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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藏妖+番外 作者:neleta

「嗯。」在地上比誰滾得快的嚴小妖、嚴小怪兄弟倆從不關心他身邊的這些叔叔們成不成親,生不生娃,只要他們天天都樂呵呵便成。倘若誰讓他們的乾爹叔叔們不樂呵了,那就別怪他們這兩隻小妖怪變成真妖怪。「洪喜,完善給我煮碗麵條。侍衛這邊今晚嚴壯當值,皇上和君候回宮之後你歇著,我在寢宮伺候。」「你歇著吧,我不累。少爺身邊都沒什麼事要做的。」「沒事,你給我燒點水,皇上和君候晚上睡下後我回來洗洗。」「……好。」「一起洗吧。」「……嗯。」「洪泰,皇上和君候晚上不回來用膳,你給我下碗麵條。今晚嚴壯當值,皇上和君候這裡我來伺候吧,你晚上在屋裡歇著。」「你歇著吧。少爺這裡沒什麼是,現在小怪也大了,我和洪喜就是做做飯沏沏茶。」「晚上還是我去吧。我衣服破了,你給我補補。今晚我想洗洗。」「……好,我給你燒水。衣服脫下來。」「晚上一起洗吧。」「……嗯。」兩間屋裡,洪喜看著嚴牟,洪泰看著嚴墨。快十四年了,他(們)還是不明白對方為何會選擇了他(們)。對方是三品帶刀侍衛統領,而他(們)卻是個從小就失了貞的孌童,哪怕現在他(們)是君候的家人,是宮裡與行公公魏公公品階一樣的內侍,也無法改變他(們)低賤的出身。嚴牟抱住洪喜,吻了他一下;嚴墨抱住洪泰,把他的髮絲別在耳後。他(們)不是會把喜歡和愛掛在嘴上的人,也說不出那幾個字。不過一旦認定了此生的伴兒,他(們)就會如皇上那樣,人擋殺人,佛擋殺佛。有一次,黎樺灼忍不住問月瓊:「洪喜洪泰跟嚴牟嚴墨都十幾年了,你怎麼也不逼他們成親?起碼穿穿喜服、點點紅燭嘛。」月瓊很過分地說:「我捨不得把洪喜洪泰嫁出去。反正他們也不急,我也就不催他們了。」「那你為何逼我和安寶成親?!」「我都丟臉了你這個做弟弟的也得陪我丟回臉吧。洪喜洪泰臉皮薄,我捨不得他們丟臉。」「月瓊!」「哎。」三嚴篇坐在酒肆的窗邊,嚴壯一直在看街對面賣繡品的女子。那女子長得不好看,甚至是醜陋。路過她的男子都不願看她;女子都捂著嘴笑她;有幾個惡劣的孩童還在一旁罵她是醜八怪。可那女子卻始終是淡淡的,坐在那裡低頭做繡品。有人路過要買的時候,她會側過那半邊沒有紅色胎記的臉,告訴對方是多少錢。兩個時辰內,女子賣出了金十塊繡品她的右臉上有一大塊紅色的胎記,覆蓋了眼睛和多半張面頰。嚴牟想,她的繡品一定非常好,不然不會有人買她的繡品。嚴牟是粗人,不懂得繡品,但也覺得那女子繡得挺好,起碼比君侯給皇上繡的那個看不出是蟲還是麵條的荷包好看。不過君侯說那是蛇,他們也只能說確實是條蛇。那是君侯給皇上繡的唯一的東西,他們若敢說不是蛇,就等著被皇上抽筋扒皮吧。幾個孩子肆無忌憚地在女子的身邊打鬧,有兩個孩子撞倒了女子掛繡品的架子。女子慌忙去扶,那些孩子非但不閃開,還踩在了繡品上。嚴壯放下碎銀,起身走出了酒肆。一手抓住一名孩子的衣領把他丟了出去。不理會摔在地上哇哇大哭的那名男孩兒,嚴壯三兩下把故意撞翻架子的小孩子統統丟了出去。在一片孩子的哭聲中,他冷冷掃了眼從屋裡衝出來的孩子的父母,在對方嚇得噤聲後,他彎腰撿起地上已經髒了的繡品。「謝謝這位公子。」女子側過臉,垂眸去接好心人手裡被踩上了腳印的繡品。「你叫什麼。」嚴壯收手,避開了女子的手。女子驚愣,隨後淡淡道:「繡娘。」「可婚配了?」繡娘又愣了,沒有胎記的那半張臉微紅,卻仍是淡淡地說:「沒有。」「家住哪裡?」「公子有什麼事嗎?」繡娘沒有繼續回答,而是向後退了兩步,微微挑起左眼看向對方。嚴壯把髒了的繡品全部放在架子上,留了一塊塞進衣襟,很平靜地說:「我娶你,你可願嫁?」繡娘無法再淡然處之了,她怔愣地、左臉粉紅地抬起了頭,完全避開右臉那塊駭人的紅色胎記。你若願意,後日我去你家提親。明日我當值,抽不出空。「嚴壯還是那麼平靜,就好像在買菜,連價錢都不談。繡娘驚愕地看著面前高大魁梧,模樣英挺的男子,心想這人是不是在捉弄自己?可他是那樣的嚴肅,緊抿的嘴角看上去不是一個輕浮的人。仔細一看,這人的臉上有幾道疤,眼裡沒有別人看到她時的厭惡,很嚴肅的一雙眼,如他的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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