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遜,那誰是?”
“他,他,”莫里斯指著我說,“他是。”
“你?”
“抱歉,確實是我。”我屏住呼吸。
“他是很牛的作家,”達妮說,“還寫色情小說。”
“該死,杜克·約翰遜是白人。”我等著捱揍,但他與其說憤怒,不如說很沮喪。
“對不起,”我說,“我沒想傷害任何人的。”我想不出還能說什麼。
“該死,白人。”他喃喃道,思考著這個發現。莫里斯在金髮女郎的大胸裡號啕,紅髮姑娘摸著他的腦袋。RX738喝完他那杯酒。
“唉,可你寫得確實不賴。”他最後說,哈哈大笑,開玩笑地拍拍我的胳膊,只留下淡淡的瘀青,“去他媽的,我們都有秘密。我跟你實話實說,”他湊近我,“我是市郊子弟。長島。上的是南峽高中。”
“我也是。”達妮說,“三年級的時候我從霍利斯高中轉學過去的,我父母希望我念個好學校,所以我們才會認識。”
“我在學校裡賣大麻和白粉,和血幫搞在了一起。”
“是啊,”我連忙說,“對。”
“該死,”他說,“杜克·約翰遜,但我還是想和你握個手。”
我們握手。“謝謝你,RX738。”我說。我這輩子都沒這麼自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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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J·杜克·約翰遜所著《兩點兩瞪眼》第一章:
“莫爾德凱·瓊斯?有意思,你不像猶太人。”
她淘氣地笑著走進我的辦公室。我聽過這個笑話。我身高六英尺二英寸,心情好的時候體重兩百磅,心情好不好面板都是深棕色。今天?還很難說,得看一個身材火辣、眼睛冰藍的俏皮金髮小妞說清楚她要什麼了。
“我母親是衣索比亞猶太人,”我解釋道,“猶太教的傳統是母系傳遞,所以從原則上說我確實是猶太人。”我伸出手,“但我並不嚴格遵守教規。您是……”
“雪莉·佈雷澤,我在玩家夜總會跳舞。酒保豪爾赫向我介紹了你。”她抖出一根萬寶路特醇100,我覺得這根菸揭示了自相矛盾的性格,“我想請你找個失蹤的人。我老爸。朱尼帕·佈雷澤。”她在手包裡翻找打火機。
“你最後一次見到他是什麼時候?”我取出火柴。
“十年前。”她說。
我隔著桌子給她點火。“不容易,但有可能。”我說,“他當時在哪兒?”
她看著我的眼睛,噘起紅唇吐煙:“他的棺材裡。”
來到高低酒吧,兩杯過後(她喝檸檬威士忌,我喝芝華士澆冰塊),雪莉·佈雷澤努力說明情況。現在很清楚了,這姑娘要麼是瘋子,要麼在撒謊——也可能說的是實話,但如果是這樣,我一定是發瘋了才會去摻和。
她老爸是個吹小號的,朱尼帕·“白皮”佈雷澤,綽號來自吹奏的音色和他的膚色,五六十年代他這個白人混爵士圈也算一景。據說他技巧高超,高音能點中你心窩深處最柔軟的部位,但到雪莉降生時,那種好日子早就是歷史了。這會兒的老爸是條毒蟲,在廉價酒館賣藝,拎著個手提箱養活小雪莉。在四十二街你成長得很快,她十八歲那年,老爸一針下去過量而死,雪莉沒有哭泣,而是跳上舞臺。如今她二十八歲,看上去還相當不賴——只要你別看她的眼睛,就像我此刻這樣。
“咱們別兜圈子了,”我又幫她點了一根特醇100,“為什麼來找我?”
“我夢到了他。”
“夢?”我混日子時聽過很多故事,夜裡聽到的就更多了,但這個還是頭一遭。我笑道:“好吧,我認輸,說來聽聽。”我又叫了一輪酒。
她沒有笑,也沒有生氣。她慢慢喝酒,慢慢抽菸。她看著我的眼睛,開始講述:
“大約一個月前,我做了這個夢,我父親在我的房間裡演奏一首曲子。《再見了平頂帽》,他最喜歡的曲子。但在夢裡他不是用小號演奏的,聲音確實是小號的聲音,但是從他的嘴唇裡發出來的,他噘起嘴唇像是要親吻誰。總而言之,夢裡他抓著我的手,領著我走進壁櫥,就是我現在家裡的壁櫥,但裡面是一條長長的走廊,出去是我們以前在時代廣場住的旅館房間。他興奮起來,演奏得越來越狂野和高亢,指著床底下要我看。最後我低頭去看,床底下是他以前放小號的手提箱,裡面滿滿都是鮮血。老爸開始尖叫,小號吹出的那種尖叫。我把手伸到血泊裡,摸到一把匕首,然後就驚醒了。”
“嚇人。”我承認道,“我昨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