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和年輕軍官。他們親自參與屠殺,並作示範,也叫新兵這樣幹,進行了殺人教育”(《日本人的三光作戰》,載《日本之秋》季刊2)。當時參與南京事件的年輕軍官, 現在自然都已上了年紀。 在《日本記錄》中所收《花岡事件》一文的筆者野添憲治也說:“現在,在我周圍上了年紀的舊軍人中,很多人在酒醉後傲慢地說,他們在大陸的行為是野蠻的”(《強行帶走的結果》,載《潮》,一九七一年七月號)。年輕軍官是典型的日本軍人,是單純地培養其軍人精神的,由此可以說,它很明顯地反映了軍隊教育與對敵對國家人民犯下暴行之間的聯絡。
關於這些年輕軍官的殘暴性,我們曾經聽到過下列證詞。鵜野晉太郎自己承認:“在擔任見習士官、少尉和中尉期間,大約直接殺了四十五個人,命令部下虐待俘虜而間接殺害了二百二十五人以上。”他說:“曾入侵中國大陸多達數百萬的日本軍官兵,特別是像我們這樣的尉級軍官,是在戰爭中犯下罪行的最狂暴的重要人物,我們所作所為,說是兇惡的化身也不過分。”(前引《〈南京大屠殺〉讀後》。鵜野也在《世界》雜誌一九七一年十月號上發表了一篇手記,題為《以被控告的立場進行控訴》)
由此聯想到,當進攻南京的追擊戰開始時,有一個傳聞,說是片桐部隊的兩個少尉相互進行在“佔領南京前誰先殺死一百個人”的比賽(《東京日日新聞》,昭和十二年十一月三十日,十二月六日、十三日報道)。所謂誰先殺死一百個人的比賽,事實上是從無錫出發,到攻打紫金山時結束。這兩個少尉,一個殺了一百零六人,一個殺了一百零五人。在不到半個月的時間內,竟能分別殺死一百多名中國兵,這是正當戰鬥行為的結果嗎?還是屠殺?鈴木二郎——當時作為《東京日日新聞》的隨軍記者曾向報社發了關於這一殺人比賽的訊息——在他前幾年寫的報告文學中提到:兩個軍官說過,“兩人一起逃跑的就不殺”(《我目擊了那次“南京的悲劇”》,載《丸》,一九七一年十一月特大號——日中戰爭全貌)。然而,據當時報道,說M少尉(指向井敏明少尉, 一九四七年引渡來華。經審訊後作為戰犯被判死刑——譯者)在橫林鎮戰鬥中殺死了五十五人,他果真能在一次夜戰中殺死這麼多進行抵抗的對手嗎?可以斷定,他殺的多半是俘虜來的不抵抗計程車兵。當時兩個軍官所說的, 是一種隱瞞事實的抵賴。志志目彰曾聽當年進行歡殺百人比賽的N少尉(指野田毅少尉,一九四七年引渡來華,經審訊後作為戰犯被判死刑——譯者)談起過攻打南京的情況,那是他來到母校——鹿兒島縣立師範學校附屬小學向小學生說的。當時,他聽到該少尉這樣說:
報上說是鄉土出身的勇士,或進行砍殺百人比賽的勇士,那是指我乾的事……
實際上,我在突擊過程中遇到白刃戰時,只殺了四、五個人……
我向已經佔領的敵人壕溝那邊叫喊:“你——來來!(用中國話叫喊,原文如此——譯者)”於是中國兵一個個向我們這邊跑來。我們要他們排在一邊,逐個殺死。……
說是砍殺百人,實際上真正殺的差不多是這個數字……
我們兩人進行了比賽,後來常有人問我,你沒什麼事?我說,我沒什麼事……(《砍殺百人比賽》,載《中國》雜誌,一九七一年十二月號)
“砍殺百人比賽” ,也是一種屠殺。N少尉屠殺了一百多箇中國兵,卻滿不在乎地說:“我沒什麼事,”這就是年輕軍官肆無忌憚的精神狀態。
大約在十年前,伊賽亞·本·達桑、山本七平、鈴木明三人曾提出執拗的主張,認為發表在《東京日日新聞》上關於“砍殺百人比賽”的報道,純屬虛構。
我的那篇對此虛假說進行詳細批判的論文,收錄在《駁南京大屠殺是“無稽之談”論》第一部(第十四至一三八頁,現代史出版會出版)裡。
另外,五味川純平認為“砍殺百人”的行為。並非像報道所說的那樣威武勇敢,實際上是屠殺俘虜,他在《戰爭與人》10一書中說:“在彼此進行白刃戰時,他們自己殺了多少人是記不清的,誰也不會確認其所殺的人數。
要確定,必須有在場的目擊者作證。當時的情況並非是白刃戰,他們所殺的,無非是被他們抓來的人,是喪失鬥志、如同難民或俘虜那樣的一些人,是在進軍途中抓到的散兵。這已不是什麼威武勇敢,而應該說是殘忍。“
(第一八九至一九○頁)
關於年輕軍官的這種殘暴性,也有人——親身經歷過戰爭的人——同我的理解抱不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