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在歷史上有個專用名詞:“爭國本”。
在張居正管事的前十年,萬曆既不能執政,也不能管事,甚至喝酒胡鬧都不行,但他還有一項基本的權力——娶老婆。
萬曆六年(1578),經李太后挑選,張居正認可,十四歲的萬曆娶了老婆,並冊立為皇后。
不過對萬曆而言,這不是個太愉快的事情,因為這個老婆是指認的,什麼偶然邂逅,自由戀愛都談不上,某月某天,突然拉來一女的,無需吃飯看電影,就開始辦手續,經過無數道繁瑣程式儀式,然後正式宣告,從今以後,她就是你的老婆了。
包辦婚姻,純粹的包辦婚姻。
雖然是湊合婚姻,但萬曆的運氣還不錯,因為他的這個老婆相當湊合。
萬曆皇后王氏,浙江人,屬傳統賢妻型,而且為人乖巧,定位明確,善於關鍵時刻抓關鍵人,進宮后皇帝都沒怎麼搭理,先一心一意服侍皇帝他媽,早請示晚彙報,把老太太伺候好了,婆媳問題也就解決了。
此外她還是皇帝的辦公室主任,由於後來萬曆不上朝,喜歡在家裡辦公,公文經常堆得到處都是,她都會不動聲色地加以整理,一旦萬曆找不著了,她能夠立即說出公文放在何處,何時、由何人送入,在生活上,她對皇帝大人也是關懷備至,是優秀的秘書老婆兩用型人才。
這是一個似乎無可挑剔的老婆,除了一個方面——她生不出兒子。
古人有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雖說家裡有一堆兒子,最後被丟到街上的也不在少數,但既然是古人云,大家就只好人云亦云,生不出兒子,皇后也是白搭。於是萬曆九年(1581)的時候,在李太后的授意下,萬曆下達旨意:命令各地選取女子,以備挑選。
其實算起來,萬曆六年兩人結婚的時候,萬曆只有十四歲,到萬曆九年的時候,也才十七歲,連槍斃都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