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2 / 4)

小說:咆哮的屠夫 作者:九十八度

來,建議道:“我說小馬同志,這樣的事我見得多了,我看你可以去找司法幹部或居委會,讓他們出出面,調解調解,說不定管用。”

還有一位年青的民警說:“調解個啥,如果是王八吃秤砣——鐵了心,你就是磨破千萬張嘴,都沒有用。長街巷的那一對夫妻不是做了幾年的工作了嗎,結果怎麼樣,還不是離了。”

這是涉及到人的尊嚴問題和個人**問題,能調解嗎。我才不去什麼司法局什麼居委會的,警察都管不了,誰還能管的了。我才不離呢,那樣的話,我不是賠了夫人又折了兵,倒黴的還不是自己。

到處碰壁的馬春貴跑得精疲力盡,他再次來到了鄉下岳父母家,流著淚水倒了一肚子苦水。

岳父母早就知道女兒不學好了,也不知勸了多少次了,可李鳳花是屬四季豆的——油鹽不進。父母說多了,她不但聽不進去,還強詞奪理。你們是不是沒事找事呀,實在不相信我,那我就一頭撞死在你們面前算了。

鴨子死了,嘴殼子硬,李鳳花知錯就是不改。父母為此也傷透了心,幾年來,連縣城也不敢去,生怕別人在背後戳自己脊樑骨,人言可畏呀。

岳父對女婿說:“春貴,你是個好人,你沒有什麼錯,都怨我那不爭氣的女兒呀,丟死人了,也委屈你了,我們李家對不起你們馬家呀。”說完,岳父已是老淚縱橫。

“爸,您也別太傷心了,注意身子骨。我回去再好好勸勸她,我給她機會改,我希望她能改。”

馬春貴又一次傷心地離開了岳父母家。

踏進自己年邁的父母家,馬春貴沉默寡言,只知道幹活。

知子莫如父,馬老漢心理明白,小倆口又吵架了。

“春貴呀,你媳婦不學好,你就忍耐一下吧,別再鬧了,影響多不好,我們都是土埋半截的人啦,活不了幾天啦,看在我們老臉的份上,和孫子的份上,就湊合著過吧。”

“爸,媽,我一回來,就惹你們生氣了,我以後不會讓你們生氣了,我會忍著過日子的,你二老就放心吧。”

“春貴呀,你可別做傻事呀,實在過不來,倆人就分手吧,你可別再拖累自己呀。”老母的話把大家說得眼淚唰唰地掉。

心灰意冷的馬春貴又回到了縣城。

每當晚上睡覺的時候,最讓馬春貴害怕的就是這張可惡的床了,睡在這張床上,他就感到渾身不舒服,他感到自己是一個無用的人,是一個被人戲弄的人,是一個有丈夫其名,而無丈夫之實的人。他與妻子有很長時間沒有同房了,他感到同床異夢已是事實了,他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

馬春貴心想:我現在每次出差,都向個遊魂似的,到處遊蕩。我每次回到家時,又好象進了一家陌生的旅館,家中已經沒有往日的生活氣息了。

已經神魂顛倒的馬春貴,有些麻木了,他心中的怒火已無處發洩,他像一俱殭屍,機械地生活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

第14章 出庭應訴 唇槍舌戰

這年秋,一個令人不寒而慄的秋天。

鐵了心的李鳳花,竟然把一紙離婚訴狀送到法院。

馬春貴最不願意發生的事情,終於發生了。

這一天晚上,馬春貴耐著性子對妻子說:“喂,夫妻吵吵鬧鬧是常有的事,也不至於說離就籬吧。再說了,所有的事情都是你自己搞出來的,你不反省自己,反而一意孤行。你不但破壞了我們這個小家庭,害了我和孩子,也害了我們雙方的父母,在社會上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即使如此,我還是遷就你,希望你迷途知返,重新做人。你反倒好,要離婚。我反正是不同意,你可以去撤訴,這事就當沒發生過。”

“結婚是我的自由,離婚也是我的自由,這是婚姻法賦予我的權利。我有權提出離婚,我不想與你就這麼窩囊地生活下去,我要尋找自己的快樂和幸福。”

“你知道什麼是幸福嗎?難道貪圖享受就是幸福嗎?”

“我貪圖什麼了?孩子是你帶大的,還是家裡的事情你包了,站著說話不腰疼。”

“這些我都承認,你做的比我好,我心裡愧疚,對不起你,現在不是在努力補償嗎?再說了承擔家務與思想不健康是兩碼事,不能混為一談。做人要正派,不能做不要臉的事,那樣對不起丈夫和孩子,也有損自己的形象,不值。”

“你少來那一套,老是抓住別人辮子不放,還是不是一個爺們。”

“那好,我原諒你,你撤訴吧,咱們別鬧了,以後好好過日子,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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