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2 / 4)

小說:老舍自傳 作者:套牢

乎知道你不能老瞪著眼盯住它,它有機會就跑出去。可是從另一方面說呢,多數的幽默寫家是免不了順流而下以至野調無腔的。那麼,要緊的似乎是這個:文藝,特別是幽默的,自要“底氣”堅實,粗野一些倒不算什麼。Dostoevsky(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作品——還有許多這樣偉大寫家的作品——是很欠完整的,可是他的偉大處永不被這些缺欠遮蔽住。以今日中國文藝的情形來說,我倒希望有些頂硬頂粗莽頂不易消化的作品出來,粗野是一種力量,而精巧往往是種毛病。小腳是纖巧的美,也是種文化病,有了病的文化才承認這種不自然的現象,而且稱之為美。文藝或者也如此。這麼一想,我對《離婚》似乎又不能滿意了,它太小巧,笑得帶著點酸味!受過教育的與在生活上處處有些小講究的人,因為生活安適平靜,而且以為自己是風流蘊藉,往往提到幽默便立刻說:幽默是含著淚的微笑。其實據我看呢,微笑而且得含著淚正是“裝蒜”之一種。哭就大哭,笑就狂笑,不但顯出一點真摯的天性,就是在文學裡也是很健康的。唯其不敢真哭真笑,所以才含淚微笑;也許這是件很難作到與很難表現的事,但不必就是非此不可。我真希望我能寫出些震天響的笑聲,使人們真痛快一番,雖然我一點也不反對哭聲震天的東西。說真的,哭與笑原是一事的兩頭兒;而含淚微笑卻兩頭兒都不站。《離婚》的笑聲太弱了。寫過了六七本十萬字左右的東西,我才明白了一點何謂技巧與控制,可是技巧與控制不見得就會使文藝偉大。《離婚》有了技巧,有了控制;偉大,還差得遠呢!文藝真不是容易作的東西。我說這個,一半是恨自己的藐小,一半也是自勵。

六、寫短篇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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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老舍的短篇小說創作分抗戰前與抗戰中兩階段,藝術上成熟於《櫻海集》、《蛤藻集》。

我本來不大寫短篇小說,因為不會。可是自從滬戰後,刊物增多,各處找我寫文章;既蒙賞臉,怎好不捧場?同時寫幾個長篇,自然是作不到的,於是由靠背戲改唱短打。這麼一來,快信便接得更多:“既肯寫短篇了,還有什麼說的?寫吧,夥計!三天的工夫還趕不出五千字來?少點也行啊!無論怎麼著吧,趕一篇,要快!”話說得很“自己”,我也就不好意思,於是天昏地暗,胡扯一番;明知寫得不成東西,還沒法不硬著頭皮幹。

我在寫長篇之前並沒有寫短篇的經驗。我吃了虧。短篇想要見好,非拚命去作不可。長篇有偷手。寫長篇,全篇中有幾段好的,每段中有幾句精彩的,便可以立得住。這自然不是理應如此,但事實上往往是這樣;連讀者彷彿對長篇——因為是長篇——也每每格外的原諒。世上允許很不完整的長篇存在,對短篇便不很客氣。這樣,我沒有一點寫短篇的經驗,而硬寫成五六本長的作品;從技巧上說,我的進步的遲慢是必然的。短篇小說是後起的文藝,最需要技巧,它差不多是仗著技巧而成為獨立的一個體裁。可是我一上手便用長篇練習,很有點像練武的不習“彈腿”而開始便舉“雙石頭”,不被石頭壓壞便算好事;而且就是能夠力舉千斤也是沒有什麼用處的笨勁。這點領悟是我在寫了些短篇後才得到的。大家都要稿子,短篇自然方便一些。是的,“方便”一些,只是“方便”一些;這時候我還有點看不起短篇,以為短篇不值得一寫,所以就寫了《抱孫》等笑話。隨便寫些笑話就是短篇,我心裡這麼想。隨便寫笑話,有了工夫還是寫長篇;這是我當時的計劃。

《微神》與《黑白李》等篇都經過三次的修正;既不想再鬧著玩,當然就得好好的幹了。可是還有好些篇是一揮而就,亂七八糟的,因為真沒工夫去修改。報酬少,少寫不如多寫;怕得罪朋友,有時候就得硬擠;這兩樁決定了我的——也許還有別人——少而好不如多而壞的大批發賣。這不是政策,而是不得不如此。自己覺得很對不起文藝,可是錢與朋友也是不可得罪的。有一次有位姓王的編輯跟我要一篇東西,我隨寫隨放棄,一共寫了三萬多字而始終沒能成篇。為怕他不信,我把那些零塊兒都給他寄去了。這並不是表明我對寫作是怎樣鄭重,而是說有過這麼一回,而且只能有這麼“一”回。假如每回這樣,不累死也早餓死了。累死還倒乾脆而光榮,餓死可難受而不體面。每寫五千字,設若,必扔掉三萬字;而五千字只得二十元錢或更少一些,不餓死等什麼呢?《月牙兒》,《陽光》,《斷魂槍》,與《新時代的舊悲劇》——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好處。可我的態度變了。事實逼得我不能不把長篇的材料寫作短篇了,這是事實,因為索稿子的日多,而材料不那麼方便了,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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