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1 / 4)

小說:亂五代 作者:淋雨

另一位同僚王筠並不比李永吉好到哪裡去。早在後晉時,王筠就被派到南方出使楚國,等他回來時後漢剛剛建立。在蘇逢吉看來,王筠在南方待了那麼久,肯定撈了很多油水,於是派人到王筠的家裡去,先許諾讓他主管一州,但要他拿點寶物出來。王筠只好將半袋子金銀珠寶送到蘇逢吉的府上,蘇逢吉樂得手舞足蹈,可答應王筠的事情早就忘了,王筠又不敢問,此事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為了貪財,蘇逢吉可以說是不擇手段。而且不論什麼情況,只要能斂財,他都去做。他的老婆因病死後,他便讓人傳話給文武大臣和各地的大小官員們,讓他們貢獻綾羅綢緞,說是做喪服用。大臣們以為他瘋了,因為依照民俗和律例,喪服的製作材料要用麻布,在為死者服喪的人中,和死者關係最遠的親屬也只是穿用細麻布做的衣服,用綾羅綢緞做喪服,是一種不僅違犯倫理道德而且觸犯法律的行為。但大臣們也只能按照蘇逢吉的要求去做,因為他們明白,什麼法律民俗的鬼東西在這個時候已經不存在了,存在的只有蘇逢吉的一張嘴。

這樣的“美日子”蘇逢吉只過了不到兩年,劉知遠病死後,兒子後漢隱帝繼位。在劉知遠所選的顧命大臣中,蘇逢吉同其他人的關係都不好,特別是後來成為皇帝的郭威,他過去曾經多次在喝酒時侮辱過他。

一個人一旦想要把自己向地獄裡推,任何人都休想攔住。漢隱帝為了抵禦契丹,鞏固北部邊防,派郭威領兵去鄴都也就是魏州駐守。在議論是不是帶樞密使之職走時,蘇逢吉和郭威一派發生了激烈爭執。蘇逢吉建議免除郭威的樞密使職務,隱帝問他:“有先例嗎?”蘇逢吉說:“樞密使這個職務,駐守外地的將領兼任不合適。”另一位顧命大臣史弘肇反對說:“兼任樞密使,可以使各地將領畏服。”因為此事,史弘肇對蘇逢吉非常惱怒,蘇逢吉卻為自己辯解說:“這是國家大事,而且以內朝節制外朝則事順,以外製內怎麼能方便呢?”

而郭威更是惱火非常,過後不久,郭威造反。當領兵打到首都郊外時,蘇逢吉跟著隱帝出兵,一戰失利。晚上蘇逢吉喝了很多酒,回首往事,悲從中來,向手下要刀自殺,手下不給。他就睡著了。第二天早晨,他又和隱帝跑到了一家農舍,偷偷地取了把刀抹了脖子。

從蘇逢吉身上,我們看到了一個畸形的朝代。這個朝代沒有法律,全憑蘇逢吉一張嘴。這是五代時期的一個最有戲劇性的特點,蘇逢吉只不過做了他該做的事,就是發揮了這個朝代戲劇性的特點。

如果說,蘇逢吉是最標準的混蛋人,那麼,後漢就是最標準的混蛋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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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中釘”的快樂生活(1)

一個人活在世上,如果被別人視為“眼中釘”,那他的日子絕不會好過。因為“眼中釘”三個字本身就有著深仇大恨的意味,可這三個字第一次出現的時候,被視為“眼中釘”的人卻過得非常好,有吃有穿,心中無愧。這個人就是五代時期的趙在禮。

趙在禮本沒有被百姓視為“眼中釘”的機會與能力,但五代時期的大###幫了他的忙。他開始從軍時是在劉仁恭手下當一名小校,後來又被編到劉仁恭兒子劉守文帳下,劉守文後來驅逐了浮陽節度使盧彥威,佔據了浮陽城。趙在禮在這場兵變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被劉守文看好。901年,劉仁恭被他那個討厭的兒子劉守光軟禁,劉守文想要解救父親,卻被兄弟打敗,最後死掉。這時,李存勗正在大肆招攬人馬,他就跑到李存勗那裡,因為屢立戰功,李存勗稱帝后,就封他為效節指揮使,屯戍貝州。

926年,貝州軍士皇甫暉暗知軍士思歸欲為亂,就劫擁軍將楊仁晸為師,楊將軍堅決不從,被殺;接著,皇甫暉又推了一個人緣好的小校為師,該名小校也不從,又被殺。趙在禮得知此訊息後,連衣服都不穿,就想逃跑,誰想,皇甫暉率一大幫軍士把他從牆上拽了下來,並把兩顆血淋淋的人頭往他面前一扔,大叫:“不從者視此!”趙在禮只好當了他們的主帥。

五代時期,士兵擁戴一個人為他們的頭領和朝廷叫板是很稀鬆平常的事,趙在禮就在這種潮流下當上了造反軍的首領。作為首領有很多好處,也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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