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兒很快就滿了三歲,在這年八月上了幼兒園。到九月時,六歲半的高歌也要上小學一年級。父親之所以提前讓小女兒上幼兒園,也是讓小兒子在一個月時間做好讀書前準備。
幼兒園離家很近,出宿舍大門右拐不到兩百米就是。張奶奶很不習慣,每天只要空閒時就會去幼兒園看望小心肝,既擔心婉兒不習慣,又順便散散心。每次必不可少的會帶去一點零食或是一個水果,與孫子孫女一起歡快回家也成了常態,有種既是奶奶又像是媽媽的愉悅。
也是這年夏,張爺爺的工資和各項福利加起來每月有了180多元(以前是150多元),除開每月郵寄120元接濟農村的兄弟姐妹,夫妻倆手頭比以前寬鬆多了。正因如此,高歌和婉兒開始每晚都在爺爺奶奶家吃飯,這也是兩老一種嘗試。如果他倆的父母沒有意見,那就這樣下去好了。
爺爺奶奶每次都是象徵性吃點好的,待兩兄妹吃完飯後再收拾殘局,儘可能讓兩個小寶貝吃飽吃好。在兩老心目中,沒有生養沒多大關係,有這兩個寶貝也是一樣的為人之福。
儘管這一切已經久遠,但那時每晚兄妹倆和爺爺奶奶一起聽收音機、和妹妹唱歌跳舞、教妹妹看圖識字、還有妹妹嘰嘰喳喳不停地說道幼兒園小朋友的趣事,給兩老帶來無限的快樂與欣慰。爺爺不僅每晚要少抽幾支香菸,身上的傷痛也減緩了很多,若是婉兒再親他一下叫聲爺爺,那戰場上留下的傷痛便徹底沒了。
每晚到了九點,兄妹倆才回家睡覺,父母已習慣了他倆這樣,媽媽也落得個安靜。高歌記得,妹妹婉兒越來越害怕呆在家裡,媽媽的吼罵經常嚇得她晚上做噩夢,驚醒後就會躲進哥哥的被子裡。不知她是因為身體還是其它原因,經常會晚上尿床,為此多次遭到媽媽的打罵。
高歌知道,媽媽打人是實打實的打,沒有嚇唬和虛晃。哥哥有次被她一巴掌就抽得昏迷過去,姐姐有一次因為不小心打破了裝滿豬油的罐子,被打得蹲在地上半天站不起來。
高歌知道媽媽並不是一個心狠手辣的毒婦,只是粗暴蠻橫罷了。因為愚昧給予她太多太大的力量,讓她忘記做母親的包容與責任。自己不也是有一次被她一腳踢到私處,狠狠痛了一星期嗎?為了避免妹妹捱打,每次高歌都是提前不顧一切的用身體護著妹妹,早上再幫妹妹晾曬棉被,儘可能減少媽媽心中的怒火。
因為媽媽習慣性打罵孩子,張奶奶由開始的勸導到最後的針鋒相對,經常為高歌兩兄妹捱打和她爭吵評理。她顧不得那麼多,只知道這是她的寶貝孫子孫女,怎麼能由著她暴力相加?鄰居們也為此事背地裡議論,說高歌媽媽就是個“粗暴女人”、“母老虎”、“火藥桶”和“鐵匠”,稱這種女人結婚生子簡直就是犯罪,做她的兒女是極大的不幸。
眾人口無遮攔的議論聲讓高歌明白,哥哥姐姐原來是真的活潑可愛,只是在媽媽經常性的打罵中產生了異變。
媽媽的愚昧與頑固不化導致她不懂得反思,反還對張奶奶產生了嫉恨,經常單獨不服氣的在家嘀咕:“有什麼了不起,你男人不就是一個小排長嗎?我爸可是老紅軍!你家的小排長能和他比?”
每當高歌聽到媽媽恨恨的嘀咕聲,只能默默無語當沒聽見、沒看見。
時間飛逝,快七歲的高歌上了小學,張爺爺張奶奶每天都會囑咐他要好好讀書。妹妹婉兒也在向四歲靠近,為了避免妹妹繼續晚上尿床,高歌習慣了半夜醒來帶妹妹上廁所。兄妹倆的感情愈加深厚,彼此深感對方是最親最親的人。婉兒繼續經常性鑽進哥哥的被子裡,只要和哥哥在一起就是最大的安全,還溫暖舒適。
妹妹長大了,心裡有了需求。看到幼兒園小朋友的布娃娃和玩具,還有放學路上看到賣吃食的小販,開始出現了眼饞。她從來不說出口,知道這些都需要錢去買,只是次數多了被細心的高歌發現。
自從讀書以來,媽媽和張奶奶有時會給他五分或一毛的零花錢,但他從不為自己花費,一切為了妹妹婉兒。張奶奶給的蛋糕、桃酥、餅乾和水果什麼的,同樣是藏在棉被下面,次日再拿出來給妹妹享用。
不巧的是這個秘密被哥哥發現了,不僅收藏的糕點和水果被盜,枕頭內的零花錢也隨之失蹤。高歌雖然惱怒,但不想因此引得家裡更加熱鬧,他清楚除了哥哥絕不會有其他人,只能忍氣吞聲當什麼事情也沒發生,心裡卻是傷嘆:不能給婉兒買布娃娃了。
他還是將此事告訴了張爺爺張奶奶,氣得兩老罵完後就給高歌準備了一個小紙盒,要他今後就把錢存放在裡面。這件事也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