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2 / 4)

小說:法羽 作者:沸點123

添心裡竊喜:熊文懷這“點子”果然奏效!叫他倆吵吧,打吧,鬧吧!鷸蚌相爭,漁翁得利!這回他一走道,這“二掌櫃”就是我的了!遂對牛撼說:“你還不快彙報?”

“彙報什麼?”牛撼不解。

“你耳朵長驢毛了?他只向單印彙報,這不是蔑視牛院長嗎?”

牛撼皺了一陣眉頭:“鄭器先向分管的彙報也不錯,但死活不向俺乾爹彙報也不對呀!”就覺得有彙報的必要。遂掏出手機向牛壯真的彙報起來。

柳添見狀得意極了!裡邊短兵相接,難分勝負,弄不好是狗咬狗兩嘴毛,你剛我強皆陣亡!關鍵是上頭一發火,那可是核彈頭髮言,瞬間讓你灰飛煙滅、屍影也無!“哈哈哈……”好看的大片已經開演了。

門突開!鄭器出來,驚散一堆人!他誰也沒理,徑自下樓而去。當事人等得心急,一見鄭器回來,一中年男子就急火火地上來說:“我有個急事要問。”

“什麼事?”

“有個人欠我錢,他今天開車來了,我關了門不放他走,這樣做犯不犯法?”

“犯法,不能私自扣車;如因此造成損失你還得賠償。”

“那我怎麼辦?”

“只有起訴,透過法院扣車。不過你得提供財產擔保。”

“擔保什麼?”

“一旦扣押有誤,造成的損失由你賠償。”

“保證沒錯!那我接著起訴。”

未等中年男子離開,那個“袖珍”男人又搶到桌前說:“鄭庭長,你還認識我吧?我的事你知道。”

“知道,不是來離婚嗎?”

“對,對,”他顯得十分高興,好像不是來離婚而是來結婚一樣,“我那娘們和別人勾搭上了,早搭了夥……”

“你有她婚外情的證據嗎?”

“有,我親眼看見的!”

“你拍照了嗎?”

“拍照?又不是結婚,照啥相?”

“叫你‘照’光腚相!”有人說道,“結婚是照臉,這個是照腚。”

“她能讓照?我闖進去抓著她們了!捉賊見髒,捉姦拿雙。她倆個真光著腚,正在看黃色錄相呢!我綽起一根棍子就打,俺老婆抱住我,那男的光著腚就跑了。你說這算不算證據?”

“最好有書證;她承認也行。”

“她承認!守著我她不光承認,還說那野男人才是真男人!你說氣人不氣人?我不是真男人那孩子是怎麼出來的?難道她是叫驢日了?”

“你別重複了,上次都說了。這回來想怎麼辦?”

“我寫好訴狀了,你看行不行?”

鄭器發現他摁的手印太小,讓他重摁。他伸出小指頭說:“你瞧瞧,再摁也這麼大。”鄭器見也屬實,就叫他去找牛撼立案。

這時就有一老者恭敬和藹地上前說:“鄭庭長,您幹這行也真不容易。剛才你生了一肚子氣,還心平氣和地待人,真讓人佩服。”

鄭器淡然一笑:“你老有啥事?”

這老者說:“我是史家莊的,叫史金載。我兒子被前鄰親打了,住了二十多天院,花了七千多元。派出所給處理了多次,光偏向那方。我想過來起訴,行不行?”

“行,只要調解終結,仍達不成協議,就可以起訴。”

“派出所光叫俺去,說給俺一千元就行了。俺不幹,就給擱起來了。那方他叔當書記,和所長熟,就軋合著熊俺。”

“傷的重嗎?”

“不重,也不輕。”

“有鑑定報告嗎?”

“有,光鑑定費就花了三百多。”說著就往外掏。

鄭器一看是“輕微傷”,就說:“打人屬於故意傷害案件。打成輕微傷,不負刑事責任,但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打成‘輕傷’,就要負刑事責任,並且還要賠償。你兒子是輕微傷,只起訴賠償就行了。”

“對,咱就要求他賠錢,別的不計較。鄭庭長,你看看訴狀。”

鄭器看後,就疑惑地問:“怎麼不寫傷害的原因?”

這史老頭頓顯尷尬之態,看看眾人慾言又止。鄭器覺得奇怪,就叫其他人迴避,他才說:“我兒子捱打,是因為兒媳婦……咳,說出來丟人吶!”

“到底是啥原因?”

史老頭嘆了口氣,說:“我兒子在外幹活不回家,前鄰就爬牆過來……我和老伴半夜裡聽見西屋裡兒媳婦吆喝了幾聲,也沒當個事兒。第二日一早,看她趴在被裡哭,問也不吱聲。過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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