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2 / 4)

小說:生命的吶喊 作者:江暖

是的,這正是我弄不明白的問題。我從沒有得罪過他們。後來,一位資深編劇說出的一番話才使我漸漸醒悟:

“雅文,你要能弄明白,你就不會受窩囊氣了!影視界本來就處於一種無法、無序、無德的狀態。有門有窗的能找個靠山,沒門沒窗的就像孫子似的,只能被人宰割,編劇根本沒有地位!交劇本時,你明明是獨立編劇,等播出來一看,你他媽居然變成老三了!明明是改編你的劇本,到最後改編者卻變成了編劇。這種事太多了。不把你氣出腦溢血和心臟病就算萬幸了!你有合同有啥用?對某些製片方來說,只是廢紙一張!人家大權在握,不用你當編劇,能給你找出一火車冠冕堂皇的理由來排斥你,然後起用他們圈子裡的人。有的劇本明明存在很多問題,卻受到製片方的大加讚賞,最後拍出來只能是一堆播不出去的、或受到觀眾責罵的電視垃圾。就說你這部《蓋》劇吧,我說了你可別不高興。我只看了兩集實在看不下去了。太可惜了,這麼好的題材,本應該弄出一部好劇,最後卻弄成這個樣子,別說你痛心,我都感到痛心!再說這些編劇,誰沒遇到過被製片方請去修改他人劇本的事?如果看到人家的題材好,就絞盡腦汁千方百計變成自己的,那還要著作權法幹啥?做人應該有起碼的道德和法律底線!影視界的侵權問題,涉及當前的文藝體制、法律不完善等諸多原因。影視界的侵權只不過是外在的表現形式,其實質誰心裡都明白。我們這些文人真應該先淨化一下自己的靈魂,否則,你爭我奪,目無國法,怎麼可能創作出好作品?又怎麼能淨化社會環境?”

後來得知,許多作家和編劇都因被侵權而付出了慘痛代價。一談起侵權問題,好多作家和編劇都義憤填膺,心緒難平……

《生命的吶喊》 第二部分 《生命的吶喊》 第十九節(2)

瀋陽軍區的專業編劇李英傑,因被侵權而鬱悶成疾,至今癱瘓在床。跟何慶魁一起搞小品的廊坊市文聯主席趙德平先生告訴我,他編劇的一部電視劇,因沒時間修改,讓製片方請人修改。可是播出時卻發現,編劇署名署著別人,而他的編劇名字卻跑到滾動的字幕上了,而且一直拿不到稿費。最後,這位全國人大代表不得不用法律來為自己維權,雖然贏了官司,卻使他的身心受到很大傷害……

山西太原市電視臺著名編導王喜鳳女士對我講,她創作了一部長篇電視劇劇本,已申報廣電總局批准立項,並投入了大量前期資金。但某合作方以劇本不行為由,推薦一位編劇來修改劇本,王喜鳳同意了,並向對方支付了稿費,雙方簽訂了共同編劇的合同。可是,合作方用修改後的劇本開拍後,卻不承認王喜鳳是編劇。她四處奔走,向各級領導發出二十多封停止侵權的電報,卻無濟於事,氣得她暈倒在北京的過街天橋上……後來,這起侵權案以法庭上調解告終,對方向王喜鳳賠償四十萬元。她氣憤地說:“兩個一字不差的劇本,拿在我手裡就一錢不值,而拿在另外人手裡就非拍不可!這說明什麼?是擇人,還是擇劇本?”她說:“我不怕用真實姓名,我所說的一切都是證據確鑿。我認為這是向邪惡作鬥爭,拋開個人受的傷害不說,這是一種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如果我們能團結一些正義人士,把反侵權的鬥爭做大,也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

一位因屢遭侵權而患上嚴重心臟病的作家告訴我,他很想寫一本揭露侵權的書……

看來,侵權已經不是什麼個案,它已成為文藝界的一種公害了,許多作家和編劇都受過侵權的傷害。

三年前,我自費赴歐洲挖掘出塵封半個多世紀的素材,把錢秀玲這位偉大的中國女性推向世界,因此受到中、比兩國大使的高度讚揚,讚揚我促進了中比文化的交流,比利時首相接見我……

現在,面對一次次明目張膽的侵權,面對所欠的二十五萬元稿費,面對一年多來幾近崩潰的折磨,面對他人的詆譭,我的人格和尊嚴再也不允許我沉默了。

於是,我做出了一個大膽的決定:決定向媒體開口,向法律求助!否則,我無法洗刷他人對我的詆譭,更無法保護我起碼的權益。不僅是為我自己,也為那些屢遭侵權、屢受傷害的同行們!

2002年5月5日,我接受了《南方日報》兩位記者的採訪,他們撰寫的《劇本改編者的權利有多大》的文章,以半版篇幅發表在《南方日報》上。

但我深知,一個編劇向強大的製片方宣戰,等於是以卵擊石,會撞得頭破血流,甚至會粉身碎骨,即使打贏了官司也是輸,輸了就更是輸了。

我先生更是堅決反對:“雅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頁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kanshuwo.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