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怎麼一回事了。
威廉殺死了路易斯,然後嫁禍給了他,就為了保護他那個做聯邦探員的小情人。
真是有意思……弗伊特的臉扭曲了。
他倒是不怎麼在意路易斯的死訊,那個白痴看他的眼神寫滿了鄙夷,可是弗伊特是覺得三個人中最沒用的才應該是路易斯呢。
假借他人之手獵殺的獵物怎麼算數呢?他們是掠食者,不是奴隸主。
無論是他還是威廉,都喜歡透過自己的雙手來捕獵獵物,可是路易斯那個蠢蛋,大概這些年在實驗室裡呆傻了,除了坐在辦公室後面,對他那些打手發號施令外,他自身根本不曾擁有一項捕獵的能力。
路易斯輕視自己是個只知道滿足殺人私語的目光短淺者,他卻認為路易斯是個腐爛自大躲在別人身後的懦夫。
威廉殺死路易斯?他一點意見都沒有,掠食者的規則——強者生存。
威廉栽贓給他?那他就有意見了。
弗伊特自認為不是那種只知道比拼殺人數量的低階連環殺手,相比於殺人的多少,他更加重視質量。倒不是說威廉的作品沒有藝術性,這種簡潔乾淨的美感也是很有難度的。
可是就像有尊嚴的藝術家會給自己的作品署名,圈劃範圍一樣,自己再欣賞對方的作品,也不願意對方署上自己的性命,這個是關乎領地和尊嚴的原則問題!
呀呀,既然威廉如此“熱情”,那他如果不送回一份大禮,豈不是顯得自己很沒有禮貌?
弗伊特是計算機的高手,這對於他的逃往生涯很有幫助。
比如,可以黑資料,黑賬戶,黑身份資訊……
在這一點上他必須感謝威廉,威廉彷彿天生就具有“如何逃避警察追捕”的才能,當年他們三個人在討論模擬犯罪的時候,威廉曾經開玩笑似的提出了十幾種躲避FBI的方案。並且不遺餘力地唆使弗伊特提升他的駭客技能,直到弗伊特有能力黑進警方的資訊庫為止。
感謝上帝,要知道他那次差點就被警方的資訊科技員逮住了。
不過,因此,他也練就了不錯的逃跑技能,甚至可以安然地過著“普通人”的日子,不用東躲西藏,換著一個又一個的臨時住所。
哪怕他的頭像上了全國通緝犯前十的行列,只要留一把鬍子,剪一剪,再染一染頭髮,做人低調些,跑到遠一點的州去,基本上就沒有人認識了。
盜取別人的身份也不是一件難事,弗伊特花了一個星期的時間黑進警方的資料庫裡,找到一個和自己年齡相仿,體型相仿,外貌相仿,而且沒有什麼親戚朋友和社交圈子,獨自一人居住在其他州的男人……別問這樣的人能不能找到,雖然說機率很小,但是你得想想全美人口的基數有多大呀,總是能找到那麼幾個符合要求的。
之後的事情,對於弗伊特來說很簡單——跑到田納西州,把身份的主人給殺掉,埋進院子裡做花肥,努力把自己吃胖三圈,曬曬太陽,換種穿衣風格。
然後,他開始用“德薩特‘米頓”身份享用醫保和福利金,甚至還為自己找了份臨時的工作。
唯一的麻煩是他需要找些藥物。
而這時FBI僅有的能夠追查到他的方法。
不過這也不是問題……威廉當年在關於“如何獲取違禁藥品而不被任何人發現”的論題上,同樣開發了不下於十種的方法。=v=
現在威廉和霍奇還在極度警惕的狀態下,弗伊特不會在這個時候動手,他要等待,等待獵物放鬆了全部的警惕心,然後再給予最終一擊。
他現在最大的樂趣就是整天在網上搜尋霍奇探員的資料和現況,然後去田納西的森林曬太陽,繼續把自己喂胖……
如果說這段時間的休閒生活有什麼樂趣的話,大概就算是遇到一個有趣的,過著堪稱隱居生活,仿若現代版的瓦爾登湖與梭羅……的老頭,只可惜這裡是田納西不是馬薩諸塞。
那老頭有著一個自己動手搭建的湖邊小屋,沒有電腦,沒有手機,沒有加工過的食物。小屋旁邊種了一圈蔬菜——完全的素食者,此外一個星期老頭會去城鎮買些生活必需品和麵包。
弗伊特沒和對方說上話,他們唯一的交集就是——自己躺在湖邊曬太陽往嘴裡塞鮭魚三明治、雞肉三明治、燻牛肉三明治……然後繼續鮭魚三明治,迴圈往復,老頭坐在自己的蔬菜地裡看湖水,一動不動,看起來像個自閉症患者。
然後太陽下山,大家各回各家,第二天繼續。
第54章 大家的佛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