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部分(3 / 4)

小說:從文自傳 作者:點絳唇

幫忙,寫點不重要的訓令和告示,一面算幫他們的忙,一面也算我自己玩。有一次正在寫一件信札,為一個參謀處姓熊的高階參謀見到,問我是什麼名義。我以為應分受責備了,心裡發慌,輕輕地怯怯地說:“我沒有名義,我是在這裡玩的。幫他們忙寫這個檔案!”到後那書記官卻為我說了一句公道話,告給那參謀,說我幫了他們很多的忙。問清楚了姓名,因此把我名單開上去,當天我就做了四塊錢一月的司書。我做了司書,每天必到參謀處寫字,事做完時就回到表弟處吃飯睡覺。

事業一有了著落,我很迅速地便在司書中成為一個特殊的書記了。不久就加薪到六元。我比他們字寫得實在好些。抄寫檔案時上面有了錯誤處,我能糾正那點筆誤。款式不合有可斟酌處,我也看得出,說得出。我的幾個字使我得到了較優越的地位,因此更努力寫字。機會既只許可我這個人在這方面費去大部分時間同精力,我也並不放下這點機會。我得臨帖,我那時也就覺得世界上最使人敬仰的是王羲之。我常常看報,原只注意有正書局的廣告,把一點點薪水聚集下來,謹謹慎慎藏到襪統裡或鞋底裡,汗衣也不作興有兩件,但五個月內我卻居然買了十七塊錢的字帖。

一分惠而不費的讚美,帶著點幽默微笑,“老弟,你字真龍飛鳳舞,這公文你不寫誰也就寫不了!”就因為這類話語,常常可以從主任那癟癟口中聽到,我於是當著眾人業已熄燈上床時,還常常在一盞煤油燈下,很細心地用曹娥碑字型謄錄一角公文或一份報告。

各種生活營養到我這個靈魂,使它觸著任何一方面時皆若有一閃光焰。到後來我能在桌邊一坐下來就是八個鐘頭,把我生活中所知道所想到的事情寫出,不明白什麼叫做疲倦,這分耐力與習慣,都出於我那做書記的命運。

我不久因工作能力比同事強,被調到參謀處服務了。

書記處所在地方,據說是彭姓土司一個妃子所住的花樓。新搬去住的參謀處,房子樑架還是年前一個梁姓苗王處抬來的。笨大的材頭,笨大的柱子,使人一見就保留一種稀奇印象。四個書記每天有訓令命令抄寫時,就伏在白木做成的方桌上抄寫,不問早晚多少,以寫完為止。檔案太多了一點,照例還可調取其他部分的書記來幫忙,有時不必調請,照例他們也會趕來很高興幫忙。把公事辦完時,若那天正是十號左右發餉的日子,各人按照薪水,多少不等各領得每月中三分之一的薪餉,同事朋友必各自派出一份錢,親自去買狗肉來燉,或由任何人做東,上街去吃麵。若各人身邊皆空空的,恰恰天氣又很好,就各自手上拿一木棒,爬上山頂上去玩,或往附近一土坡上去玩。那後山高約一里,並無什麼正路,從險峻處爬到頂上時,卻可以看許多地方。我們也就只是看那麼一眼,不管如何困難總得爬上去。土坡附近常常有號兵在那裡吹號,四周埋葬了許多小墳。每天差不多總有一起小棺材,或蒲包裹好的小小屍首,送到這地方來埋葬。當埋葬時,遠遠便蹲了無數野狗同小狼,埋人的一走,這墳至多到晚上,就被這群畜生扒開,小屍首便被吃掉了。這地方狼的數量不知道為甚麼竟那麼多,既那麼多為甚麼又不捕捉,這理由不易明白。我們每次到那小坡上去,總得帶一大棒,就為的是恐怕被狼襲擊,有木棒可以自衛。這畜生大白天見人時也並不逃跑,只靜靜地坐在墳頭上望著你,眼睛光光的,牙齒白白的,你不惹它它也不惹你。等待你想用石頭拋過去時,它卻在石頭近身以前,飛奔跑去了。

這地方每當月晦陰雨的夜間,就可聽到遠遠近近的狼嗥,聲音好像伏在地面上,水似的各處流,低而長,憂鬱而悲傷。間或還可聽到後山的虎叫,“昂”的一聲,谷中迴音可延長許久。有時後山虎豹來人家豬圈中盜取小豬,從小豬銳聲叫喊情形裡,還可分分明明地知道這山中野獸,從何處回山,經過何處。大家都已在床鋪上聽慣了這種聲音,也不吃驚,也不出奇。可是由於虎狼太多,雖窗下就有哨兵崗位,但各人皆擔心當真會有一天從視窗躍進一隻老虎或一隻豺狼,我們因此每夜總小心翼翼把窗門關好,這辦法也並非毫無好處,有一次果然就有兩隻狼來扒窗子,兩個背靠背放哨的兵士,深夜裡又不敢開槍,用刺刀擬定這畜生時,據說兩隻狼還從從容容大模大樣地並排走去。

我的事情既不是每天都很多很多,因此一遇無事可做時,幾個人也常常出去玩。街上除了看洋襪子,白毛巾,為軍士用的服裝,和價值兩元一枚的鍍金錶,別的就沒有什麼可引起我們注意了。逢三八趕場,在三八兩天方有雜貨百物買賣。因此我們最多勾留的地方,還是那個河邊。河邊有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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