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即就做了一個夢,我的夢其
實很簡單,就是希望他們腳下的街道是在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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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人該交多少稅
07年
6月
26號,當今世界上第三有錢的人,股神巴菲特,在希拉里·克林頓的一次競選籌
款會中抨擊美國的稅收制度,他說,他去年的個人收入是
4千
6百萬美元,但是他的聯邦
稅率是
17。7%,而他公司的前臺接待人員的聯邦稅率竟然高達
30%。可見,美國的稅率“劫
貧濟富”,是不公平的。
作為世界上第三有錢的人,巴菲特先生竟然嫌政府收自己的稅收得太少了,可見其個人覺悟
之高。但是就在巴菲特超越自己的資產階級立場為中產階級的利益呼籲時,中產階級哈佛經
濟系教授曼昆卻似乎不怎麼領情。在
7月
15號的紐約時報上,曼昆教授指出,巴菲特所傳
達的資訊是有誤導性的。事實上,美國的聯邦稅率的確是累進位制的,最窮的
20%人口(平
均年收入
1萬
5千
4百美元)收入稅率為
4。5%,中間三級的稅率分別為
10%,14%,
17%,最富的
20%人口(平均年收入
20萬
7千
2百美元)聯邦稅率為
25。1%,最富的
1%人口(平均年收入
126萬美元)聯邦稅率為
31。1%。巴菲特先生之所以稅率只有
17%,
是因為他的大部分收入來自於股票之類的資本收益,而資本收益的稅率為
15%。而且,在
巴菲特交個人所得稅之前,他持股的公司已經交了公司所得稅。在這個意義上,他實際上是
被徵了兩輪稅。
顯然,這場爭論涉及的是一個永恆的、敏感的政治問題:富人該交多少稅?
現在,全世界幾乎所有的國家都建立了累進位制的稅制:窮人少交稅,富人多交稅。問題是,
多少算“少”、多少算“多”呢?如果說
19世紀西方國家的“左右”之爭爭的的是要不要革命,
那麼今天他們的左右之爭很大程度上就體現在累進稅率問題上。富人交的稅越高,社會的福
利色彩越重,財富越趨向於平等;富人交的稅越低,越可能刺激社會的創業精神,但是財富
也越趨向於集中。這事之所以爭不出個所以然來,就是因為人類熱愛平等,但是同時又擔心,
失去了創業精神,平等往往淪為“平等的貧窮”。正是因此,哈佛兩個重量級的政治哲學家,
偏左的羅爾斯和偏右的諾齊克,一個說福利制度合乎正義,一個說福利本質上是搶劫,吵了
一輩子也沒有吵出勝負。
客觀地說,巴菲特和曼昆的分歧所涉及的並不是美國窮人與富人的稅率累進問題,而是富人
與超級富人之間的稅率累進問題。巴菲特公司的前臺接待人員收入稅率高達
30%,說明他
的收入很可能在
20萬美元左右(加入州稅因素),這在美國已經基本屬於最富的
20%人
口了,因此很難說為他說話是為“窮人”撐腰。從上面提及的
4。5%、10%、14%、17%、
25%、31%這六個資料來說,從最窮的
20%到最富的
1%,美國的聯邦收入稅都是嚴格累
進的。但並不能由此得出結論說巴菲特的話沒有道理,為什麼呢?
眾所周知,由於近年來科技經濟的發展、對沖基金的興起以及大公司
CEO的薪金屢創新高,
美國湧現了一批超級富翁。這些超級富翁之富,已經把一般的中產階級遠遠地甩在了後面,
擴大了美國的貧富差距。據統計,美國最富的
0。1%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