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佔國民稅後收入比例已經從
1980年的
3。7%跳躍到了
2002年的
7。4%。1990年到
2002年,美國底部
90%的人
口收入每增長
1美元,頂部
0。01%的人口(大約
1萬
4千戶家庭)就增長
1萬
8千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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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些頂級富翁大量收入來自於資本收益,而資本收益稅率只有
15%,因此才出現超級
富翁比一般中產階級稅率低的奇怪現象。也就是說,美國的稅率在前
99%的人口中都是累
進和相對公正的,但是到最後
1%“晚節不保”,驟然就平了甚至滑了下去。巴菲特作為一個
充滿社會責任感的超級富翁,正是對這種斷裂不滿。
可以看出,問題的實質在於,美國的聯邦稅制發展沒有適應“新經濟發展帶來大量超級富豪”
這個變化。這個問題也是民主黨和共和黨鬥爭的戰場之一。布什政府
2001年剛上臺的時候
推出一個減稅方案,儘管這個減稅方案對每一個階層都減了稅,但是這個減稅方案最大的受
益者是最富的
1%人口。有統計表明,被減去的稅中,53%流向最富的
10%人口,其中
15%流向最富的
0。1%人口。2001到
2006年美國收入最低的
20%人口透過減稅收入只
提高了
0。3%,中間
20%的人口同比為
2。5%,但是最富的
1%人口同比為
5。4%。客觀
地說,是經濟結構的變化而不是稅制或者稅改“造成”貧富差距的拉大,但是稅制顯然沒有適
應經濟結構的變化而起到縮小貧富差距的作用。
民主黨
“趁虛而入”,大加指責布什政府如何淪為超級富豪的代言人。尤其是在民主黨去年中
期選舉贏得兩院多數席位之後,對布什政府減稅政策的抨擊尤其加劇。07年
6月民主黨議
員列文乾脆提出議案,要求將資本收益中的一個核心部分稅率從
15%增加到
35%。04年
大選的時候這個話題已經成為兩黨辯論議題,08年選舉這又是一個熱門話題:各個民主黨
候選人都已經紛紛表態,主張讓布什的減稅方案到
2010年過期作廢。共和黨則奮起反駁,
指出資本收益和工資收入的不同在於,資本收益本質上歷經兩次收稅,在個人層面上收
15%
所得稅之前,已經在公司層面上被收了一次
35%的公司所得稅。再給資本收益加稅,很可
能挫傷資本市場投資的積極性。作為給讀者的一個參考資訊,在中國,資本收益作為個人所
得是不收稅的。即使在加拿大這樣的高福利國家,也只有
50%的資本收益要按一般所得稅
稅率交稅,另一半不收稅。
到底要不要給富人增稅,本質上是在效率和平等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給富人增稅的原因不
應當僅僅是我們看不慣他們富有,而是增稅長遠來看有利於經濟或者社會福利。稅率太高雖
然為社會再分配提供了基礎從而有利於窮人,但是如果挫傷投資積極性導致“蛋糕變小”,長
遠來看對窮人也不是好事。畢竟,當年里根的減稅政策促進了美國
80年代經濟的復甦,布
什政府
01年的減稅方案也為美國經濟從
911的陰影做出了貢獻。而且不管民主黨如何抨
擊布什的減稅方案,一個不容模糊的基本事實是:雖然
2004年全美最富的
1%人口收入佔
國民收入的
16%,同年他們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