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小勐拉城外,寒風凜冽。
此處聚集了無數特區民眾,被士兵隔開的中間地帶,跪伏著20個即將被槍決的腐敗分子。
而原特區警察部長蒙查,赫然在列。
他怎麼也沒想到,只是拿了點錢,就要被判死。
或許他罪不該死,誰讓他倒黴,在這個時間點,敢在新城建設中撈錢。那就不能怪蘇哲把他拉出來當典型了。
數十位軍政高官,在旁觀禮。
一位嗓門洪亮計程車官,向全場宣讀受刑人的罪狀。
老百姓這才知道,這些人都是貪官汙吏。
人群中就有被迫害的商人以及民眾,他們紛紛叫好。
隨著行刑隊子彈上膛,在一連串的子彈之後,特區第一批貪官接受了死刑。
從歷史的角度看,這些人的死是非常值得的。
從今天開始,特區的職務犯罪,明顯下降了非常多。
包括後來特區對於公務犯罪的法律制定,也詳細了很多。
細到什麼程度呢?
法律規定,凡是工資收入以外的資產,但凡說不清來源,一律按受賄處理。
這可能是全世界對公務員最嚴苛的地區了。
但心裡沒鬼,這些法律也起不了作用。
心裡有鬼的,特區也不需要這樣的公務員。
隨著公務員法律條例的出臺,特區公務員待遇也是逐年上調。這種工資待遇,不怕沒有人幹。
就像國內很多公務員吐槽待遇低,可每年考公的人數,依然是千軍萬馬過獨木橋。
你不想幹,多的是人想幹!
隨著槍聲的落下,特區人民,乃至整個世界,第一次感受到了蘇哲的冷酷。
有西方媒體寫文章,稱蘇哲是新時代的獨裁者,東南亞的暴君。
還說特區沒有人權,不講法律,隨意草菅人命。
蘇哲對這些早有預料,並沒有理會。
而特區人民,對蘇哲殺貪官的事,紛紛叫好。
因為特區雖然之前存在挺多貪官的,但這些人基本都在新城工程中撈錢,包括黑惡勢力也是一樣。
對特區尋常百姓,只要沒有影響他們的利益,基本可以說秋毫無犯。
要知道蘇哲對這個很重視,那麼政府自然也重視。那其他人沒事也不會去觸犯天條。
而唯有利益,才讓人降智,並鋌而走險。
總體來說,普通百姓和工商界,對蘇哲這次的行為還是比較認可的。
而不認可的基本上是地方家族,公務員以及軍官。
他們怕了。
蘇哲這一波殺的人頭滾滾,心中有鬼的人,自然膽寒。
蘇哲要的就是這個效果,看你們以後還敢不敢貪腐。
有時候蘇哲很奇怪,搶劫10塊錢可能要判10年。
貪汙1000萬,可能還判不了10年。
搶劫重判是為了防止搶劫,蘇哲是知道的。
可貪汙為什麼就那麼輕?
縱使蘇哲當了特區元首,他還是搞不明白。
是不是對於那些人來說,1000萬也只是小錢,不用那麼計較?
如果不考慮負面影響的話,貪10萬無期,貪100萬就死刑,或許能夠減少99%的貪汙。
從很多重刑的邏輯來看,重刑確實可以減少犯罪的。
殺完一批,接下來的案子,由葉海濤繼續跟進審辦,蘇哲就不喜歡過問過程了。
他在官邸,第一次接見了特區商會的會長林澤。
他看過林澤的資料,也知道他是浪家的人。
林澤今天換了一套非常正式的西服,懷著忐忑的心情,進入蘇哲官邸。
新城發生的事,他一直憂心忡忡。
營商環境如此差,作為商會會長,他其實接到很多舉報,但他一直壓著沒有說話。
其實,他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蘇哲對於林澤的處理,有幾個方面的考慮。
首先這個人草莽出生,在小勐拉開的也是賭場,要這種人具備一個高度的格局,顯然是不可能的。
其次,這個人又非常聰明,從他一個農村出來的人,幾經起落,遠逃緬北,在這裡又能開闢出一份事業,並且在和平收下小勐拉的事情上,起了非常關鍵的作用。
第三,這個人又是浪家在特區的利益代表。
第四,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