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部分(1 / 4)

小說:清山變 作者:津鴻一瞥

“著:龔裕於見折之日起,於湖北漢口引地,推行新法,將鹽運之匣費如數削減。待到官鹽價降,再於兩淮等地推而廣之。”

“又,沿江兩岸,私梟盡有,著其認真查處,與陸建瀛、楊殿邦、楊文定、張芾等地方大員認真抓捕,斷絕彼等生路,以使官鹽暢通其道。”

和勞崇光、劉炳章分別傳閱了一番,待到眾人都看過了奏摺上的硃批,龔裕想了一會兒:“仲良兄,皇上的意思寫得清楚明白,竟似是要本省做為試行之地了?”

“這猶算不上什麼。”勞崇光看過摺子,沉吟了很久方始張目開口,一副已經思慮妥當的模樣:“大人,漢口雖為引地,匣費一節,即使全數去除,也不過二百萬兩,戔戔之數,頂得什麼?難道便可以達成皇上‘輕本’之意了嗎?”

“那,辛階兄的意思呢?”

“這件事還得上書天子,請皇上下旨,以兩淮為基準,以兩江為龍頭,從淮鹽鹽場就開始做改制的準備,方可一竟全功。”

龔裕苦笑著,他和勞崇光僚屬之間甚是和睦,說話也就不用很客套了:“聽你的說話,竟似是軍機大臣的口吻了。”

勞崇光和劉炳章愣了一下,,同時放聲大笑起來。

雖然是說笑,但是龔裕也很清楚的知道他的話並非虛妄。兩淮所產之鹽要供應的分別是兩江,兩湖和河南六省(清朝的時候,安徽是屬於兩江統轄),不過集散地卻是設在漢口,這裡號稱九省通衢,水路陸路發達,岸上有引岸和與鹽運相關的衙門——運商支出給這些人的一筆費用,就叫匣費。

這筆錢是總的陋規,倒不用運商一個一個去打點,按照每一引一兩二錢計,一百六十萬引就是一百八十萬兩銀子,這筆錢聽起來很是不少,不過若均分到每一引中,所佔的比例就很少了。所以左宗棠才會有‘戔戔之數,難以達到輕本目的’的話。

龔裕認真的想了想,對勞崇光說:“若說削減匣費,本來是總督大人與本官份內之務,不過,總還是要和鹽政福大人商議一番,再做道理,你看呢?”

第103節 鹽務積弊(4)

鹽政是從前明巡鹽御史演變而來,明朝的御史權力極大,小事可以當時決斷,大事也可以先行處置,隨後再向皇帝稟報。甚至可以憑御賜的‘尚方寶劍’行駛先斬後奏的權利。到了清朝取消了巡城御史的設定,其實在明末,就已經改設為久駐常任的巡撫了。

巡鹽御史的職責籠統來說是催課緝私,調節產銷。到了康熙六年,這種原本存在的意義已經蕩然無存,而成為了天下聞名的一項超級肥差!因為這樣,也就不必專派御史巡查,而改為派六部司員。而每一個輪到任事的部員,無不歡天喜地,誰都知道,一任鹽政做下來,不但所有的京債可清,猶可以大大的發一筆橫財——這種安排近乎成為一種獎勵的手段了。到了康熙十二年,又加派內務府官員為鹽差。

鹽差是差事而不是官,照例每年放一次,當年曹寅以江寧織造連續派鹽差十年之久,大清朝有史以來他算是頭一份了——有看過《紅樓夢》的讀者,應該很能夠從書中描寫的繁華勝景推測出鹽差是一個怎麼樣的闊差事了。能夠和鹽差相媲美的,大約只有川東道了(關於這一份差事,後文詳見)。

到了雍乾年間,政令又有所變更,鹽政的名字正式出現,全名叫兩淮鹽運使。正三品官,下屬有各種鹽官,有管運輸的,有管鹽場的,有管緝查的,有管稅課的,各司其責。不過和原本相同的是,鹽政,鹽官,從來都是肥缺。尤其是鹽政一銜,歷來是點給皇帝身邊的近人,也就是內務府的司員。

除了在揚州辦公務的兩淮鹽運使之外,各省也有鹽務官員,一來是負責緝私,二來是負責官督商銷等事物。說來這都是欺人之談,先說緝私,私鹽氾濫,鹽梟猖獗,甚至關係到一省的治安,便是督撫大員也束手無策,一介鹽務,文弱書生,手中又無兵權,又無財權,能‘緝’什麼‘私’?

再一個便是官督商銷。大清的鹽制沿襲自明朝的綱鹽制,用今天的話來解釋也就是:選定地方銷鹽,由鹽商包乾的負責制。如果每一年額定的鹽引不能足數,則鹽課就要受到很大的影響,所以定下官督商銷的制度,這個官在兩淮就是鹽政,在其他各省,就是鹽務專責。

鹽務官雖小,每天都要和那些鹽商打交道,受到的饋贈自然很是可觀,也算是美差。湖北省的鹽務是個旗人,叫富森,內務府出身,據說是巴結上了湖廣總督裕泰的門路,方才點了鹽務。

龔裕是知道其中內情的,富森是內務府出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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