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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紅1:什麼?
血族T3:你不一定在乎,但你也許想看看這個。晚安!
她發給我一個連結,然後迅速下線,她的小光點熄滅了。我點選連結,開啟一個吸血鬼愛好者扎堆討論吸血鬼事務的冷門網站。這兒有我新書的一則評論,發帖者叫血族T3:
《猩紅夜霧》是西碧萊恩到目前為止最偉大的作品。情節圍繞從邪惡的夏魯斯·馮·法伯格·聖傑邁恩男爵手上奪回密特拉聖劍展開,相當驚險刺激,但故事的真正核心是薩莎的掙扎,一方面是她對亞拉姆和艾薇(她的雙性戀血族情人)的慾望,她和他們有狂野而色慾橫流的激情關係,另一方面是她對傑克·希爾佛日益增長的好感,傑克·希爾佛是戰地攝影記者/時尚攝影師和吸血鬼獵人,她對他有更加深切和成熟的愛意。艾薇在一夜風流之後試圖轉化傑克,事態因此變得更加複雜。傑克拒絕了,反而想砍掉艾薇的頭顱。艾薇從此由衷地憎惡傑克。複雜的三角/四角/不等邊四角(?)戀情反映了薩莎的二元性。她一半是吸血鬼,另一半是人類,永遠掙扎於這兩者之間。這不是一場黑白分明的善惡鬥爭,正如亞拉姆對薩莎解釋的話:
“吸血鬼與虎狼沒有區別。只有人類會因為憎惡、偏見、貪婪和慾望展開殺戮。獅子不可能搞種族屠殺和黑幫私刑,吸血鬼也一樣。人類自認位於食物鏈頂層,故而陷入自滿,因此會在瘋狂中互相敵對。要是沒有吸血鬼去精選人類的種群,就像獵豹對瞪羚那樣,人類大概早就在戰爭和瘟疫的折磨之下滅絕了。”
特蕾莎——應該就是特蕾莎——繼續闡述這些主題和表達出的象徵意義。對我來說是多麼新鮮,書評所評論的書看起來相當不賴,但作者另有其人——比方說,她這樣的一個人。讀著她有關我文字的文字,我情緒高漲,幾近驚恐或眩暈。我感到自己逐漸膨脹,成了什麼天才。我同樣確定的是,我遲早會被揭穿是個毫無天賦的假貨。我就像氣球,裝了一肚子熱空氣,飛得越來越高,越來越害怕自己會爆炸。這難道不是每一個碼字工的終極夢想嗎?被愛,但不是因為自己,而是因為作品的完美。只是我厭惡我的作品。我一頁一頁擠出那些狗屁,像切大紅腸似的切片裝盤,我蔑視我寫出的東西,也很難不蔑視這種貨色的讀者——除非他們對我的看法是正確的,而我錯得離譜。
我們為什麼閱讀?剛開始身為兒童的我們,為什麼會喜愛我們喜愛的書籍?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我認為書籍就像旅行,將你送入冒險歷程,送入感覺彷彿屬於自己的夢境。但對少數人來說,書籍也是逃避,送你離開無聊、不快和孤獨,離開我們無法忍受的場所和角色。我閱讀的時候,書上的文字代替了我腦海裡的聲音,我有那麼一小會兒可以不再是我自己,至少可以不那麼痛苦地意識到我就是我。這些人是真正的讀者,是瘋狂的讀者,愛書如同癮君子吸毒,如同一個人愛他所愛的物件:無法用理性解釋。
諷刺的是,這種閱讀超越了所有判斷。他不會帶著客觀標準讀書,而是帶著感情讀書。(我說“諷刺”是因為這些沉溺於書籍的讀者會成為學者、評論家和編輯——換言之:書呆子——同時又保有各自的秘密惡習。)型別小說的讀者——吸血鬼粉絲、科幻宅男、推理迷——就像出現返祖現象的生物,血統純正但不合時宜。他們讀書像孩童,痴迷而認真,像少年,絕望而勇敢。他們讀書是因為必須要讀。
當然,還有一種符合這種描述的讀者:色情文學愛好者。他(或她)就像囚犯,受困於肉身和不肯通融的世界,永遠無法滿足慾望那難以實現的要求。為了尋找極樂,他們遁入文字的世界,文字能帶他們去任何地方,觸碰任何人,而且永無止境。對於深夜時分的孤獨靈魂,什麼樣的情詩、宣言和高等藝術都比不上最低俗、最笨拙的幾段齷齪文字。
我們不就是為此寫作的嗎?(我們作家,最最差勁的讀者。)為了送出我們的秘密資訊,傳達給我們永遠不可能認識的陌生人。為了改頭換面去接觸其他人,那些將他們的面容藏在我們書裡的人。我們難道不是為了他們寫作嗎?為了特蕾莎·特雷奧?為了達利安·克雷?
後來經過廚房的時候,我看見手機在廚臺上發亮。我剛才沉浸在網聊的世界裡,沒有聽見手機的微弱呻吟。達妮發來簡訊:“謝謝你那晚來看我!要是不願意就別寫那本書。我能理解。想聊天的話,打給我。”
我沒有打給她。時間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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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名單上的第三個人是桑德拉·道森。她住布魯克林,布什維克地區的尖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