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了了之,”John合上手中的期刊扔到一邊,“你覺得這種表面上的平靜還會持續多久?我是說蘇格蘭場又不能監視他一輩子。”
“這正是重點所在——他不向他父親求助不是因為他不能,畢竟他父親為了自保也不會置他於不顧——而是因為現在退出遊戲是膽怯無能的表現,他可不認為自己已經處在劣勢,”Sherlock伸長腿,望著壁爐裡的火光挑起眉,“John,他既然選擇留在這兒,那就不會讓我們等太久。”
而事實證明他們果然沒有等很久——就在他們談過這番話的轉天,十月十六日警方便接到一封新郵件,標題為“From Hell”,署名為“Jack the Ripper”——不過說實話,John覺得比起“精湛的紋絲不差的推理”,這次更有可能是Sherlock烏鴉嘴。
“無聊至極,”Sherlock斜睨著電腦螢幕上的郵件,不屑地評價道,“作為一封恐嚇信來說這太可笑了,‘半顆腎臟作為贈禮,地址如下煩請自取,另外半顆已被我煎熟吃掉’,這話連個十歲的小孩兒都嚇不住。”※
“Well,其實漢尼拔系列的分級大概是R……”
“那是什麼玩意兒?”
“Never mind,”John決定不和同居人討論任何電影方面的話題,“於是你今天下午就和Lestrade一塊兒去‘取禮物’了?”
“嗯哼,‘禮物’被密封儲存在35%的甲醛溶液中,藏在東區一座待拆的破塔樓裡,根據瓶子上的灰塵判斷起碼放在那兒半個月了,”Sherlock合上電腦,“所以我們能夠推測出上樁案子發生後,他在回公寓之前至少做了兩件事:給媒體寫了封定時傳送的電子郵件,以及佈置好這個‘尋寶遊戲’。至於他的‘行兇道具’——雨披、手套、刀子等等——鑑於一直沒人報案說發現了可疑物品,所以要麼就是他還留著它們,要麼就是他已經把它們處理掉了,例如和重物一起沉進泰晤士河,雖然這做法毫無新意。”
“還有被害人失蹤的其他器官……”
“沒錯,如果他還留著它們總得有個地方存放,待拆塔樓可不是什麼保險的選擇,”Sherlock若有所思道,“Lestrade始終沒放棄在蘇豪中排查可疑租戶這條線索,不過也始終沒什麼發現。但我保證假如他真如我推測的那樣,在蘇豪中有第二處居所,那就必須得找個機會回去把房子處理乾淨,確保即使警方發現了那處居所,也無法在房間中找到什麼線索將他送上法庭。”
“嗯……我不確定他是不是真在蘇豪租了房子,但我肯定他確實如你所說,耐心有限,已經蠢蠢欲動了,”John重新開啟電腦,盯著郵件道,“我是說……他不是沒計劃,佈置了這個見鬼的遊戲就代表他知道自己接下來會被蘇格蘭場嚴格監控,想靠把警方支使得團團轉來滿足他的控制慾。但反過來說,他現在也就只能幹這個了——或許再隔幾天他又會指揮警察去取點什麼別的東西,不過早晚有天會山窮水盡,就像你說的,忍不住他就輸了。”
“Well,感謝你的信任。”Sherlock露出一個假笑,伸手取過電腦放在膝蓋上,看來是已經打算結束這個話題,隨便上上網打發時間。
“提到信任,”John瞪著他膝蓋上的筆記本不滿道,“你能不能別老用我的電腦?那是私人物品。”
“為什麼不能用?我是你男朋友,當然有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