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部分(2 / 4)

小說:重啟大明 作者:暖暖

,滴在文胖子頭臉上的血,便是那些小血洞裡淌出,再蜿蜒到手指尖,滴落。

但文胖子無法怎麼掙扎,也扳不開對方踩在他胸口上的這條受傷的左腿。

在丁一擲出手榴彈的同時。拓跋真戈就開始了動作。

他幾乎避過了大部分的殺傷,對於方圓七八米內,兩顆加重型手榴彈的千餘二千細微鐵珠、七百塊左右的預備破片來說。可以說,拓跋真戈的反應,救了他自己一命,而幸運的不止他一個。這些能讓黃牛兒與鄭昂顧忌的江湖漢子之中。不乏真正的好手,至少有五人和拓跋真戈一樣,雖然受創,但並沒影響行動。

血,染血了拓跋真戈半邊臉,左臂和左腿那些洞穿了棉甲之後,其勢不盡仍穿破皮肉的鐵珠,傷口處的血也很快的染紅了他半邊身體。但他用那條傷腿踏著文胖子的胸膛,抬起不住地往下滴血的左手。鉗住臉頰上那塊碎片,慢慢地把它拔了出,血,湧得更快,但拓跋真戈提著車輪巨斧的右手仍然穩定,他冷然對丁一說道:“果然盛名之下無虛士,丁容城,某再給你一個機會,你應清楚,便算此時,汝也擋下某十招!何況此時還有五位兄弟能戰!你若肯與某聯手共謀大事,此節便揭過不論!”

拓跋真戈壓根就沒有回望一眼,去看一看那數十個被手榴彈炸死炸傷的親信心腹的死活。他的心很大,看的是江山,是天下;連把他傷成這樣的丁一,他都可以不計前嫌——他連自己都可以為了復國之夢而不在乎了,何況他人生死?

“你我相遇太遲了。”丁一淡淡地笑道,對著拓跋真戈他並沒有多大激昂或感慨,“學生已過了這個時節了,過了如你這般,血染征衣,捨生忘死的時節。不錯,學生擋不了你十招,只不過,何必去擋?”

然後丁一一直垂在腰際的右手猛然往下一拍,按在左輪槍柄之上,這就是著名的牛仔拔槍術——後世有好事者錄下影片,能在零點四秒命中兩個目標、零點八八秒擊中五個目標的牛仔拔槍術——當丁一的手指觸控到槍柄的時候,他的大拇指已鉤住擊錘。

在其他手指握住槍柄,將左輪手槍拉出槍套的同時,大拇指已鉤動擊錘到達了擊發位置。這個動作的實際原理就是將扣扳機的動作變成了單純的釋放擊錘,然後丁一就開出了第一槍,其他的五槍他使用了擼動擊錘法的方法,就是:扣住扳機不放,然後用手擼動擊錘來取代手指扣扳機。

沒有計時器,也沒有人去為丁一計時。

事後那在丁一身後的百姓,都說只聽到一聲霹靂,然後那六個謀逆的反賊就倒下了。

只有被拓跋真戈踏在腳下的文胖子,分辨出是有數聲槍響。

就這麼倒下,正如丁一所說的,沒有什麼血染徵袍之類的廝殺,他敢來懷集,就是胸有成竹,絕對不會這時候還來搞玩命的勾當。丁一將那左輪插入腰側槍套,然後從左腿側拔出另一把左輪走了上去,拓跋真戈還沒有死,他是高手,對於危險的警覺,使得他在丁一擊發之前閃了一閃,按理說,他快不過子彈,但只要比丁一擼動擊錘的手更快就可以了——但想跟丁某人比槍感,這就是拓跋真戈的悲劇所在了,這年月,世上或有比丁一對於射擊更有天賦的人,但絕對沒有人可跟丁一比槍感,他在千百年後訓練、實戰所耗費的子彈,大約於這年代來說,便是皇帝,也絕對是奢侈到不可想象的事情。

所以拓跋真戈終於沒有躲過去,只不過因為他的躲閃,丁一原本瞄準他頭顱的槍口,馬上向下拉動,命中了他的胸膛。他捂著胸膛躺在地面,血從指縫間溢位,他看著丁一行近,掙扎著還想奮起,這使得他咳嗽起來,血塊從口鼻噴出。

他無奈地躺下,喘息著:“某拓跋真戈,生平未遇十合之敵,想不到,遇上你阿傍羅剎,竟連一個照面也沒走過去……”他倒也算磊落,沒有說什麼勝之不武之類的廢話,輸就是輸了,他有承認失敗的勇氣。

“拓跋氏?倒是好身手。”丁一微笑著走到他身邊,用腳拔動那把大斧的斧柄,把它拔開,“可惜了,卻不知道,青史之上,為何不曾有你的名字?”丁一的意思,是在後世上為何不曾見此人名字?侯大苟、黃牛、鄭昂,都是留名史冊的人物,依著這人的身手,在這冷兵器為主的時代,怎麼也是一員義軍中的猛將啊。

但他這話一出,拓跋真戈一對牛眼瞪得通圓,碩壯的身軀弓起,一口血沖天噴出,身體砸落地面,便再無聲息了。他是被丁一活活氣死的,他聽著丁一的話,卻是認為丁一嘲諷他只有匹夫之勇,成不了大事的角色。

而偏偏現在這處境,不正是應上這話麼?擁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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