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抱著允許其創新的態度,探索出與我國房地產業的最佳結合方式。而我國房地產業還處在比較低階的發展階段,隱含的風險比較集中,房地產投資基金在房地產業中的位置還比較模糊。在這種情況下,基金採用公開募集的方式會使得廣大中小投資者面臨更多的不確定風險,而且目前我國的公募基金存在內部治理機制弊端甚多、基金持有人與管理人激勵機制不相相容、風險分擔不均勻、自律性約束極為弱化的缺陷。因此,可以透過私募基金的靈活的機制,在相對較小的範圍內參與房地產業,限制其不適宜的部分,發揮其具有的優勢,等相關條件逐漸成熟再推出公募的房地產投資基金應該說是一條較好的路子。
2。 國內募集與海外募集相結合
由於房地產投資的資金需求量大,因此當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房地產業蓬勃發展的時候就會普遍出現資金短缺的情況,這會嚴重製約當地房地產業的發展,這時候房地產資金的籌集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因此,向地區之外甚至海外募集資金便成為必要。當然,在這個時候,遊弋於資本市場的國內外資金也會逐漸發現本地房地產發展的商機而進入。
透過對我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資金來源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我國各類投資者對於進入房地產行業的願望還是非常強烈的,特別是在近期房地產業高速發展,而國內的證券市場卻顯得了無生機的時候,房地產則更加成為了投資者關注的物件。從近期不斷推出的房地產信託的熱銷場面來看,可見國內投資者對投資房地產的願望之迫切,他們正是苦於沒有良好的投資房地產的投資工具和投資渠道,對於傳言已久的房地產投資基金的推出他們也是翹首盼望[104]。因此,在目前國內的房地產良好形勢下推出的房地產投資基金必然受到投資者的熱烈追捧。
然而正如前文提到,雖然預期投資於房地產業的資金比較充沛,各類外來資本都不斷湧入房地產業,但是由於目前國內的房地產投資者都還比較習慣於單兵作戰的方式,基金的投資理念還遠未普及,而且房地產投資基金成立在我國還受到各種條件的限制,因此,廣開門路,去那些基金投資理念比較成熟的西方發達國家吸引他們的資金來投資我國的房地產業不失為一種應對我國目前房地產金融局面的較好的方法。雖然像美國等發達國家這幾年經濟發展速度放緩,但是這些國家的房地產業卻仍然是欣欣向榮,由此可以看出這些國家的投資者對房地產業投資的熱衷,而我國的經濟多年來持續快速增長,特別是房地產業存在的巨大的發展空間,各國的投資者無不關注著我國的房地產投資機會,都急於想進入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分得一杯羹。近年來就有不少的資金由於對我國房地產市場的陌生而徘徊於國門之外。而此時如果與國外機構合作,採用私募或者公募並在當地上市的形式籌資來投資國內的房地產業,這樣既解決了基金的資金問題,又有我們熟悉本地市場的優勢,就能更快地獲得基金所需的資金。
四、我國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的資金來源分析
資金籌措是REITs運作的第一步,也是關鍵的一步,從某種意義上講,還是最困難的一步。REITs屬於買方金融,它是融資與投資相結合的一種金融制度,而且在過程上是先融資後投資,如果融通不到資金,就無投資可言。所以,穩定的資金來源對REITs的發展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而且資金來源的結構即投資者的結構會影響到REITs的治理結構、激勵方式,進而影響REITs是否能真正起到推動房地產產業發展的作用。
從國際上看,各國REITs都是廣開渠道,吸引各方面的資金進行投資。不過與風險投資基金大力依靠政府的資金支援不同的是,REITs大都以民間資本或者說是私人資本為主,這其中包括養老基金、退休基金、大公司和銀行控股公司、保險公司等機構資金以及來自各個階層的個人和家庭的資金。隨著個人理財的專業化,大多數的中小投資者的資產比重越來越傾向於交給機構投資者來管理,因此機構投資者的投資在REITs中的比例會越來越高。而一些大公司或富有家庭則由於對風險承受能力比較強會傾向於透過私募基金來進行房地產投資,在面臨高風險的同時享受高收益。
結合我國的房地產投融資現狀和資金資本市場,我國REITs主要有以下幾個資金來源。
1。 民間私人持有資本
從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在國民收入分配上更多地向居民個人傾斜。在過去的20多年中,國民總儲蓄中政府的份額(佔GDP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