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強餬口而已。我老婆原來是縣百貨大樓的售貨員,也下崗了,她看我活得越來越失敗,就忍不住和一個做安裝工程的小老闆好上了,當了人家的小老婆。我發現她在外面和別的男人開房,於是就和她離婚了。現在一個人帶著18歲的兒子過,兒子不上學了,在一個摩托車修理店當學徒工。王書記,我有一個問題,實在是搞不明白,我現在到底算什麼?是軍官轉業,按說算是幹部,但是沒有一個單位承認我是幹部。沒有職業了,算是下崗職工吧,但是我們單位沒有辦下崗證,我現在連下崗職工的待遇都享受不到。如果是正兒八經的下崗職工,還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透過申請,還可以每個月享受兩百多元的生活補貼。我就奇怪了,我們國家這麼大,怎麼就沒有一個單位讓下崗職工申請、證明自己是下崗職工啊?!更可氣的是,我們單位原來給每個人辦了養老保險,現在下崗了,沒有任何收入了,自己一個人打短工,連餬口都難,卻要按照檔案要求,每個月自己去養老保險所,繳納一個月四五百塊錢的養老保險金。單位不承擔了,所有的都要自己一個人承擔,不這樣,到老了一分錢也沒有。我現在真的是不如農民。農民好歹有地,有房子,我什麼都沒有,真正的無產階級,我不知道我今後怎麼活,有時候悲觀起來,真想一死了之。但是想想兒子,還得活下去。戰場上我都沒有死,還立了功,現在死了,怎麼去見我那些死在戰場上的戰友吧?難道我們出生入死,就是保衛這樣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