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
“那麼如何還之於民,我再舉一個例子,比如全國的差役,衙前差役數量幾乎達到了近五十萬之巨,即便這樣,有許多州縣因為貧困,不敢僱募太多的差役,不得不強迫百姓應差。這麼龐大的差役數量,國家一年只支付六百幾十萬舊貫,或者再做一個比喻,差役的數量相當於官員的二十倍,總支出卻只有官員的近五分之一,整整懸差到八十倍到一百倍。這個正常嗎?”
儘管這些差役裡有許多是短役,但人均只攤到十來貫,是何其之少!
蔡確問了一句:“彼岸差役薪酬多少?”
“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應差,每一個丁壯每年不低於二十天的差役,但不得超過一個月差役。並且這些差役只對本村鎮負責,比如興修當地的學堂道路水利,若是周邊有許多土著者,必須加修村牆,派人輪流值戍。餘下的勞作則不能動用這個差役額,那就得僱募差役了,一般胥吏薪酬在五十到一百貫之間。長差在三十到五十貫之間,短差分成輕重是五十文到一百文每天,然而彼岸物價相對於大宋,比較低廉。”
就是低廉了,也比宋朝的差役薪酬高得多。
但那邊有一個應差,等於無形中減少了募差的數量。可是這個應差只對本村鎮負責,由村長鎮長率領,村長鎮長為了連任,不得不取悅於民,所以對這些應差會十分慎重。
因此它雖好,放在宋朝就沒有辦法實現了。
王巨又說了一句:“並且兩邊最大的差距就是官員胥吏差役的薪酬懸殊不大。”
就象王巨所說的,宋朝每年為了官員得支付近三千萬貫的薪酬,但不是每一個官員薪酬都很高的,普通的知縣與主薄,一年薪酬與種種福利加在一起也不過三百到五百貫,做為官員,多少得養一兩個家奴門客的什麼,再加上應酬,這點收入就比較吃緊了。然而做為高階官員,象文彥博與富弼等人薪酬高得嚇人。一個文彥博就能養活兩千個差役。
“當然,我不是指降低官員的薪酬,而是指朝廷合理的徵稅後,能稍稍提高差役的待遇,這樣他們才有動力替國家做事。否則就是僱募了,因為養不活一家老小,只好利用手中的職權,違法亂紀了。別以為他們只是胥吏與差役,實際普通百姓與官府打交道,不是與官員打交道,而就是與這些人在打交道。”
“一個國家,想要變得越來越好,有三類�