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3 / 4)

小說:咆哮的屠夫 作者:九十八度

“沒門!我算看透了,再跟你過下去,我會發瘋的。堅決離婚!非離不可。你別再來革命的那一套了,我受夠了。你等著法院判決吧,法官是會保護我們婦女兒童的。哼!”

“隨便你怎麼說,我就是堅決不同意!”

法庭來人調查時,馬春貴陳述了妻子的種種不是,但他堅決不同意離婚,理由很簡單,他要保全這個家,他還要再做做妻子的工作,可以原諒她的一切,只要不離婚。

法律是無情的,司法程式是要嚴格履行的。沒過幾日,法庭開庭的通知書還是如期送達到馬春貴手中。

接到開庭的通知書,馬春貴苦悶了幾日,心裡尋思著:明天就要開庭了,我去還是不去呢,不去吧,法院的同志說了,那會缺席判決的,那不成了李鳳花一言堂了嗎。去吧,我不是把自己的臉徹底丟盡了嗎。我真的不明白了,妻子已經背叛了自己,我的忍耐程度也到了極限,她怎麼還敢公然提出離婚,我竟然成了被告。就是要離婚,也應該有我先提出來,她有什麼資格?看來,我們的婚姻已經到了死亡的邊緣。不行,我得去!

上午8時正,縣法院民事審判庭第二庭,不公開審理。

“原告李鳳花訴被告馬春貴離婚案,現在開庭。”審判長宣佈道。

法官:“原告李鳳花,你訴與被告丈夫馬春貴離婚,陳述理由。”

原告:“我與被告長期感情不和,沒有共同語言,經常吵鬧不休,精神上已經承受不了了,無法再繼續生活下去。我請求法官判決我們離婚,我可以什麼都不要。”

法官:“被告馬春貴,剛才原告陳述的離婚理由,你聽清楚了嗎?同意離婚嗎?”

被告:“尊敬的審判長,原告的理由站不住腳。我們結婚以後,感情還是很好的,她也能吃苦,我感謝她裡裡外外操持家務,支撐著這個家。但是,自從她進城以後,思想變化很大,不求上進,貪圖享受,生活作風腐化。她曾與多人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被我現場捉姦一次,有當事人字據為證。我為了這個家,為了我的聲譽,也為了挽救她,我忍辱負重,不計前嫌,多次原諒了她,並且一直生活在一起,而且還有夫妻生活,就是近幾個月來不正常,她不讓我靠近。儘管如此,我還是願意與她共同生活在一起,畢竟我們是結髮夫妻,孩子也這麼大了。我承認我們夫妻關係緊張,但沒有完全破裂,所以我不同意離婚。”

法官:“原告,被告說的是事實嗎?”

原告:“他說的都是屁話,沒有事實根據。他這個人就是固執,死要面子,腦袋不開竅,老是革命革命地教訓我。我又不是他的革命物件,出氣筒,幹嗎老實跟我過不去。再說了,即使我有什麼不對,他也不至於整天陰著個臉,好像誰欠他幾百吊錢似的,這日子可怎麼過呀。我們是經別人介紹結婚的,婚前沒有多少感情基礎,互相不瞭解,婚後很多矛盾就暴露出來了。我們是水火不相容,不能再生活下去了。我堅決要離婚,非離不可。”

法官:“原告,你的行為法庭調查過,有事實依據,你是有過錯的。現在被告不同意離婚,願意與你和好,我們勸你考慮考慮,撤訴為好,回去好好過日子。”

原告:“我看到他就夠了,沒有和好的可能。”

法官:“原告,被告,你們願意接受法庭調解嗎?”

被告:“我同意。”

原告:“我不同意。”

法官:“鑑於雙方有一方不同意法庭調解,經合議庭討論後宣判,現在休庭。”

半個小時後,繼續開庭。

法庭是莊嚴的,法律是公正的。判決結果是: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不準離婚。

第15章 臭味相投 暗渡陳倉

李鳳花在法庭上敗訴,十分惱火。她到處大放厥詞,說狗屁法官不按法辦案,維護的是一個死亡婚姻。那些心懷叵測的男人們,更是火上澆油,慫恿她破罐子破摔,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只要自己快樂就行。至於離不離婚,什麼時候離婚,水到渠成。

不知什麼時候,醜陋的賣淫現象,死灰復燃,汙水橫流,愈演愈烈,勢不可擋。那些有錢的男人們揹著自己的老婆和家庭,與形形色色的賣淫女們鬼混在一起,尋求**上的刺激,一夜歡。那些沒有錢的年輕、漂亮、feng騷的小姐們,為了走發財的捷徑,不知廉恥,不分物件,不分晝夜,出賣自己骯髒靈魂和**。

李鳳花現在已經是三十多歲的人了,比不上那些小姐們了。但是她那張娃娃臉卻十分誘人,在忖上那窈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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