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3 / 4)

小說:黑皮自白 作者:大刀闊斧

到太不應該。

過了幾天,她又來找我,我對她說:“沒有調查清楚,家中的生活,我告訴總務科陳科長給你想辦法。”我拿起筆來寫了一個條子,叫總務科給她發200斤小米,及李文宣4月份的薪餉。這樣又把她騙了一次。以後韓瑛又來一次,我對她說:“八路抓去也不會殺了,將來我們抓了八路的幹部和他們交換俘虜。”到6月份,韓瑛從督察處的職員宿舍搬出去了,她是不是已經知道丈夫被殺了呢?

陳牧害死的人多了,今天如果真的槍斃他,我認為很公平。

如果印匡時被槍斃,我認為是陳牧咬的。陳牧充偵審室主任時,一切公事皆要經過秘書室複核,就是說要經過印匡時修改文稿。有的時候印匡時把陳牧的稿子也給改了,陳牧不同意,倆人便鬧意見。張國卿與我給他們從中解說,也沒有使他們和好。印匡時認為:“陳牧自以為是,有的地方不通,我當然要改。不能把公事拿到別的機關,叫外人恥笑我們不懂公事。認為督察處無人。”其實印匡時只在公文上咬文嚼字,其他什麼事也決定不了,空牌位。督察處抓人、殺人的勾當,他無權決定。只能在公事上看到。但是按例行公事他需要在這些抓人殺人的公事上簽字。這次被捕,陳牧便咬他一口,陳牧在坦白時說:“我籤的殺人公事,都要經過印匡時稽核。他不同意,我的公事不能出手。”這樣說就加重了印匡時的罪惡,又加上印匡時坦白得不好,就註定了自己必死。

還有郭子襄,我第一次作證,就是郭子襄的罪惡。

有一天,郭股長把我提到一個屋子。我進屋一看是郭子襄,督察處少校督察。他帶著一副大腳鐐,腳鐐上還有一個鐵球。

郭股長對我說:“關夢齡把郭子襄的血債說一說。”

“1948年3月他在吉黑地區人民義勇總隊充少校參謀時,在米沙子搶老百姓糧食,打死了兩個老百姓;1948年7月初,督察處在南嶺秘密殺害地工人員10人,有他在場,是我指揮的。”

“郭子襄聽見了沒有?”郭股長問。

“他說有,就有,反正我沒有殺過人。”他表現很頑固的樣子。

我說:“郭子襄你到今天還抵賴什麼呢?我們殺的人都挖出來了,殺人的剎子手多數被捕,你還這樣頑固,沒有好處。”

我在訊問記錄上籤了名字。在事實面前還如此抵賴,郭子襄可謂是個頑固蛋。

他們三個都是督察處的。如果今天槍斃,督察處就被處決了三人。

我在屋子裡看到窗外的天空,陰暗淒涼,使人感到憂鬱。到晚飯的時候,看守戰士才把黑窗戶開啟,他們臉上的表情也不那樣緊張了。這一天不比尋常,真不容易過呀。

第二天早飯後,又提我到前樓寫材料。

陳青波說:“早飯後,看守所把《長春新報》發下來,我一看開大會槍斃人,有五個。一個工人說,給這些人點天燈也不多!這條訊息我還沒看全,看守所的人就把報紙收回去了。”

“我們小紅樓提出去四個,陳牧、印匡時、郭子襄、張逸民,那一個是誰呀?”我問。

“姓蘇的,是建軍的土匪,聽說這個傢伙的血債很多,昨天圓樓只走他一個。”李秉一說。

大家都感到很空虛,坐下來寫材料,心老是沉不下來。

“咳!印匡時是貴州人,一把骨頭扔在了東北。”我感嘆道。

李秉一也很恐懼,解放後他潛伏在一個大車店,在那兒被捕的。他說:“在大車店把我抓著,用木棒子把我好一頓打。我是被捕來的,所以危險成分多。”

在座的九個人都認為自己有危險,我最後說:“好了,咱們不談這個,寫材料吧。”

一個材料寫完了,又寫另一個材料。郭股長要我們把長春的軍統和中統組織製成一個表。軍統的有我、李秉一(保密局長春站秘書兼人事主任)、中統的有李樹中(長春參議會議長)、李芳春、徐克成,還有一個日本特務叫竹中,專門能製表,共六個人完成這個材料。十來天就寫完了。

寫完材料的這天下午,我們等著郭股長的吩咐。11月,天氣冷了。我倚在樓窗看著大街上的行人,十分羨慕。大馬路上的汽車不斷地賓士著。想到一年以前,我出口是令,長春這個城市,我可以一個命令把全市交通封鎖起來;警察、憲兵、特務,一齊在督察處的領導下進行戶口大檢查。可是現在,我大小便都不得自由。人哪,不可思議的事情太多了。

郭股長回來,叫我們把個人的東西搬到小紅樓上的一個大房間。他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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