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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徙的隊伍走得並不快,儘管因為那些馬匪來不及收羅備馬,所以繳獲了許多戰馬,大家都至少一人兩馬。但總不能騎著馬什麼也不要就這麼離開,蒙古包需要收拾打包,牛羊需要驅趕,指望那些牛羊跟戰馬一樣的速度而又不跑散,明顯是不太可能的事情。所以丁一併沒有跟整個部落一起走,而是陪著巴達瑪,護送她到了一個大部落,再回頭去會合部落裡的牧民。
“安答,收下它。”巴達瑪遵守了她的諾言,在那大部落的不遠處,指定一塊水草肥美的地方,讓丁一已成為小汗的那個部落駐紮下,而在丁一臨別的時間,她叫住了他,從腰際解下自己的彎刀,賜予丁一。
丁一搖了搖頭對巴達瑪說,“我的刀現在送不了你。”他更習慣用長刀而不是彎刀。當然也能用,只是作為廝殺兵器來說,順手是首選的。
“不,我用不了你那殺人的刀。”巴達瑪說著拿出一件衣服,那是丁一先前換下沾染了血跡的長衫,漿洗之後仍舊還有隱隱的暗黑泛在青色的布料上,她說,“安答,把這件衣服留給我吧。”
丁一有些尷尬地點了點頭,這感覺有些說不出來的曖昧似的。
這時巴達瑪又從奶媽手上接過滿都海,對丁一說道:“等她長大了,就嫁給你。”
丁一扛不住了,匆匆接過那把彎刀,胡亂道別了,策馬逃也似的飛奔而去。
不論哪一句單獨說出來,丁一也能理解得了。
但剛說了留件衣服;
接著又說滿都海長大了就嫁給他,他就凌亂了。
策馬奔出很遠,丁一才緩了下來,抽出那邊彎刀,倒吸了一口冷氣:大馬士革鋼!
這可不是幾百年後無良刀販,酸洗出來、用砂紙一打就沒有的花紋啊,這玩意不必多高深的監定水準,只要認真看過真品,視力沒問題,一眼就能看出來了,而丁一就曾在博物館裡看到過真品。這玩意說起來,恐怕還要比丁一胯下這匹應該有汗血馬血脈的白馬貴重,真是官二代出手非同凡響啊。別說後世了,就是現時正統十四年,拿到京師去,也值許多的銀子啊!
不過丁一苦笑著還刀入鞘,那個母豹一樣的女人,他真的怕敢見她,只望後會無期就好。她不單是極度強勢,而且似乎所有的綱理倫常在她面前都不存在一樣,她想怎麼整就怎麼整!丁一真發作起來,也不是什麼正人君子,論心狠手黑也不是做出來,但還是吃不消那位安答。
因為他始終還是有下限的。
例如要立威,丁一還是會在對方的手摸向刀柄之後再出刀。
他很清楚,若果是巴達瑪,她絕對不會等,她想做什麼就會直接去做——哪怕她明知在對方拔刀之前,她已足夠可以殺死他一百次,也不會去等對方摸上刀柄。她真的就是一種野獸的思維,沒有說突然單方面宣佈丁一是她安答會不好意思、要把丁一這安答借酒逆推會下不了手、或是說把女兒許給安答做不出來之類的感情,沒有,她那真不是裝腔做勢,是整個人就完全是動物性,從裡到外就是一頭人形母豹。
丁一長嘆了一聲,拍馬向那個名義上已屬於他的部落馳去。
他還有許多事要做。
夏季已是尾聲,草原上去到秋時便是馬壯膘肥,每一次遊牧民族對農耕民族的戰事,都會在這時候開始,丁一已經沒有多少時間來消磨了。
嘎達斯無疑在這個部落裡很有威望,而巴特爾在面對馬匪的廝殺裡也充分展現了他的武勇,有著他們兩個領頭,遷徒的過程裡並沒什麼太大波折,而且剛剛被馬匪衝擊的牧民們,他們需要英雄,那是能夠讓他們得到心理上平安的守護。
而丁一無疑就是這個的存在,對於他們來說。
哪怕他們覺得,他是一個如同妖魔的英雄。
也是英雄。
但在丁一回到部落裡時,嘎達斯卻恭敬地告訴了他一個不太好的訊息:“那顏,巫都幹回來,她想見你。”他的眼睛下意識地躲閃,隱藏著某種內心深處的**,他是個聰明人,可惜因為年代的侷限,他不知道什麼叫做犯罪心理側寫,也不懂得肢體語言往往會透露許多真相。這一點來說,大明的文官裡,不用說首輔了,便是李賢和商輅,也要比他強出無數倍,儘管他們也一樣沒學過這些東西,但所謂讀書養氣,往往會無師自通去控制自己的肢體行為。
丁一看著嘎達斯,從他的眼神,他的肢體語言,無不透露出他強行抑制的內心的興奮。看起來,嘎達斯認為現在他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