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從經濟分析開始,而後很快牽扯到我們的信仰。為解出方程式,我們不得不把人的生命、過度使用和使用不足行為帶來的成本換算成金錢,整個過程充斥著道德和政治上的兩難。我們應當按年齡、收入潛力、性別、職業或是犯罪記錄,給不同人的生命評估出不同的金錢價值嗎?要是服用他汀能減少公共成本、造福社會,我們應當違揹人們的意願,強迫他們服藥嗎?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這一爭論披著各色外衣反覆出現。開快車能讓你早些回家,可提高了你出車禍的機率。這筆交易划算嗎?要回答這個問題,你必須知道如何給生命估價。如果生命無價,我們會要求獲得完美的汽車安全性,汽車會貴得離譜,汽車的使用會陡降至零。可要是安全規範太少,會有太多人喪命。於是在汽車安全性上,社會面臨著另一種“剛剛好”式追求:綜合全域性考慮,我們儘量爭取讓汽車造成的人員死亡保持在最適宜水平。聽起來很殘忍,可最佳值就是這麼一回事。
我提出這個棘手的話題,是想指出尋找最佳值需要“使用不足”這一概念,反過來,這個新字眼又改變了過度使用的含義。“過度使用”不再僅僅意味著超出常規範圍使用一種資源。因為存在利用不足這一可能性,所以當局在制定政策時,從原先相對簡單的“選這個,要不就選那個”,變成了爭議頗大的權衡管制風險。
反公地悲劇
新增“使用不足”的概念,為確立“反公有資源”一詞奠定了基礎。請回過頭去看圖2…2到圖2…6,你會發現,我們的示意圖有失完善。“使用”有了完整的範疇,“所有權”卻欠缺類似的歸納。什麼樣的所有權形式,與“使用不足”合拍呢?對稱性的力量,為我們揭示了一種隱形的產權形式。圖2…6是我的反公有資源思路。
圖2…6 所有權謎題
我提出“反公地悲劇”這個說法,是想點明所有權(不包括私有財產)過度分散的困境。誠如使用不足的概念改變了資源使用範疇的連續性,反公有資源也改變了所有權範疇的連續性。它表明,將公有資源轉為私有財產,也會出現走火的情況,見圖2…7。要是私有化做得太過分,資源會以一種我們意想不到的方式白白浪費掉。
圖2…7 所有權的完整範疇
集體財產如何運作(1)
完整的所有權範疇,還帶來了另一個好處。我們對公有資源所有權的理解,或許有助於找到解決反公有資源困局的辦法。首先,讓我們來看一下開放性使用(無區別地開放給所有人)和集體使用(僅限於內部人士使用的公有財產,外人不得使用)的區別。這一區別對我們瞭解反公有資源概念也很有幫助。傳統觀點往往忽視集體使用,我們不必走他們的老路。
在適當的條件下,很多集體成功地儲存了公有資源,無需政府管制或私有化。協作能讓我們找到最適宜的使用程度。那麼,在什麼條件下,協作才能發揮作用呢?它對我們補救困局有什麼樣的啟發呢?
法外秩序
人人都喜歡吃龍蝦,所以,在公地悲劇下,它們有可能遭受被過度捕撈的命運。為了保護龍蝦,緬因州的一些捕蝦人結成了“港口幫”。30 《紐約時報》記者約翰·泰爾尼寫道:“港口幫用黑老大的方式建立起一整套管理原則。”新來的人想捕蝦,可不能隨心所欲,他們必須遵守港口幫定下的規矩。在泰爾尼筆下,港口幫會採取一系列逐步升溫的威脅手段:先是捕蝦網裡出現一個瓶子,瓶裡封著紙條;而後網子給人開了口,龍蝦全放掉;再之後是鋸掉補蝦網,剪斷浮標上的繩子。要是新來的人“還不懂事,說不定連船都會被燒掉或弄沉。”31 排外行動有助於防止過度捕撈。
僅排外還不夠,港口幫的成員還必須彼此監視,提防有人作弊。因為所有的捕蝦人都要回到港口卸下收穫,監控相對容易。一上岸,捕蝦人就會到港口的酒館裡說這道那,誰又“踩過界了”什麼的。“踩過界”,就是在別人的地盤放捕蝦網。名聲很重要。在小鎮上,不利的負面傳言能有效地限制惡性捕撈,以免龍蝦絕跡。32要是蜚短流長還不夠,港口幫同樣會採取對付外人的威脅手段—把貪心的捕蝦人的浮標繩打成死結,剪斷他的捕繩,燒掉他的船。透過限制資源使用,也即對內自我規範,對外一致排斥,港口幫確立了法學家羅伯特·埃裡克森所謂的“法外秩序”。33
這一幕的最終結果,是現有的捕蝦人都能捕到更大的龍蝦,因為他們齊心協力捍衛自己的地盤。緬因州的港口幫把沿海地區的捕蝦數量控制在可持續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