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這兩天的心態轉變很大。
他本來以為只要把規則定好,自己把握大方向,特區就會像一艘大船一樣,朝著既定方向起航。
他到今天才明白,這裡是金三角,要想讓規則落實,就讓任何人都不敢亂摸規則的邊緣。
那怎麼才能讓人記住這一點呢?
觸之則死,即可。
三年清知縣,十萬雪花銀的概念,絕對不可以在這裡重演。
唯有用血,提醒特區所有軍政公務人員,你們頭上懸有利劍。
蘇哲知道,這樣的處理結果,一定會引起軒然大波。
就在會後,張龍急匆匆的跑到蘇哲面前。
“元首,這會不會太重了些,對您和特區的名聲,會損害很大的。”
蘇哲無所謂的笑笑,說道:“我不在乎。”
“可這也殺的太多了吧。”
“現在殺人,是為了以後少殺人。”
“額…”
蘇哲站起來拍了拍張龍的肩膀,然後說道:“你會憂慮,是因為你是政府總理。但如果你是百姓,你根本不會憂慮,因為殺的都是貪官。”
“不信,過幾天殺人以後,你下去問問百姓,殺的對不對,殺的好不好?”
張龍陷入了沉思。
蘇哲又說道:“百姓贊成的事,我們大機率是可以做的。官員害怕的事,我們絕對要做!”
從看到舉報材料的那一刻起,蘇哲就決定要殺人了。
特區必須走上他設計的路,不允許任何人破壞。
現在這些人站在了特區發展的對面,那隻能拿這些人來祭旗了。
這些人肯定無法走法院審判程式,因為按照法律判不了幾個死刑。
他們全部走軍事審判,罪名第一條,是破壞特區安全罪。
破壞特區發展,破壞新城建設,在蘇哲看來,就是破壞特區安全。
蘇哲不是一個迂腐的人,什麼都要按照既定規則去做。
時不我待,靠感化和細水長流的去改變這種風氣,蘇哲沒這個耐心。
如果殺人有用,他毫不在意。
畢竟殺的也沒有一個好玩意。
拿著特區工資,幹著貪腐的事,是蘇哲兩輩子都最討厭的那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