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2 / 4)

小說:中國盜墓 作者:辛苦

是什麼使這些人越來越熱衷於盜墓,盜墓活動為什麼經久不衰呢?也許在盜墓者中流傳甚為廣泛的“要想富,去挖墓,一夜一個萬元戶”的說法可以拿來作為問題的答案。的確,巨大利益的引誘驅使讓這些盜墓分子甘願冒著生命危險從事這項古老而又充滿誘惑的職業。

獲取墓中財物

古往今來,最為普遍的盜墓動機,可能就是為了劫取墓主的隨葬物品。

古人宗族觀念極強,對已故家長的葬禮極為重視,所謂“事死如事生”,“國彌大,家彌富,葬彌厚”,厚葬習俗由來已久,最早可追溯到夏商時期,於秦漢時期達到全盛。比如漢代制度規定,天子即位一年,就以天下貢賦的三分之一“充山陵”,修建帝王墳墓。因此說,陵墓中的大量財物,是讓盜墓分子蠢蠢欲動的最直接的原因。

晉人皇甫謐曾經“著論為葬送之制,名日《篤終》”,其中闡述薄葬的主張:“夫葬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不得見也。而大為棺槨,備贈存物,無異於埋金路隅而書表於上也。雖甚愚之人,必將笑之。”皇甫謐還特別說道:豐財厚葬以啟奸心,或剖破棺槨,或牽曳形骸,或剝臂捋金環,或捫腸求珠玉。焚如之刑,不痛於事?自古及今,未有不死之人,又無不發之墓也。盜墓者對墓葬的無情破壞和對死者的極端傷辱,大體都是出於財寶之“欲”。所謂“豐財厚葬以啟奸心”的說法,雖然顛倒了主動與被動的關係,卻大略說明了“自古及今”“無不發之墓”的主要原因,在於對“豐財”的欲求。至於“或剖破棺槨,或牽曳形骸,或剝臂捋金環,或捫腸求珠玉”諸語,則極其具體生動地指出了盜墓使死者一如遭受“焚如之刑”;但同時又從側面說明了盜墓者所做種種傷害墓主親族情感的事情無非只有一個目的,求財。

盜墓者對於平民墓葬的盜掘,動機也無非是求財,當然,這裡的財物和那些君王相將、王侯公子是無可比擬的。可是,至少還可以得其簡單的隨葬品。《論衡·死偽》說:“掘丘墓取衣物者以千萬數。”所說就是這樣的情形。盜墓者甚至只是為了掠取死者的衣物,就掘其墳墓,可謂喪心病狂。

《晉書》曾記載了十六國時期後趙政權的統治者石勒、石虎盜掘前代陵墓的情形:“(石)勒及(石)季龍並貪而無禮,既王有十州之地,金帛珠玉及外國珍奇異貨不可勝紀,而猶以為不足,曩代帝王及先賢陵墓靡不發掘,而取其寶貨焉。”對於墓中隨葬“寶貨”的追求,被看作石勒、石虎們盜發古墓的動機,儘管史臣對於他們已經佔有北部中國“十州之地”,而“金帛珠玉及外國珍奇異貨不可勝紀,而猶以為不足”感到不可理解,但是這便更充分說明了盜墓者貪得無厭的心理。

發取墓材

透過發掘前人墓葬,借取墓葬營造材料以為當時建築用,也是值得重視的歷史現象。

《太平御覽》中說:“魏黃初末,吳人發吳芮冢取木,於縣立孫堅廟。見芮屍,容貌衣服並如故。吳平後,預發冢人,於壽春,見南蠻校尉吳綱,曰:“君形貌何類長沙王吳芮乎?但君微短耳。”綱瞿然曰:“是先祖也。”班固在《後漢書》中同樣也記載了這個故事:孫權大破長沙,派人挖毀吳芮墓,取棺木用來給其父孫堅建廟,當時負責掘墓的人開棺一看,吳芮衣服容貌鮮豔如新。那個負責掘墓的後來在壽春見到南蠻校衛吳綱,令他感到不解的是,吳綱竟然與吳芮長得一模一樣,只是個頭號稍矮了一些。一問才知道吳綱竟然是吳芮的第16代子孫。這兩個記錄都向我們證明:孫權的父親孫堅的廟所用的木材,來自於吳芮的陵墓。《太平御覽》卷五五八引《抱朴子》:“吳景帝時,於江陵掘冢取板治城。”發掘古墓以取用“材”“板”等材料“立廟”“治城”的情形,在建築史上,也有值得關注的事情。

《舊唐書》中說到安史之亂時,薛願指揮的潁川保衛戰,“自至德元年正月至十一月,賊晝夜攻之不息,距城百里,廬舍墳墓林樹開發斬徹殆盡,而外援無至。”可知“墳墓”中的材木也被“開發”用以構築禦敵工事,充作城防工具。唐詩有“荒墳開作甕城培”句,說明這一情形在當時可能是相當普遍的。

唐代取墓磚築城的事情,在明人筆記同樣可以看到例項的記載。如沈德符《萬曆野獲編》》寫道:“正德四年,南京太監石巖者,營治壽穴,苦乏大磚。或獻言,雲近處古冢磚奇大。遂拆以充用。視其碣,乃介甫也。”有誰人會想到,北宋名相王安石墓葬所用墓磚,歷時423年之後,竟然被明朝太監築墓時掘取,“拆以充用”。

在河南南陽的考古發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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