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人還認為,馬雲腦袋裡裝的B2B模式是不可能實現的。怎麼可能搞一個BBS,還要把BBS來分類,還要給它搞一個人工的檢查,這等同於把自由自在的東西嚴格化起來,這是違背網路自由免費原則的。馬雲沒能說服他們,只好在電話裡下命令:“你們立刻、現在、馬上去做!”
事後馬雲說:“我很少固執己見,100件事裡難得有一件。但是有些事,我拍了自己的腦袋,凡是覺得自己有道理的,我一定要堅持到底。”
馬雲下令後,團隊開始執行了。以後在阿里巴巴,這樣的場面上演過好多次。
在公司的戰略決策上,馬雲當仁不讓:不做門戶,也不做B2C,就做B2B!但究竟如何操作?還得大家商量著來。
阿里巴巴的標識如何設計?阿里巴巴的頁面如何製作?商人的買賣資訊如何貼上去?如何進行資訊核實和分類?所有這些細節,都是在充分民主討論的基礎上完成的。
當時阿里巴巴有三個負責寫程式的工程師:吳媽、獅子、寶寶。不久又來了個香港小夥子名叫Tonny。Tonny當時只有20歲,但已算得上香港的IT高手了。Tonny的父親是馬雲的朋友,是父親介紹他到阿里巴巴應聘的。馬雲一見Tonny開口就說:“每月工資500元。”Tonny一驚:“這錢還不夠我給加拿大女朋友打電話的。”馬雲掉頭就走。待Tonny與阿里巴巴的幾個同行談過之後又找到馬雲:“我還是在這兒幹吧。”
公司初創時,沒有嚴格的管理制度,也沒有嚴格的工作流程,而是自由爭論,平等決策。樓文勝說:“決定頁面時,徹夜不停的爭論;設計標識(LOGO)時,爭論過二十幾個方案,當盛一飛拿出今天人們到處可見的那個字母a的變形時,大家一致認可。其實這個標識的人形就是孫彤宇的側面像。”設計頁面時,開始由寶寶做了個模板,這個模板做得很成功,有很好的擴充套件性;然後大家在這個模板基礎上一起開發程式,獅子主要負責寫Windows下的程式,很快阿里巴巴的頁面就設計出來了。
馬雲說:“因為我不懂技術細節,而我的同事們都是世界級的網際網路頂尖高手,所以我尊重他們,我很聽他們的。他們說該這樣做,我說好,你就這樣去做吧。試想一下,如果我很懂技術,我就很可能說:那樣沒有這樣好。我會天天跟他吵架,吵技術問題,而沒有時間去思考發展問題。”
尊重和不干預,馬雲對待工程師一直是這個態度。開始公司裡只有三四個工程師時是如此,後來公司裡的技術人員發展到500人,還是如此。馬雲一直把他們當做一個另類群體,尊重他們寬容他們,甚至給他們特殊政策和特殊待遇,併為他們的發展開拓了廣闊的空間。馬雲清楚,一個網路公司離不開技術,他時常為阿里巴巴擁有眾多世界級的網路高手而自豪。在他不惜工本千方百計吸納人才時,其中很多人都是像雅虎搜尋器開發者——吳炯這樣的技術人才。現在阿里巴巴的工程師分為P1、P2、P3三個等級,但成為了P3以後還可以發展。馬雲早就宣佈過:工程師可以做技術副總裁,也可以做COO和CEO。阿里巴巴的現任COO李琪就是工程師出身。
百年大業今奠基(2)
但馬雲從創辦網路公司的第一天起始終堅持:技術很重要,但技術不是第一位的,技術要為商業模式服務。
馬雲雖不干預技術細節,但要干預技術設計的原則。
“有一段時間我就像公司裡的技術檢查員,有時候技術人員做出一樣東西后說這樣東西非常好,我一看我不會用,我說,因為我不會用,所以85%的人不會用,如果我會用這東西還可以拿出去。”“真正的高科技就是一摁一開,不要弄得很玄乎。我堅信一點,電子商務很簡單,應把麻煩留給自己,不要留給使用者。”
馬雲提出來的阿里巴巴設計原則是:簡單。馬雲還和其他人一起幹預了主頁面的設計:“我們極其挑剔,僅一個主頁面,我們就槍斃了16稿。”
啟動時的阿里巴巴因為只有十幾個人,因而分工也很簡單。
除了4個程式設計師外,其他人都做編輯和客服。當時還是一人身兼數職,人手少,不兼也得兼。團隊中有6名女將;她們不但要做資訊編輯和客服,還得負責行政、後勤、出納。
阿里巴巴一開始就推出了中英文兩個網站。
網站啟動時,資訊是零,會員也是零。迫在眉睫的問題是:如何證明這個網站是有價值的,是可以為客戶帶來財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