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2 / 4)

小說:學會對孩子說話 作者:閻王

奶,就招來了這樣的一堆刻薄言語,這對孩子的自信心方面的傷害,是用再多的錢也難以彌補的。因此,在事情出了差錯的時候,不是就一個人的品行來批評的恰當時間。這時,最好是就事論事,而不論及他個人的品格。相反,下面這個例子就具有建設性:

六歲的小宇漫不經心,把媽媽剛給他倒好的牛奶打翻在了桌子上。這時,媽媽忍住怒火,鎮靜地對他說:“牛奶打翻了。我去給你再倒一杯來,快拿抹布。”媽媽起身去拿了一塊抹布遞給兒子,然後再給他倒了一杯牛奶。驚慌的小宇這才放下心,不相信地望著媽媽,吶吶地說:“啊,媽,謝謝你。”在媽媽的幫助下,他擦乾淨了桌子。媽媽沒有再補充修正的意見,也沒有作無益的訓誡。但是,小宇在緘默中卻對她充滿了感激。

輕微的過失或不幸,應該以下列方式向孩子表示:“啊,你又丟了你的手套。這真教人煩心,因為又得花錢去買。好好的一雙手套丟了,真可惜,不過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手套丟了,就是丟了,不必為了丟掉的手套而觸發你的脾氣。襯衫撕破了,也用不著拿撕破了襯衫做題目,演出一場你自編自導,高興怎麼演就怎麼演的劇目。然而不知道為什麼,有的父母在看到一個打破了的雞蛋的時候,所產生的反應就如同是斷了一條腿;看到一扇打破了的玻璃窗,就如同是砸碎了自己的心。對這樣的父母來講,確實應該問問自己,你究竟是更愛你的物品呢?還是更愛你的孩子?

2、你這樣做,媽媽心裡很不高興。

責備和批評孩子的分寸之所以很難掌握,其中一個關鍵原因,就是做父母的既要傳遞自己的情緒感受,但又要適度剋制自己的憤怒。

在責備孩子的時候,父母很難有不生氣的。而生氣到了一定的程度,也就成了憤怒。父母應不應該對孩子的過失行為表示“憤怒”呢?從兒童教育的角度來看,顯然是應該的,甚至它還是兒童教育過程中不可缺少的一課。因為假若有時候父母對孩子的行為一律表示忍耐而不發怒的話,它所給予孩子的印象不是慈愛,而是冷漠。因此,凡是關心子女的人,都不能逃避憤怒。

但是,憤怒是一種代價頗高甚至危險的情感,要使它發得有價值,做父母的就不能只有付出而沒有收穫。也就是說,對父母而言,你可以對孩子發怒,但是你又不能隨情緒的波動而隨意加重你的憤怒。你不能讓孩子們承受兇暴而殘酷的憤怒洪流,但是你可以讓孩子明白:“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

由於發洩憤怒的目的是鬆弛自己因憂慮和痛苦而引起的緊張感,讓孩子產生內心的自省,同時又不至於產生副作用,給雙方帶來新的傷害和痛苦;因此,當父母對孩子發怒時,所要掌握的分寸就是,既要將自己的真實情感和意圖傳達到對方,但又不至於引起新的、無休止的侮蔑、仇恨和憤怒。做父母的當如何才能做到這一點呢?下述三個步驟的訓練既簡單,又實用。

第一步,就是在風平浪靜的時候,做父母的一定要做好心理準備,驚濤駭浪是隨時可能到來的。這時,我們要接受的三個假定是:

一、承認孩子們會使我們發怒是不可避免的;

二、我們有權發怒。對孩子發怒並不是一種無能的表現,也不是什麼恥辱;

三、我們有權在安全的限度內表現自己的內心感受,但是這種表露決不會傷害到孩子的人格。

當這些假定在我們的內心根深蒂固之後,一旦遇上必須對孩子發脾氣的時候,我們便可以判明自己情感的強烈程度,並對孩子警告說:

“我心裡很不高興了。”

“我生氣了……”

如果我們的簡短宣告和“馬臉”不能制止孩子的行為,那麼,我們就可以以增加語氣的強度來表達我們的憤怒:

“我很生氣了。”

“我氣得不得了!”

“我冒火了!”

大多數時候,這樣的說明便可以壓制住孩子了。但有時候這麼做還不行,這時,我們便必須進行到第三步,清楚地說明我們憤怒的由來和感受,並採取適當的行動:

“我一看到你把鞋子和襪子亂丟我就來氣,忍不住就想冒火。我真想開啟窗子,把你這些亂七八糟的東西扔到樓下去。”

“看到你一放下筷子就看電視,把髒盤子髒碗留給我一個人收拾,我就很生氣。我真想把電視機賣了,教你壓根兒就看不成!”

這種接近孩子的方式可以使父母的憤怒找到一條發洩的通道,又不至於引起傷害的後果。孩子們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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