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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妨礙父親歇息,母親絕不留於寢室,而是縮在客堂間,忍受著嚴寒。

她曾偷看過母親做繡活,母親有時睏倦了,會故意將繡花針深深地扎進手中,以此來提神。

她當時立刻闖入了母親的房中,搶過母親的繡花針,母親卻厲聲斥責於她,質問她是不是不喜歡將來的弟弟,倘若她不喜歡弟弟,母親便沒有她這個女兒。

如母親所願,這小妾進門後,在一年之內一舉得男。

小妾仗著兒子,在家中作威作福,母親卻是忍氣吞聲,從不與父親抱怨小妾半點不好。

母親亦日日教育她萬事要以弟弟為尊,但凡她有半點惹弟弟不悅了,毋庸父親親自動手,母親定會先責罰於她。

母親甚至不許她上桌用膳,她不是吃些弟弟剩下的殘羹冷炙,便是吃母親為她熬的稀粥。

母親自己吃的自然與她一般。

有一回,她餓得昏死了過去,母親難得地為她買了一隻肉包子吃。

弟弟年五歲,母親產下一女,母親大為失望,但仍是悉心照料,然而她這可憐的妹妹在一歲之時,竟是被弟弟掐死了。

原因居然是由於妹妹哭鬧不休,打攪弟弟小憩了。

母親不敢聲張,唯恐有損於弟弟的名聲,亦警告她不許與旁人提及,對外宣稱妹妹是得了急症死的。

她生性軟弱,久而久之,依照母親的心意,養成了事事為弟弟打算的性子,進而覺得男子生來便較女子要高上一等,女子該當聽男子使喚,為男子犧牲。

因為弟弟是能繼承香火的,而她不過是一賠錢貨。

對於冥婚這一習俗,她從未質疑過,視為尋常之事,畢竟男子未婚便過世,若是魂魄作祟,殃及家中男丁便不好了。

她及笄當年便嫁作了虞家婦,父母之所以為她選擇虞家公子,乃是因為虞家較其他上門提親的人家闊綽些,願意多出一箱絹布作為聘禮,得了這箱絹布,她那弟弟便可做幾身新衣裳了。

她並未對此不滿,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便是如此了。

她謹記著母親的教誨,出嫁從夫,即便相公於床笫間換著法子折磨於她,她亦認為是理所應當。

婚後十二年間,她得了四女一子,那長子她是寄予了厚望的,但隨著長子年齡漸長,他從一會緊跟於她身後喚她“孃親”的孩子,變作了對她冷眼相待的青年。

她的二女由相公做主被嫁予了一富商做妾室,她的三女亦由相公做主被嫁予了一窮書生為妻,這兩樁婚事她並無異議。

但這兩樁婚事卻是她與長子離心離德的導火索,長子頗為疼愛兩個妹妹,不願她們吃苦受累,強烈地反對這兩樁婚事,但因相公堅持,她口頭上向長子承諾婚事作罷,私底下卻不得不趁著長子外出學武之際,將婚事一併操辦了。

長子回來,吃驚地發現兩個妹妹已嫁作人婦,向她們保證只要她們有半點不舒坦的,定會支援她們和離,幸而她們乖巧懂事,遵循著三從四德,從來不曾對長子抱怨過。

可五女被相公活生生地凍死,她卻是同相公鬧過的,縱然五女身有殘疾,四肢畸形,亦是她十月懷胎才產下的。

相公初次見她不順從於自己,當即指責她連孩子都不會生,非但生不出第二個兒子來,還生出了一個畸胎。

她受到相公的指責,與母親哭訴,母親卻是狠狠地責備了她。

是了,她出嫁前事事以父親、弟弟為尊,出嫁後便該事事以相公為尊,相公便是天,相公必然不會行差踏錯。

她從孃家回來,首先是去向相公磕頭認錯,而後便是去見了三位外室,求她們再為相公添上一個兒子。

於相公而言,最緊要的兒子,其次便是美貌的女兒。

她久久無法再受孕,獨子又不理會於她,出落得愈加美貌的四女便成了她的盼頭。

後來,賀頤病故,賀夫人上門求親,她又是不捨,又是自得。

賀府實乃是銳州數一數二的朱門,若是女兒能嫁入賀府,她的相公面上便有光了,且賀府若是於聘禮上大方些,相公定會誇她生了一個好女兒,結了一門好親事。

冥婚已是司空見慣,但臨了,她卻有些捨不得四女了。

她欲要去賀府悔婚,卻是被相公好生訓斥了一頓。

四女出嫁當日,她命人制住四女,顫著手將賀府送來的金剪子插入了其心口。

當時四女那憎恨的眼神,她忘不了,但卻又不懂。

四女為何要憎恨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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