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2 / 4)

小說:林語堂自傳 作者:卡車

家父很受漳州的基督徒所愛戴。他的話爽快有味,平常老百姓都能聽懂。

據我所知,家父是個自學努力成功的人。他過去曾經在街上賣糖果,賣米給囚犯,獲利頗厚。他也曾販賣竹筍到漳州,兩地距離約十至十五里地。他的肩膀兒上有一個肉瘤,是由於擔扁擔磨出來的,始終沒有完全消失。有一次,有人教他給一個牧師擔一擔東西,表示不拿他當做外人。那個基督徒對這個年輕人卻沒有憐憫心,讓他挑得很重,那些東西里有盆有鍋。那人還說:“小夥子,你很好。你挑得動。這樣兒才不愧是條好漢。”直到後來,父親還記得在那個炎熱的下午所挑的那一擔東西。這就是他贊成勞動的緣故。

我記得他和當地的一個稅吏打過一次架。那個稅吏領有執照,得在每五日一次的集鎮上,由他自己斟酌決定收取捐稅。有一個賣柴的人,費了三天工夫,斫柴,劈成棍狀,烘燻成炭,由山中運到集上賣。每一捆賣兩百銅錢,而稅吏每捆炭要他納一百二十銅錢的稅。家父趕巧在旁經過。看見稅吏欺負窮人,上前干涉,於是惡語相侵。人群圍起來。最後,稅吏表示尊重家父的長者地位,答應減低捐稅——減低多少,已經記不清。但是父親回家告訴我們這件事時,稅吏的邪惡不義,還讓父親怒火中燒。

家母出嫁得晚。她為人老實直率。她能看閩南語拼音的《聖經》。不管什麼農夫,她都會請到家喝杯茶,在熱天請人到家乘乘涼。她雖然是牧師的太太,但從不端架子。我記得母親是有八個孩子的兒媳婦,到晚上總是累得精疲力盡,兩隻腳邁門坎都覺得費勁。但是她給我們慈愛,天高地厚般的慈愛,可是子女對她也是同樣感德報恩。我十歲,也許是十二歲時,我的幾個姐姐就能夠做家中沉重的事情,母親才得安閒度日。二姐和我總是向媽媽說些荒唐故事,以逗媽媽為樂。等媽媽發覺我們逗弄她,好像如夢初醒,恍然大悟,就喊道:“根本沒有這種事。你們說來逗我樂的。”母親一向牙齒不好,每逢在大家面前笑時,總是習慣用手捂著嘴。

我們兄弟六人,姐妹二人,我是倒數第二。在家,男孩子規定是應當掃地,由井上往缸裡挑水,還要澆菜園子。把水桶系下井去,到了底下時,讓桶慢慢傾斜,這種技巧我們很快就學會了。水井口上有邊緣,雖然一整桶水夠沉的,但是我很快就發覺打水滿有趣,只是廚房裡用的那個水缸,能裝十二桶水,我不久就把倒水推給二姐做。那時我們還不知道肥皂是什麼東西。等我十歲左右,母親用一種豆餅洗手時,有一種粘液。後來,我們用肥皂,是由商務印書館買來的。母親總是在太陽裡把肥皂曬硬,好能用得久些。

在夏天,哥哥們回家來了,我們每逢上課前先打鈴。父親就是老師。他教我們唸詩,唸經書,古文,還有普通的對對子。父親輕鬆容易的把經典的意思講解出來,我們大家都很佩服他。快到十一歲時,我記得二姐常凝視著牆上的影子,用很惋惜,很不願意的語氣說:“現在我得去洗衣裳了。”在下午,天晚一點的時候,她又看一看牆上的影子,幾乎是自言自語的說:“我該把曬的衣裳收回來了。”

在晚上,我們大家輪流讀《聖經》,轉過身去,跪在凳子上,各自禱告。有時候,我弟弟會睡著,大姐就會罵他“魔鬼撒旦”,或“魔鬼撒旦的兒子”。我們兄弟姐妹是不許吵架的,實際上我們也沒吵過架。理由是:每個人都要“友好和善”。後來,在上海聖約翰大學讀書時,我不得不勸我弟弟不要對每個人都那樣微笑表示友好。這個理想主義者的色彩現在還依然植在他心裡,由他的來信,就顯然可見。他還是相信人人若不遵照耶穌指出的道路走,世界和平便不可獲致。也許他對。他是教友會和平主義論者。

我最早就有想當作家的願望,八歲時我寫了一本教課書。一頁是課文,接著一頁是插圖。是我秘密中作的,很細心不使別人看到。等大姐發現時,我好難為情,不久之後,所有兄弟姐妹都能背了。文句是:

〖人自高 終必敗

持戰甲 靠弓矢

而不知 他人強

他人力 千百倍〗

以所用的字彙論,寫的算不壞。寫這篇文字時,是與新教堂正在建築中的那些日子的情形,聯想在一起的。

另一頁是寫一個蜜蜂採蜜而招到焚身之禍。有一張畫兒,上面畫著一個可以攜帶的小泥火爐。課文今已忘記。也是同樣道德教訓的意味。

我也以發明中國藥粉治療外傷為戲,名之為“好四散”。當時童年的幻想使我對這種藥粉的功效真是信而不疑。幾位姐姐因此常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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