也燙了又燙。然後,焦急地等著這一天的到來。
後來,後來怎樣了?不容我說下去。故事的結果,每個人都可以自己去推測,去演繹。
我想說的只是,這樣的故事選擇在咖啡館裡進行倒是聰明之舉。你不能想象是在餐館或是在酒吧裡。餐館是讓人大吃一頓,牙齒動的比腦子還快。酒吧只是讓人買醉。這兩個地方都太物質和俗氣。而只有咖啡館是適合講講精神,慢慢調情的。用今日的上海話來說,叫“劈情操”。那杯咖啡即喝不飽你,也醉不了你。飽了不想說話,醉了則語無倫次。在咖啡因的作用下,在不飽不醉時,儘可以去開發你的故事。
咖啡可讓人去緬懷,去幻想,去陶醉,去傷心,去聽故事或者編故事。
在我所喜歡的小說中,有一篇是《傷心咖啡館之歌》。假如我有錢,我真想去開一家“傷心咖啡館”。看著各種各樣惆悵的,失戀的,賭輸了的,不知該怎樣活下去的傷心的人士坐在我的咖啡館裡,每天看著不同的臉聽著不同的故事。甚至我自己也去充當某個故事中的一個角色。於是,我再寫出和《傷心咖啡館之歌》一樣漂亮的小說。如果那樣,我會覺得沒有白活。
然後,我還會說,咖啡館的故事才剛剛開始。
宋梓:在巴黎的咖啡館裡(1)
在巴黎,沒有人認為在咖啡館裡消磨上半天是在揮霍時間,因為優雅和浪漫都是需要極長時間的淬鍊;才會成為一種地道的文化內涵的。
想象中,法國巴黎是個浸泡在咖啡香味裡的城市。那不是中國的咖啡館裡稍縱即逝的咖啡香,而是深深滲透了的、趕也趕不走的味道。這裡濃濃的咖啡文化氣息,就像咖啡裡飄散出來的香氣,芬芳馥郁,還伸手可及。
巴黎喝咖啡的地方可說是遍佈大街小巷,樹蔭下、馬路旁、廣場邊、河岸上、遊船上、臨街陽臺上,甚至埃菲爾鐵塔上,隨處可見別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