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和手法,決定了他們的落網只是遲早問題而已。但變態殺人狂,他殺人沒有任何原因,至少沒有我們能理解的原因,他任意選擇受害者,或者交給命運去決定,他漫無目標地漫遊全國,不管去哪兒都會在土裡或水裡留下幾具屍體——事實上這種人能落網完全是我們走了狗屎運,除非他自己開口,否則誰也無法確定哪些罪行應該歸在他的名下。
我想一想那些失蹤人口的命運都後背發涼,光是美國一年就有幾千人下落不明。丈夫或妻子再也受不了對方,吵完架氣沖沖地奪門而出,或者只是出門買包香菸,結果一去不回。拋棄家庭的父母,失職的父親,把嬰兒扔在醫院或教堂門口的母親。幾十年如一日通勤上下班的疲憊工人,某一天沒有從應該的地方開下公路,繼續前進直到汽油耗盡。欠債的人躲避壞名聲。心碎的愛人希望忘記和被忘記,在人群中浮浮沉沉。癮君子、酒鬼、賭徒和性倒錯者,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