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部分(3 / 4)

小說:省委大院(4部全) 作者:江暖

到老家的縣城,到處被請去做報告,到工廠、學校,幾百人、上千人聽我講演。我在縣城裡成了名人。那個時候,為我說媒的多了去了,我老婆就是那個時候認識的,她在縣汽車運輸公司上班,還是吃商品糧的。她說崇拜我這個英雄,才願意嫁給我的。我82年退伍後,到我們縣毛巾廠上班,當保衛幹事。86年毛巾廠停產,我下崗,在大街上推過三輪車,當過貨場的搬運工,到建築隊當過泥瓦工,走南闖北,為家裡掙錢。我老婆看我下崗了,就開始看不起我,後來她和一個搞運輸的司機好上了,當了別人的二奶,就和我離了婚。我有一個兒子,當時三歲多,我一個人沒辦法帶,只能是送回鄉下老家,給我母親幫帶。這些年,我什麼都幹過,吃了不少苦。九七年我在廣東一個紡織廠打工,開機器時,不小心把手給切斷了,左手掉了四個手指,現在你看看,只剩下一個大拇指了。”說著他對大家揚了揚自己的左手。

“我殘廢了,老闆派人把我送到醫院,一開始給了一萬多塊錢用於治病,但是後來,老闆就不同意出錢了,說是我自己也要負責任,誰讓我不小心,出了這樣的事故。我找當地的勞動部門,因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他們說沒辦法幫我。我找律師打官司,律師說要先支付一筆律師費。我沒有錢,聘請不起律師,就只好作罷。到最後,找到了一個律師,搞法律援助的,願意免費幫我打官司。官司後來也打贏了,但是,看到老闆要賠我十幾萬,其他的十幾個在廠裡受過工傷的,也紛紛打官司起訴老闆。老闆一看賠的錢太多,他乾脆把廠子連夜轉讓了,自己跑了,從此人間蒸發,再也找不到了,直到現在,我一分錢的賠償也沒有拿到。現在有的時候,只能在街頭乞討為生。我乞討時,擺上我當年獲得的軍功章,以證明我是個退伍軍人,不是騙人的,大家一看,紛紛給錢,現在我一天下來,也有幾十塊錢的收入,好的時候,有上百塊。這樣,我就引起了其他乞討人員的嫉妒,他們在半年前,把我打了一頓,說是不准我在我們那個城市乞討了。沒辦法,我只好坐車來省城,聯絡我的一幫戰友,讓他們出面,保護保護我。這就是我今天的生活,一個名副其實的乞丐。幾十天前,一個外國人到我的面前,給了我一張百元大鈔,說是要給我拍照片,讓國外的人也看到我,我一聽,馬上拒絕了,我說:‘去,去,去!你們這幫外國佬,都沒安好心,我是中國人,曾經為這個國家流過血,流過汗,我不能為國家抹黑。給我再多的錢,我也不說政府的壞話。你要是拍我的照片到外國發表,讓外國人指責我們國家不尊重軍人,不是利用我嗎!我不幹!’”

大家都被他說笑了。

第二章 集體示威的退伍軍人(2)

王一鳴問:“你有什麼要求沒有?”

郝衛國說:“有啊!我要求政府給我們這些退伍軍人解決些補助,多了不敢想,一個月三百塊吧,比農村的最低生活保障高一些,總可以吧?”

王一鳴問:“現在你有沒有什麼保障?”

郝衛國說:“有,一個月一百二十塊錢,太少了,根本不夠用。”

王一鳴問:“你看病怎麼辦?有報銷的渠道嗎?”

郝衛國說:“我們老家農村實行了合作醫療,我是農村戶口,大病可以報銷一部分,但是要住院治療才行。平常裡有個感冒發燒什麼的,都是自己扛著。能扛過去,就不去吃藥打針,因為沒有錢。實在是扛不住了,再去買點藥吃。現在好多人都是這樣的,拖一天算一天,我們命賤,抵抗能力強,輕易不拉肚子、感冒什麼的,不像城裡人那樣,得了感冒要打點滴,花三五百塊才能治好,要是那樣,我們早就完蛋了!”

王一鳴苦笑了一下,點了點頭,心裡有一絲心酸的感覺,這些底層的老百姓,生活已經是這個樣子了,還那麼樂觀,真是讓人唏噓感嘆。

輪到下一個同志發言了,一個個子高大、聲音洪亮的中年男人站起來,向大家敬了一個標準的軍禮。然後坐下,拿出一個黑色的包包,從裡面抽出來一個牛皮紙的信封,開啟信封,從裡面拿出來自己的軍功章、獲獎證書什麼的,然後看著王一鳴說:“王書記,我叫金萬全,77年當兵,79年上的前線,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我榮立了三等功,回國後我被提拔為排長,然後上了軍校,87年轉業,被安排在我們縣百貨大樓當保衛科長。91年我們縣百貨大樓搞承包經營,我承包了一個櫃檯,賣鞋子。生意不好,還要每年向公司交租金和管理費、水電費什麼的,於是就下崗了,到外面自謀職業。我幫別人打過短工,借錢開過小餐館,跑過長途運輸,但都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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